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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出校门就看到了来接他的车子,黑色商务轿车豪华且低调,静静的停在校门口的树荫下。
程九霄上了车,这才发现开车的不是城堡的司机,而是程诺庭。
“你周末没回家,我有些担心你,所以亲自来看看。怎么样?还适应吗?”程诺庭问。
程九霄一开始不知道开车的是程诺庭,他坐在了后座上。这会儿他换了个位置,从后座换到了副驾驶,系好安全带,对程诺庭笑了笑。
“还不错,很适应,同学们也很好。”
说是这样说,程诺庭一偏头就看到了他颈侧的伤疤,伤口已经愈合,但深色的疤痕清晰可见。他一眼就认出那是吸血鬼同类所为。
“你受伤了?”程诺庭没发动车子,而是抬手附上程九霄的颈侧,轻轻触碰那里的伤疤。
“一点小意外,已经解决了。”程九霄不适的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将抚摸自己颈侧的手挡住。
换作普通吸血鬼,这点疤早就随着伤口愈合消失不不见了。但程九霄不行,他只有一半的吸血鬼血统,想要完全愈合,比如当初的腿伤,必须喝吸血鬼王族的血才行。
程九霄是注意不到这点的,他只是以为自己太弱。
但一旁的程诺庭却欲盖弥彰的问道,“受伤后补充血液了么?”
🔒197人为羁绊(1)
程九霄一愣,好像…确实没喝。脖子上留疤,是因为他没及时补充血液?
他不确定的翻着腰包,发现里面一支空试管正静静的躺在那里。
“我忘了,喝过了。要不,再喝一支?”
程九霄拿出另一支满血试管,打开塞子就要喝,却被程诺庭制止了。
程诺庭接过程九霄手中的试管,指尖划破自己的食指,一滴血就滴在了里面。
“给,这样更有助于痊愈。”
程九霄接过试管,犹犹豫豫的下不去口。
就像他自己认为的,看不见就可以自欺欺人,将这血当成某种红色的饮料。
可现在眼看着程诺庭的血滴了进去,程九霄有些不适,甚至若有似无的反胃。
他努力压制着吐出的冲动,眼一闭脖子一扬,一口闷了。
浓重的血腥味在口齿间徘徊,一下一下撞击着味蕾。
心里防线还是在最后一刻被攻破了,程九霄捂着嘴,下车就开始吐。他扶着树,整个人都埋在树干的阴影里,几乎看不真切。
但浓烈的血气还是随着空气飘散到了学校上空的报警器,教学楼顶避雷针旁的红色报警器疯狂闪烁着,震耳欲聋的嗡鸣声震的人头痛欲裂,尤其是耳力极好的吸血鬼。
程诺庭快速将满身狼狈的程九霄拖进车里,开着车子扬长而去。
与此同时,学校里乱作一团。因为室外探测仪只能探测到浓烈的血气,证明此时可能有吸血鬼正在吸血,或者有人受伤严重,却无法定位究竟是哪里出现的血气。几乎所有教职员工都出动了,在学校里地毯式搜索,留校的人类学生也在帮忙,因为可能有同族遇害,他们不可能袖手旁观。
直到深夜,才有一位老师在校外的大杨树后发现了一大滩早就干涸的血迹。
他带了血样回去检验,发现里面竟然是两只吸血鬼的血液,并且其中之一是吸血鬼王室的血液。
这就奇怪了,难道有吸血鬼王室在这里受伤?
他们又调取了校门口的监控,但遗憾的是,粗壮的大杨树将事发地遮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一辆豪车的侧面。并且,车牌也是假的。
程九霄面色惨白的躺在他的粉色大床上,程诺庭坐在他身边,担忧的问道,“怎么回事?你讨厌血的味道?之前也喝过,不是好好的?”
程九霄不想说是因为亲眼看到血从一个人伤口里流出,所以他下不去口。
“可能是…还是不太适应吧,我还是更喜欢人类的食物,喝这个还不太习惯。”
床头放着一只高脚杯,里面是血,程诺庭的血。
程诺庭晃了晃高脚杯,递给程九霄,“试试这个。”
程九霄坐起来,接过高脚杯闻了闻,“不是血么?”
怎么看都是血。
“研究室合成的。”程诺庭撒谎道。
“研究室?”程九霄来了点兴趣,“是在研制人工合成的血?”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人类与吸血鬼和平共处岂不是指日可待?毕竟长久以来的战争都起源于吸血鬼的侵略,他们企图奴役人类,人类只好奋起反抗。
可经历过生灵涂炭的战场,程九霄还是觉得那太残忍了。不管死掉的是人类还是吸血鬼,都是鲜活的年轻的生命,早早死去,实在遗憾。
程诺庭见程九霄眼睛里闪闪亮亮的像是有星星在闪,就知道他又善心泛滥,误会了什么。
他不忍心看程九霄失望的表情,于是道,“是,是合成血液。不过研究过程困难重重,目前还没什么进展。”
“你想去看看吗?”他顺嘴问道。
“想!”
程诺庭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程九霄真的答应了。
“那就下周吧,下周末我带你去。”程诺庭将高脚杯往程九霄唇边推了推,“快喝吧。”
程九霄习惯性的将高脚杯拿在手中晃了晃,慢条斯理的品了一口,就像在品尝红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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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结wb小长衿刑水水穿成一只很弱的桃妖。为救朋友,她追着赫连生走过千山万水,目睹他无情收妖,见过他又凶又残忍的模样,还被不耐烦的他拽树上捆着,凶狠地威胁她别跟。这样凉薄的人,身上应当是没有温情的。邢水水从那天起就明白倘若有一天身份败露一定不能犹豫,必须对他下狠手才能活命。妖与天师本就是两路人。赫连生是灵山最优秀的天师。*刑水水身份暴露那天。春雨冰冷。她被灵山衆天师逼得穷途末路,奄奄一息地趴在地一上,被雨水浸透。谁都没想到,这个灵山成立以来最惊才绝艳的少年竟会拔剑对准昔日恩师,护在她身前,用满目疮痍的身体换她逃出升天。世人都说赫连生疯了,竟为了一只小妖怪背弃自己的信仰。到头来,他却被所护之人执灵刃捅进心口,毁了此生唯一的温情。*这麽多年,他们都说,赫连生在找一个人。待他找到,她一定会生不如死,谁都知道赫连生这人太过病态。可当他找到她了。刑水水缩着身子惊慌看他。赫连生没有像当年一样凶狠待她,而是手撑在她耳边对她说刑水水,我也可以很温柔。操,别躲了好吗,再他妈捅一百刀也不恨你。初见觉得他太过凉薄。可是这个世间最凉薄的人会为一人疯狂。也为她,与全世界为敌。可爱妹宝×超凶的霸王bking●HE双洁双初恋,那一刀是误会●男追女,前世今生,非救赎,有系统,但存在感低●谢绝扒文扒榜!!!!!!!!!预收还魂我死的那年雪下的很大。那时恍惚看着蜡烛灯芯好像做了两个梦。第一个梦是回到出嫁前,我最爱他的年岁。那时我还是京城名门闺秀,很容易撞邪。初遇少年修士时他对我不好,但後面悉心护着我,让我也能春夜平安出游,挑灯看尽人间烟火。要是梦停留在这就好了。我无数次想。这样就能忘了婚後所受的冷落。即便我拖着缠绵病体走到炼剑的火焰旁,期待他能挽留一声阿铃,别向前了。他会的吧。可我纵身跳下去,也没听见他开口。死太早就不知道,真正的少年其实早死在了我出嫁那年,我嫁的根本就不是他。我只记得那天蜡烛在哭,再也不要喜欢他了。满屋子的雪我第一次遇见他时也见过的。在我死後大雪不停不休,有一只魔发疯似地找我,将我那夫君丢进万魔窟化成血水。少年回来了,却早已物是人非。他坐在万千尸骨上抱着我流下血泪。他说阿铃别向前了,别向前了,再向前过了奈何桥就会忘记他了。这第二梦就是我出嫁那天了。我恍惚间看见那连绵十里的红妆,我的花轿曾与一名少年的棺材擦肩而过。那时纸钱满天飞。我什麽也不懂,还为这战死在魔手中的少年惋惜,那麽年轻,徒留满纸荒唐。听闻这段风月往事我也曾随他们一同叹息。那时我已将泪水还给人间,白日飞升成仙。听说後来,人间最阴暗的魔抱着我的尸骨,日日夜夜为我还魂。温柔名门闺秀×赤诚少年仙君●正文第三人称,没有失忆情节,女主跳火为渡劫,看似很BE实则HE●设定灵感来源红楼梦内容标签灵异神怪情有独钟穿越时空重生甜文史诗奇幻刑水水赫连生小水赫(hè)连喵。喵。喵。一句话简介为你甘愿赴死,为你与世界为敌立意面对生活积极努力,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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