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有点意思。”
江尘闻声眉头微微一挑。
因为他从搜魂那些妖族记忆中知道,刚刚发出那道哨声,属于是妖族最高的级别的求救信号。
能被这只哨召唤过来,绝不是普通的妖兵那么简单。
根据江尘估算,修为最低都会所玄仙境七八重。
“继续走吧,别在这里待着了。”
江尘收回目光,看见身旁依旧震惊的林清婉。
解决这些伏兵之后,他并没有选择在这里停留,而是带着心神激荡的林清婉,挑了一个方向继续深入。
因为继续在这里停留,只会遇到被狼斩那声骨哨身招来的妖族支援。
这些妖族不惧灰雾的影响,能在灰雾中自由行走,必然是有所依仗,若是跟他们硬碰硬,说不定会造成不小的影响。
江尘虽然不怕,但也不想将时间浪费在这些杂鱼身上。
他的目标是通天古路,还有那可能存在的涅盘血髓。
两人在浓雾中又穿行了约莫一个时辰。
脚下的土地渐渐变得坚硬起来,原本湿滑的泥土和腐烂的落叶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灰白色踩上去咯吱作响的奇异地面。
“江公子,这好像是骨粉?为什么这地方有这么多的骨粉?”
林清婉蹲下身,捻起一点地上的粉末,放在鼻尖嗅了嗅,顿时脸色微变。
江尘点了点头,他的神念虽然受限,但这么近的距离他凭借天眼所带来的视力,依旧能看清。
随后两人又往前走了数百丈。
顿时,前方的灰雾豁然开朗。
一片广袤无垠的白色荒原,毫无征兆的出现在两人面前
“江公子,快看这里有一片荒原。”林清婉眼神一喜,指着前方道。
江尘并未答应,只是依旧目光灼灼看着前方。
很快他发现,前方根本就不是什么所谓的荒原。
而是一片由累累白骨铺就的战场!
断裂的兵器,破碎的甲胄,以及无数人族修士的骸骨,一直延伸到视线的尽头。
有的骸骨依旧保持着冲锋的姿态,有的则与妖兽的骨架纠缠在一起,像是在最后与妖兽同归于尽。
即便过去了万载岁月。
江尘依然能感觉到这片战场上弥漫着的悲壮的战意!
随着两人走近,林清婉也发现自己刚才的话有些不对。
她也意识到这前方的白色土地并不是什么荒原,还是白骨累累的战场。
她呆呆的看着眼前这一幕,整个人都说不出话来。
“这里难道是某处古战场?”林清婉久久不能回神,嘴里呢喃道。
“没错,这里应该就是数万年前人妖大战的主战场。”江尘随意回道。
根据他在星火盟中的典籍中所看到的那些资料猜测,这大概就是数万年人族跟妖族开战时的一处战场。
林清婉无法想象,万年之前,这里究竟发生了一场何等惨烈的战争。
多少人族的先辈,将自己的血肉和骸骨,永远的留在了这片异乡的土地上。
江尘的眼神也变得凝重起来。
忽然,他的的目光被荒原中央,一杆斜插在白骨堆里的破碎战旗所吸引。
那战旗不知是用何种材质制成,历经万年风霜依旧没有完全腐朽。
残破的旗面上血迹斑斑,两个龙飞凤舞的古朴大字依稀可辨。
通天!
‘通天……’
江尘默念着这两个字,心中掀起了波澜。
通天战旗?
通天古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呜呜你你不是人,你连猫都不放过一个脑袋上顶着两个毛茸茸的小耳朵的少年一脸委屈。宝贝,我错了,给你做鱼吃好不好。嗯在外心狠手辣的霍九枭一脸宠溺。那我要吃两条。少年伸出两根白皙的手指讨价还价到。好。阮白是一只生活在上古时期的小猫妖。小猫妖怕疼,不想卷入大妖之间的斗争,只能去沉睡再次醒来捡了个人类,人类长得很好看,还会给他做各种好吃的,是个合格的铲屎官人类的眼神有时候像是要吃猫,但猫猫这麽可爱,怎麽会有人想吃猫呢?这一定是错觉!霍九枭捡到了一只小白猫,星际时代的猫金贵可还是能看见的。可是这只猫可以治疗精神污染,还可以消灭虫族,是虫毒的克星。全星际都沸腾了!...
文案下本预收鬼怪他会七十二变缠我无情丝道士少女x美貌多变鬼怪。本文文案陈阿招的一生幸也不幸,她在十三岁那年被爹娘卖去青楼,所幸很快,她又被被一大户人家买去做了丫鬟。那年,没什麽见识的陈阿招第一次踏进高门之第,她才见识到何为朱门画栋,亭台楼阁飞檐青瓦般的深宅大院。她被安排伺候府上老爷的小郎君林祈肆。听闻林府小郎君林祈肆年方十七,自幼体弱,虽常年靠着汤药吊命,却是个十足的病美人,生得一双不同于寻常的鸦青色眼眸,望人时如秋水青波,眉间更是添得一颗丹红美人痣,由于常年卧病房中,肌肤更是白如春雪。且林祈肆待下人们一向宽容体贴。为了能够过上好日子的陈阿招便把注意打到了这个病弱郎君的身上,她开始想方设法地接近林祈肆,得知他自幼体病怕寒,她便无时无刻想办法替他取暖,得知郎君被老爷罚跪,她便在雪中陪着他。後来,她自以为终于金石所致金诚为开,成功当上了林祈肆的小妾。成婚两载,林祈肆待她也是极其温柔。沈阿招曾想过,若是林祈肆多活两年,其实也不错的,她可以为他生个孩子,到时候在林府的地位岂不更加稳固?一年後她终于怀孕,正当陈阿招沉浸在母凭子贵的幸福生活中时,却偶然偷听见林祈肆与公公的对话。那晚,林老爷问林祈肆,你当真喜欢上了那个丫头?屋内的林祈肆短暂沉默半响後,冷笑一声,狭长的凤眼缓缓擡起,眸中不见一丝温情道父亲,怎麽也觉得我会看上那样的人?正端着一碗热腾腾红豆粥的陈阿招顿时愣在了门外。须臾,她又听见林祈肆说,父亲放心,等她生下孩子後,我自会解决了她。陈阿招终于明白,原来她那表面柔弱不能自理的夫君,从来都是个心计阴沉,冷漠无情之人。当晚,她打包好了所有的金银财宝,带着小丫鬟悄悄溜出府逃命,却不曾想半路上偶遇山匪,终落得一尸两命。荣华富贵于她终成了一场泡影陈阿招本以为在她死後林祈肆该是高兴的,毕竟不用他动手,他那个贪财又爱作妖的小妾终于死了。可谁知多年後,再次归来的陈阿招,却听人说,早已权倾朝野的当朝宰相林祈肆,曾日夜守着他那尸身已毁的小妾。哪怕多年後,也再未娶过一妻。表面柔弱实则贪财怕死女主VS表面温润而雅实则心机深沉步步为营病弱男主。注1追妻火葬场。2男主非好人,女主也非善人内容标签宫廷侯爵破镜重圆励志先婚後爱追爱火葬场陈阿招林祈肆一句话简介女人不坏男人不爱!立意招财进宝,和和美美。...
叶怀昭是修真界三大宗门之一长风门的大小姐,天赋异禀,性子娇纵。重伤被救后,她醒来忘记了大半事情,只依稀知道她似乎有一个死对头,名叫谢迟云。他是长风门剑修首席,是修真界人人称颂的乘玉仙君。也是叶怀昭的大师兄。他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地温和以待,唯独面对她避之不及。看上去,他也很讨厌她。叶怀昭她冷哼一声,转身就走爱喜欢不喜欢,谁稀罕。然而未曾预料的是,谢迟云跨越千里将她堵在了秘境。金乌西坠,萤虫挑亮乘玉仙君眉心似是白瓷染血的赤红一点。他轻轻抬眼,声音温和师妹,你要逃到哪去?叶怀昭还是没能摆脱她这个死对头。因为他们中了连魂蛊。这蛊虫有两种效果其一,中蛊之人灵识相连,情绪激动时可感知到对方的所思所想。其二,蛊虫二百天成熟之时,中蛊之人需情意相通,以灵识相融相交,否则两人便会被蛊虫啃食灵识,沦为废人。叶怀昭的师尊说此蛊双修可解。叶怀昭一开始只想和他解开蛊虫,此后两人桥归桥,路归路。后来她又想算了,好歹师兄这张脸很好看,多看几眼也无妨。再后来她想闭嘴,我有自己的节奏。再再后来,意识到不对的叶怀昭沉思等一下,这真的是死对头吗?死对头为什么吵架时会亲嘴?...
傻妞不傻。情窦初开,两小无猜,初尝爱情。青春校园,校花绽放,恋爱波澜。职场风云,白马王子,爱情花开。一个少女的爱情历程,三段甜蜜的恋爱故事。青梅竹马的初恋,让人刻骨铭心。清纯的校园恋情,让...
苦难的他拥有了前世的记忆。ps攻是万人迷属性,受出场较晚徐引舟出身乡野,一心想修仙,只可惜没有个好命也没个好灵根,突然有一天他想起了前世的记忆,不,也可以说是另一个他的记忆。在前世,徐引舟出生于大家族,天赋异禀受人追捧,从小便是修仙届中的鼎鼎有名的人物。他与周元郢从小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可最终却没能落得个好结局,为了救周元郢,将他体内的魔气换进自己体内,入魔後却被周元郢亲手杀死。可笑的是,前世的徐引舟死前都还想着那周元郢,还觉得被他杀死也不失为一个好结局,带着笑死去。脑残,徐引舟辣评。话说如果他没有失踪,没有在开始就走向现在的人生,他真的会这麽傻嘛。尤其是前世自己那麽‘爱’周元郢的原因,是因为从小爹不疼娘不爱,而周元郢陪他一起成长。呵,徐引舟沉默,那这一世的他经历的这些算什麽,前世的他果然是个傻恢复记忆的徐引舟也终于知道,为什麽他这辈子会年少失踪受尽苦楚,灵根被封,走向脱离前世的另一个人生了。原来他不过是一个炮灰,而这个世界的天命之子是周元郢。推推隔壁预收可可爱爱的主攻单元文现代单元主攻文世界一躺平反差男大攻vs沉默寡言金主受江书行vs陈泽熙江书行的一生梦想就是有钱躺平,他也马不停蹄的朝这个梦想努力着,然後他在学校骑着小电驴准备去上课时差点撞到给他们学校捐款的大老板。随後他就得到了一份包养合同,嗯,躺在大老板的独栋别墅林家的江书行提前完成了人生梦想,你问什麽感觉,其实还好啦,就是大老板一生气就脐他,幸好他腰好。所谓一见钟情,是我爱你。二农村来的耿直可爱小保安攻vs美丽大美人业主受三脑回路清奇小白花攻vs骚包紫毛家里有矿哥受四反应慢无所谓豪门小少爷攻vs嘴毒心软骄傲硬气受五还没生出来待加内容标签前世今生仙侠修真爽文升级流逆袭万人迷其它llllll...
出逃到小城,时岳遇到了蒋星一吸引丶近乎本能,接近丶以哥哥的身份关心雪天争吵丶不破不立,月亮照着小狗回家,小狗给了月亮一颗打在小窗上的星星双向救赎,见了126面如同重生,他终于知道小孩就是老天赐给他的第二只小狗生该如此,命中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