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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泽点了点头,搭上了腕上的手表。
“嗯,小新人,第一次出席这种场合,没见过世面。”
我嗤笑了一声,不加掩饰地嘲讽他的装模作样。
“在我面前还装呢。”
余泽弯了弯眼:“怕你忘了我多牛逼。”
抛开余泽和我的前尘恩怨不谈,他是个极其优秀的经纪人。外界常说,有红人命的怕不是余泽本人,经他手带出来的艺人,压根没有飞升不了前线的。我也曾是其中之一。
他口中的“小新人”,是刚刚拿下今年度最佳单曲奖的歌手,也是历史上最早斩获这奖项的获奖者。
我抿了口酒,淡淡道:“没忘。但你要再吹,牛逼变成装逼,你在我眼里就是傻逼了。”
余泽不知道又被我话里哪一点戳中了神经,扶着台面笑了起来。
我看着他片刻,又移开了视线。
平心而论,我对余泽,感激大于恨。
所以哪怕他对我再不仁不义,分手那天,我也只将所有恩怨轻描淡写地归于一句“做朋友吧”,什么也没计较,什么也没带走。
头发糊在肩头,燥热传来,我不太耐烦地拨弄了两下。
余泽抬眼,像是注意到了般,冲我伸了手,想要帮我撩起肩前挂着的那几缕。我挥手拍开了他,响声清脆。
“这儿有人爱碰,不让别人动。”
余泽定定看了我几眼,收回了手。
他面上依旧平淡,却好似恨铁不成钢一样,想要劝诫我。
“他不是值得托付一切的人。”
我像是终于厌倦了这虚伪和气的旧情人叙旧场面,整了整衣摆,跳下了高脚凳。
“不知道啊,”回头,我看向他,“但当初不是你把我送上燕鸣山的床的么?”
归于何处
刚成年那会儿,我被迫离开了学校。
付秋白,也就是我那位母亲,和她的小白脸合办了个生意,被人骗走了全部的钱,又卷进了一场难打赢的官司。
我当时四处打工寻求出路,在餐厅端盘子的时候遇见了余泽。
他不遗余力地帮我,借我钱,替我还债,帮我打官司捞付秋白,还带我进了娱乐圈。
人的喜欢在我看来太过明显。我看得出他不求别的回报,只求我这个人。
无论我怎么说冷话,怎么拒绝,他都契而不舍。小半年过去,我仍旧不堪,而他声名显赫,却满心满眼都是我。
我的心不是铁做的,他一片赤诚,我看得见,最终答应了他的追求。
我们在一起了许多许多年。我放下过去,认真经营事业,努力经营感情,却想不到最后会得来分道扬镳的下场。
在一起的第五年,余泽对我开始不复从前一般热忱。
我起初没放在心上。毕竟年份久了,哪还能有当初一般执着又热烈的爱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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