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带一支小队去把整个营地的情况排查一遍。”
加西亚应声是,然后他抬臂做个手势,带着一队士兵跑入更深的夜色与风雪。
“其余的人,把这些守备军的尸体全部收敛好,能找到军牌的,把军牌收集起来,明天早上雪停了,我们送他们回家。”都柏的声音很沉,我感到自己的一颗心随着他的话沉沉往下坠。明天早上雪停了,我们送他们回家。我明白这句话的分量和意义,都柏明白,每个当过兵的人都明白。哪怕只是在最荒凉边境驻守的最微不足道的守备军,是人都想要回家。
我们花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才收整好营地。一共一百六十三具守备军的尸体,他们当中有的死于枪伤,有的死于刀伤,我从伤口中分辨出冲锋枪的痕迹,手枪的痕迹,匕首割破动脉、扎穿心包膜的痕迹。那帮“星际海盗”,或者是伪装成“星际海盗”的无论什么东西,他们手上有着精良的、绝不逊色于守备军的武装。
运输机在半个小时之前便顶着风雪返航,他们给我们留下了一艘小型星舰,四架隼,六架鹞式。这是微薄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空中力量。我站在营房门外,仰头,久久地凝望漆黑的夜空,纷飞的风雪遮住我的视线。
情况比我想象的要艰难很多,我又一次感到“力不从心”的感受从心底弥漫到我的四肢百骸。我忍不住开始怀疑自己,我从前的成功到底有多少是源于我自己的真实能力,而又有多少是源自我的好运气?顺流而下的时候我走的是如此轻松,我表现得是如此无可匹敌,可是当我被命运抛诸于逆境,当我没有了后盾,没有了稳定的补给和精良的装备,我发现我似乎没办法继续做那把“利刃”。
身后的门突然打开了,光和暖气都顺着门打开的缝隙逸散出来,我被罩进光里,暖气吹拂在我冰凉的后脖颈。都柏叫我进屋吃饭,于是我顺理成章坠入光明的怀抱。
-
“星际海盗?他们才不是海盗!他们个顶个儿都是劫富济贫的好汉!他们是侠士!”一个头发胡子都花白的老头子揽住我的肩膀,他醉醺醺的,然而兴致很高涨。他手舞足蹈,把酒精味儿很重的唾沫星子全喷到我的脸上。都柏面无表情递给我一张纸巾,我接过来,把脸上的唾沫星子擦干净。
“我小时候也看过许多星际海盗劫富济贫的故事,我也愿意相信他们个顶个儿都是好汉。”我向调酒师招手,示意他给老头再倒上一杯威士忌。
我揽住老头的肩膀,循循善诱。“但是他们杀光了珀西的守备军。那些守备军也是穷人,守在珀西那种苦寒的地方,靠一点微薄的军饷养家糊口。如果那些海盗真的是好汉,如果他们真的有种,那他们就该去杀掉三皇子菲利普,或者是拉斐尔家族的大公,而不是对着一帮子苦命又倒霉的守备军逞英雄、泄火气。”
老头被我说的沉默了。他端起酒杯喝一口,一双老眼中的浑浊逐渐沉淀,沉淀为一种年深日久的智慧。
“孩子,”老头开口,他干瘪的嘴唇喏喏蠕动,“这个世界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绝对,非黑即白。”
“他们有那么多人,没人能保证队伍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好人,总会有坏种的。这个世界上有什么地方全都是好人?连一个坏种也没有?”老头酒气醺然地反问我。
我面上带着温和的微笑,我点头附和,但是我的心里却在反驳。这个世界上有什么地方全都是好人?连一个坏种都没有?有的。殿下的麾下就曾经全部都是好人,连一个坏种都没有。有些东西就算已经消逝,一去不复返,但它曾经那么坚定地存在过,没人能抹杀它留下的痕迹,它存在的证明。那些痕迹早已经铭刻在我的心间,深可见骨。
“他们当中有一个自大的混蛋,”老头并不知道我心中所想,他就着威士忌继续往下讲,“他给自己取名叫亚当,以为他自己就是创世的神。但他只是个恶棍,杀烧抢掠无恶不作。他比菲利普和拉斐尔还要恶劣。皇室和贵族好歹还披着一副文雅的皮,但亚当,他实打实就是个禽兽。”老头一边说着一边摇头。
“所以珀西的守备军是亚当带着人杀光的?”我问老头。
“是的,是的......就是那个该死的禽兽。”老头的声音沉下去,我却悄悄地松了口气。
犯下恶行的是一个叫亚当的恶棍,而不是那个与我多次在梦中相会的男人,那个有着琥珀色眼睛以及和第七星区千丝万缕联系的男人。
“亚当就是他们的头领吗?”我问道。
“当然不是!”老头皱着眉摇头,他仰颈一口喝干了杯里的酒,然后一边咂着嘴回味,一边更加滔滔不绝。人喝了酒就是会忍不住想说话,我也是这样的。“像这种杂碎、这种恶棍怎么可能会是头领!他们的头领是龙,塞巴斯蒂安·龙。亚当只是在他的手底下纠集了一帮垃圾!”
龙。塞巴斯蒂安·龙。再次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这个在我意料之中、有好几次都快要呼之欲出说出口的名字,我的心尖颤了一下,但面上依然不动声色。
“龙?”我鹦鹉学舌般确认了一遍。舌尖扫过上颚,在发音的同时,一阵麻痒的战栗顺着我的脊梁骨往上窜。
“龙!”老头很用力地点头,他面上浮现出某种骄傲自豪的笑意。“他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他以后会成为一个更加了不起的人物!命中注定!”
老头说的很笃定,却激起了我的疑惑。
“命中注定?”在这个变化无常的宇宙中,有什么样的事情能被成为是命中注定?是我曾经从圣殿中得到的谶言?还是龙在他人口中得到的郎朗相传?殿下当年也被认为是“帝国最后的晖光”,但是那晖光最终还是熄灭了。
“他注定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老头喝多了酒,变得晕陶陶而自洽,“从很早以前,这一切就已经有迹可循。”
“他的眼睛和我们的不一样,”老头竖起一根食指,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他能看到我们看不到的东西。被排放到第七星区的那些放射性垃圾杀死了很多人,他是唯一一个例外。那些该死的垃圾和该死的放射性唯独给了他超乎寻常的能力,给了他一双有魔力的眼睛。”
“他能看到什么?”我坐直了。我又想起龙那双含笑的琥珀色眼睛。后腰上有隐隐的火辣感浮现。我又想起那间潮湿昏暗的浴室,想起他视线落下来在我皮肤上留下的炽热。
所以当时他说,“你后腰上的纹身很漂亮”,这不是一句轻浮的恭维,而是他真的看到了那头已经用激光洗掉的狮鹫兽么?
“我哪儿能知道他能看到什么!”老头耸耸肩,随即哈哈大笑。
看着老头的笑容,我感到有些微的泄气。原本我以为自己就快要推开一扇掩藏秘密的大门,门后是我想要找到的全部答案,但现在我明白这里其实根本就没有一扇门。
秘密永远会是秘密,埋藏在宇宙尘埃的最深处。
都柏在桌下踢了我一脚,他用眼神示意我该走了。
我付清酒钱,又多为老头买了一杯酒,然后我跟着都柏走出热烘烘的酒馆。
门打开,猛烈的寒风从领口灌进来,都柏叼着一支烟,用手护着打火机上一小簇摇曳的火苗。
“和他说那么多干什么?”都柏含混不清地抱怨,“尽是些江湖奇谈,听起来简直就是浪费时间!”
“别这么严肃嘛!”我揽住都柏的肩膀,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我倒是觉得收获很多呢!”
所以龙就是这帮“星际海盗”的首领么?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文又名阿真爱上了阿强身为老二次元的阿真在漫展上一脚跨越了世界。cos成真人的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帮助主角团搞定了脑花和咒术界,本以为可以就此过上咸鱼躺平的咒生。没成想一眨眼的功夫又换了个世界。既来之则安之,在哪养老不是养老呢?阿真看着这没有咒灵也没有咒术师的新世界,愉快地定居了下来。民风淳朴的堪萨斯新来了一位小镇医生,他温柔又耐心,深受居民们的喜爱。只有年轻的克拉克知道,这位神秘的医生有着超越常人的治愈能力。克拉克对此感到窃喜又安心,这意味着他不再是一个孤单的异类,也不必过于担忧因控制不好力气伤害到他人。医生先生总会帮他的。若干年后,温柔的医生先生成为了他的男朋友。已经成为超级英雄的克拉克小心翼翼地守护着柔弱的男友,不敢让外界的危险接触到他。然而百密终有一疏。来自外星的敌人自以为抓住了超人的弱点,派遣手下去抓捕医生。当克拉克焦急赶到时,却看见他温柔的男友顶着一副颜艺表情一边喊着赛高泥high铁鸭子哒!,一边捏爆了两个外星人的脑袋。克拉克瞳孔地震jpg放飞自我的阿真哦豁!小剧场克拉克阿真,如果你要以联盟医生的身份出现,最好要取一个代号。阿真代号?克拉克比如说,我的真名是克拉克,但我以超级英雄的身份活动时,大家都叫我Superman。阿真恍然,一锤手心我知道了!那我就叫Realman吧!阅读须知1究极拉郎大超x真人。真人是cos穿的阳间(大概?)真人,我流宇宙,时间线混乱,科技树混乱,ooc预警。2时间线拉得很长,克拉克成年后才有恋爱,勉强算是青梅竹马文学。3真人的能力会适当加强,可以被普通人看到。...
...
注意本文很癫,所以很多东西是没有逻辑的,因为是临时起意写的,怕影响到自己创作热情,所以没有写大纲,因此本书涉及到的剧情较广脑洞跳转较快,我就不多做透露。一觉醒来周燕子被番茄缠上了,一个声称是她爱的男人。周燕子可是你是颗番茄。番茄你夜夜念着我,我就来了,女人,你怎麽害羞了?周燕子看着一贫如洗的家还有空空如也的冰箱,看着眼前的男人红了眼眶。周燕子就是你不给我量?番茄女人,不必窃喜,因为你的茄来了。最後周燕子跑了。番茄燕子!燕子!没有你我怎麽活啊!燕子!标签现代言情豪门总裁...
她在什锦殇面前假死。什锦殇痛彻心扉。得知真相後,什锦殇将她紧紧圈在怀,埋肩落泪,声音颤抖求你,不要用这种方式助我渡劫事情怎麽会发展到这一地步呢?她也很茫然。她穿成的是憋屈女反派。面前这人是玄幻文男主,跌入尘埃的天之骄子,她的未婚夫兼死对头,也是本该取她项上人头之人。她深陷追杀风波,很顺手将所有人往外推,偏偏那个一开始满满杀意的笑面虎男主,成了她的同行之人。她一手回抱他,另一只手托住他的脸。看到他布满血丝的双眼,她轻叹一口气。罢了,渡劫嘛。那就让他爱惨她吧假温文尔雅真狗男主amp张弛有度僞女反派男主视角文案什锦殇有一劫,要渡此劫,需得心绪有极大浮动。师父提点渡情劫吧什锦殇不愿沾情,于是,他选择了自虐将自己推向风口浪尖成为衆矢之的亲手送自己入狱招惹满身血污从神坛跌入泥底,甘愿当修炼废材受尽嘲笑这些他都试内容标签强强天作之合穿书东方玄幻轻松...
干掉魔尊后,萧清影重生了。但她的死敌竟也跟着重生了,两人还是同一个作者笔下烂尾文的男女主。这一次,她依然要干掉魔尊,拯救世界。但魔尊似乎并不这么想薄病酒魔尊?我吗?我明明只是平平无奇的一个牛郎而已。...
1158年,即南宋绍兴二十八年。这个时代,四大发明已经改良完毕,运用在了社会生産之中,有纸,有火药,有科举,有科技,有发达的商业,有充足的人口,社会生産力远超汉唐。同样在这个时代,金国称雄中原,西夏盘踞西北,大理割据西南,南宋偏安一隅。大西北和中亚地区,西辽尚未失去恢复故国的理想。大草原上,蒙兀部缓慢发育,正在积蓄着足以颠覆世界格局的恐怖力量。如何在这个四分五裂的大争之世中找寻到一条能走向光明而非沉沦的道路呢?首先,当然不能对南宋报以任何形式的期待。注前中期不涉及火器,不喜者勿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