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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这个叫明代的青年分明是一副病恹恹的样子,可他看起来依旧是那么的冷漠疏离,他身上自有一股干净澄澈的气息,而且这人身上还有一股不服输的坚韧,特别吸引人的眼光。
且不说这人周身的气度就足够吸引人,这人的脸也足够让人迷惑,而且很有辨识度,属于人群中见了一眼就无法忘记的那一种。
白泉忍不住将指甲死死的镶嵌进手心里,是的,他忍不住嫉妒这个人,嫉妒这个人不仅长了一副好看的皮囊,气质还如冰雪一般高贵。
怪不得他的程哥哥会如此反常。
“没什么,如果你身体还有哪里不舒服的话,我身上的任何一个器官你都可以随意取用哦,程总你也是一样。”
明代突然就摊开了双手。
“怎么样?看上哪个部位了没有?眼睛?鼻子?血液?还是心脏?”
明代笑的特别凉薄,程星青就忍不住怒喝了。
“明代你闹够了没有?”
“差不多够了吧,程总我是个病人,很累的,你这样三番五次进来打扰,很难不让我多想,还是那句话,你如果有需要的地方,可以直接动刀子来取的,如果你不是来取我身上某个部位的,那么请你不要经常进来?你这样会让我受到惊吓的,ok?”
程星青铁青着一张脸,“我们走!”
白泉猝不及防被拉扯了一下,差点没站稳,一不小心就扯到了自己的伤口,疼的他眼泪差点掉下来,可是面对着盛怒中的程星青他又不敢吱声,只能委屈的任由程星青拉扯着离开了明代病房。
回去的路上白泉想的有点儿多,程哥哥经常去探望明代吗?
他是不是去明代那里去的有点儿频繁了?
白泉心里陡然生出一种危机感。
一种程星青即将被人抢走的恐慌感。
白泉是一个周之后出院的,出院那天,白泉看着久违了的阳光,难以抑制心里的激动,他终于健康了吗?
再也不用承受病痛的折磨,这种感觉真的好好啊。
他可以一直待在最爱的程哥哥身边了。
明代出院的时间比白泉晚了两天。
因为明代的伤口有些感染,一直低烧不退,等他彻底退了烧,程星青的助理才为他办理了出院手术。
“进去吧,明先生,这里将是你今后的住处。”
助理欲言又止,“明先生以后要跟程总好好相处,我相信程总总有一天会厌倦了你,到那个时候明先生就自由了,到时候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最不济也可以离开这里,到一个新的地方开启新的生活。”
助理平常也不是多话的人,实在是明代这样的人才就这么一蹶不振有些可惜,是以话才多了一些。
明代苦笑,他这样的人哪里还有未来?
他这一辈子身上都会背负着一条人命,活着是对他的惩罚。
明代住的这个地方是富豪聚集地,这里刚好有一套程星青的私宅,是以明代就被安顿到了这里。
住哪儿明代表示无所谓,他就不信程星青那个货会不来找他,只要程星青还惦记他,他就不怕没有机会拿下他。
呵,男人!
他自己就是个实打实的男人,还能不了解男人的心理?
笑话!
出院的第一天晚上,深夜,程星青录入指纹便进入到了明代住的地方。
此时卧室里,明代正躺在那张柔软的大床上。
柔和的灯光下,明代弓着脊背似乎睡的并不安稳。
这个人比起初见似乎又瘦了一些。
程星青就这么站在明代床前定定的注视着入睡的明代。
而实际上程星青开门的那一刹那明代就醒了。
这个禽兽,他出院的时候不见踪影,一到了晚上便熟门熟路的进入到他的家里,程星青这货想做什么,明代哪里能不知道?
若是就这么让程星青得逞了,他的面子往哪搁?
必须吊着他,让他吃不着,抓心挠肺欲罢不能。
然后明代就开始作妖了。
明代先是轻哼了一声,这声音吧在寂静深邃的夜里格外清晰,但又带着那么一丝朦朦胧胧的感觉,让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程星青这个时候就屏住了呼吸,他就怕下一秒明代醒来发现他深沉的盯着人家看个没完。
“唔”
继哼了一声之后,侧躺着的明代翻了一个身,改为正面朝上,此时他的一只手微微搭上了自己的腹部,那里是刀口的位置,因为明代刀口错位的关系,虽然他出院了,只要稍微一动还是会拉扯的疼。
明代入住这里的房子之前,程星青就让人将房子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房子里放满了明代生活的必须品,衣服是少不了的。
鉴于这个位面渣渣渣程星青的恶趣味,明代衣柜里清一色的白大褂及大几个码的白衬衣。
大概是职业使然,明代一向干净简洁利索,即使是睡觉的时候,他依旧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
这衬衣质地极好,穿起来很舒服,当睡衣穿也是完全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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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结wb小长衿刑水水穿成一只很弱的桃妖。为救朋友,她追着赫连生走过千山万水,目睹他无情收妖,见过他又凶又残忍的模样,还被不耐烦的他拽树上捆着,凶狠地威胁她别跟。这样凉薄的人,身上应当是没有温情的。邢水水从那天起就明白倘若有一天身份败露一定不能犹豫,必须对他下狠手才能活命。妖与天师本就是两路人。赫连生是灵山最优秀的天师。*刑水水身份暴露那天。春雨冰冷。她被灵山衆天师逼得穷途末路,奄奄一息地趴在地一上,被雨水浸透。谁都没想到,这个灵山成立以来最惊才绝艳的少年竟会拔剑对准昔日恩师,护在她身前,用满目疮痍的身体换她逃出升天。世人都说赫连生疯了,竟为了一只小妖怪背弃自己的信仰。到头来,他却被所护之人执灵刃捅进心口,毁了此生唯一的温情。*这麽多年,他们都说,赫连生在找一个人。待他找到,她一定会生不如死,谁都知道赫连生这人太过病态。可当他找到她了。刑水水缩着身子惊慌看他。赫连生没有像当年一样凶狠待她,而是手撑在她耳边对她说刑水水,我也可以很温柔。操,别躲了好吗,再他妈捅一百刀也不恨你。初见觉得他太过凉薄。可是这个世间最凉薄的人会为一人疯狂。也为她,与全世界为敌。可爱妹宝×超凶的霸王bking●HE双洁双初恋,那一刀是误会●男追女,前世今生,非救赎,有系统,但存在感低●谢绝扒文扒榜!!!!!!!!!预收还魂我死的那年雪下的很大。那时恍惚看着蜡烛灯芯好像做了两个梦。第一个梦是回到出嫁前,我最爱他的年岁。那时我还是京城名门闺秀,很容易撞邪。初遇少年修士时他对我不好,但後面悉心护着我,让我也能春夜平安出游,挑灯看尽人间烟火。要是梦停留在这就好了。我无数次想。这样就能忘了婚後所受的冷落。即便我拖着缠绵病体走到炼剑的火焰旁,期待他能挽留一声阿铃,别向前了。他会的吧。可我纵身跳下去,也没听见他开口。死太早就不知道,真正的少年其实早死在了我出嫁那年,我嫁的根本就不是他。我只记得那天蜡烛在哭,再也不要喜欢他了。满屋子的雪我第一次遇见他时也见过的。在我死後大雪不停不休,有一只魔发疯似地找我,将我那夫君丢进万魔窟化成血水。少年回来了,却早已物是人非。他坐在万千尸骨上抱着我流下血泪。他说阿铃别向前了,别向前了,再向前过了奈何桥就会忘记他了。这第二梦就是我出嫁那天了。我恍惚间看见那连绵十里的红妆,我的花轿曾与一名少年的棺材擦肩而过。那时纸钱满天飞。我什麽也不懂,还为这战死在魔手中的少年惋惜,那麽年轻,徒留满纸荒唐。听闻这段风月往事我也曾随他们一同叹息。那时我已将泪水还给人间,白日飞升成仙。听说後来,人间最阴暗的魔抱着我的尸骨,日日夜夜为我还魂。温柔名门闺秀×赤诚少年仙君●正文第三人称,没有失忆情节,女主跳火为渡劫,看似很BE实则HE●设定灵感来源红楼梦内容标签灵异神怪情有独钟穿越时空重生甜文史诗奇幻刑水水赫连生小水赫(hè)连喵。喵。喵。一句话简介为你甘愿赴死,为你与世界为敌立意面对生活积极努力,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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