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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季总给我打电话说您病了,需要我带您去医院吗?”
说这话的时候,沈苑隐藏在眼镜下面的那双眼已经将明代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
气色看起来是不太好,睡眼朦胧的,脸蛋也比较红,应该是在发烧。
这位祖宗又闹什么幺蛾子了?
都这么晚了,他其实是不想这么辛苦的带这位去医院的。
像是知道沈苑心中所想,明代没什么精神的道,“不用了,我睡一觉就好。”
沈苑心里一慌,这怎么行?
刚才季总给他打电话那语气严厉的很,恨不得将他给吃了,再看看明代现在这么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他瞬间就明白了。
他们家季总这是没吃到嘴里,欲求不满呢,所以火气格外大,于是他这可怜的全能助理就成了出气筒。
“要是他们家季总兴致来了,这位病还没好,他们家季总光是用眼神就能将他杀死个百十来回,他冒不起这个险。
于是体贴入微的万能助理沈苑就将买来的一大包药交给了明代。
“明先生,这是退烧药,这是消炎药,这是扛病毒的,这是治疗咳嗽的,这是食欲不振的,这是”
“沈助理,我是没上过几年学,可不代表我是个文盲,这上面的字儿我都看的懂,我会看着吃的,我很困了,您请回吧?”
沈苑,“”
“不行,来之前季总特意交代过我了,必须得把您照顾好了,要看着您把药吃下去才行,明先生这里有热水吗?要不要我帮你烧点热水?”
“我这里什么都不缺,谢谢,药我会按时吃的,谢谢沈助理。”
接着明代就砰的一声关上了门,沈苑的鼻尖都差点被门给撞到。
他不由摸了摸自己的鼻尖,这位脾气见长啊。
真是一点儿也不配合他的工作,他这大半夜的容易吗?
明代盖着被子捂了一身汗,第二天起来就感觉轻松了不少。
当然了第二天晚上季景安没来,明代并不感到意外,他继续在系统空间里练习了一天的钢琴,外面过了一天,也就等于他在系统里整整练了八九天的钢琴。
俗话说得好,熟能生巧,再加上明代底子还不错,他现在觉得自己小有成就,已经可以登堂入室了。
他顺便学了几首新鲜的钢琴曲。
第三天的时候,明代就出去找工作了。
他与渣攻的三年合约还有不到半年就要到期了,到时候人家不要他了,他总得找个工作吃饭吧?
再说了他还有个老母亲要养,他又不是原主可以心安理得的当个家庭煮夫,明代表示他真的做不到啊,他还是喜欢自食其力。
既然这个位面白月光是钢琴小王子,而他刚好也学了钢琴,于是明代就瞅准了跟钢琴有关的工作。
季景安并没有限制原主的生活,他想做什么还是可以做的,只除了随叫随到,要随时随地满足渣攻的欲望这一点儿。
只可惜原主因为爱上了季景安已经彻底的失去了自我,他每天什么都不想做,只巴巴的待在家里,盼望着季景安来看他。
最初的新鲜感过去了之后,季景安后面好几天才会来看原主一次。
明代觉得这么多时间足够他找好几个兼职,赚大把的小钱钱了。
他找了一天的工作,锁定了三个地点。
上午去一家高档咖啡厅弹一个小时的钢琴,一个小时两百,工资日结,明代觉得非常可以,店老板对他弹的钢琴也很满意。
来这家咖啡厅一般都是年轻的小情侣,这里很有情调,所以明代只需要在咖啡厅里弹点舒缓明快甜蜜的钢琴曲就好,这个简单。
下午场,明代选择了一家酒吧,酒吧白天人不多,没有晚上那么热闹,也没有晚上那么人多,明代只需要在贵宾区安静的弹上一两个小时的钢琴就好。
酒吧的工资是一个小时三百,日结。
明代觉得也不错。
晚上场,是在迪吧里面。
这里有许多的驻唱歌手,因为明代是个弹钢琴的,又是个新人,所以每天晚上他有一个小时的时间上台,这个工资比较少,100一个小时,明代觉得也还可以就都答应了。
一天赶三个场子,明代觉得生活很充实。
季景安连续三天没有出现,沈助理也没有给明代打电话,明代也乐得清闲,他像是完全忘了还有季景安这么一号人物,乐颠颠的去赶自己的场子去了。
谁会跟香喷喷的小钱钱过不去呢?
晚上迪吧里。
当光芒万丈的灯光射到明代那张过分年轻清秀的脸上时,主持人笑着介绍了一下。
“嗨喽大家好,现在台上的这个小帅哥是新来的钢琴师,今天第一次登台,大家多捧捧场啊。”
明代微微笑了一下,跟大家打了一个招呼,他的脖颈细长,此时安静的坐在台上,他身上自有一股恬然安静的气质,让人不由自主的跟着安静下来。
他身上的气质很特别,有种特别干净的味道,他穿着一身特别干净的白衬衫,扣子系到最上面的一颗,看起来既矜持又禁欲,笑起来也是暖暖的,有种初恋的味道。
“台上那个小帅哥也太干净了吧?让人忍不住想要染指啊,不知道他有没有女朋友?”
“不然一会儿上去要个联系方式?”
“可以,可以,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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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结wb小长衿刑水水穿成一只很弱的桃妖。为救朋友,她追着赫连生走过千山万水,目睹他无情收妖,见过他又凶又残忍的模样,还被不耐烦的他拽树上捆着,凶狠地威胁她别跟。这样凉薄的人,身上应当是没有温情的。邢水水从那天起就明白倘若有一天身份败露一定不能犹豫,必须对他下狠手才能活命。妖与天师本就是两路人。赫连生是灵山最优秀的天师。*刑水水身份暴露那天。春雨冰冷。她被灵山衆天师逼得穷途末路,奄奄一息地趴在地一上,被雨水浸透。谁都没想到,这个灵山成立以来最惊才绝艳的少年竟会拔剑对准昔日恩师,护在她身前,用满目疮痍的身体换她逃出升天。世人都说赫连生疯了,竟为了一只小妖怪背弃自己的信仰。到头来,他却被所护之人执灵刃捅进心口,毁了此生唯一的温情。*这麽多年,他们都说,赫连生在找一个人。待他找到,她一定会生不如死,谁都知道赫连生这人太过病态。可当他找到她了。刑水水缩着身子惊慌看他。赫连生没有像当年一样凶狠待她,而是手撑在她耳边对她说刑水水,我也可以很温柔。操,别躲了好吗,再他妈捅一百刀也不恨你。初见觉得他太过凉薄。可是这个世间最凉薄的人会为一人疯狂。也为她,与全世界为敌。可爱妹宝×超凶的霸王bking●HE双洁双初恋,那一刀是误会●男追女,前世今生,非救赎,有系统,但存在感低●谢绝扒文扒榜!!!!!!!!!预收还魂我死的那年雪下的很大。那时恍惚看着蜡烛灯芯好像做了两个梦。第一个梦是回到出嫁前,我最爱他的年岁。那时我还是京城名门闺秀,很容易撞邪。初遇少年修士时他对我不好,但後面悉心护着我,让我也能春夜平安出游,挑灯看尽人间烟火。要是梦停留在这就好了。我无数次想。这样就能忘了婚後所受的冷落。即便我拖着缠绵病体走到炼剑的火焰旁,期待他能挽留一声阿铃,别向前了。他会的吧。可我纵身跳下去,也没听见他开口。死太早就不知道,真正的少年其实早死在了我出嫁那年,我嫁的根本就不是他。我只记得那天蜡烛在哭,再也不要喜欢他了。满屋子的雪我第一次遇见他时也见过的。在我死後大雪不停不休,有一只魔发疯似地找我,将我那夫君丢进万魔窟化成血水。少年回来了,却早已物是人非。他坐在万千尸骨上抱着我流下血泪。他说阿铃别向前了,别向前了,再向前过了奈何桥就会忘记他了。这第二梦就是我出嫁那天了。我恍惚间看见那连绵十里的红妆,我的花轿曾与一名少年的棺材擦肩而过。那时纸钱满天飞。我什麽也不懂,还为这战死在魔手中的少年惋惜,那麽年轻,徒留满纸荒唐。听闻这段风月往事我也曾随他们一同叹息。那时我已将泪水还给人间,白日飞升成仙。听说後来,人间最阴暗的魔抱着我的尸骨,日日夜夜为我还魂。温柔名门闺秀×赤诚少年仙君●正文第三人称,没有失忆情节,女主跳火为渡劫,看似很BE实则HE●设定灵感来源红楼梦内容标签灵异神怪情有独钟穿越时空重生甜文史诗奇幻刑水水赫连生小水赫(hè)连喵。喵。喵。一句话简介为你甘愿赴死,为你与世界为敌立意面对生活积极努力,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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