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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用的是最便宜劣质的颜料,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可王雪华心里还是不太相信,最劣质的颜料怎么会有这么好闻的香味呢?
她决定留下来弄明白这些事。
一段日子之后,书生与王雪华便私定了终生,同时王雪华也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那株兰花身上的味道与书生画作上面的味道极其相似。
二个人的恋情很快就被王雪华的富豪爹给发现了,他爹并不同意她嫁给一个穷书生。
但书生爱惨了王雪华,不惜在王雪华家门口跪了三天三夜,但是他并没能打动铁石心肠的富商,为了不让书生继续纠缠自己的女儿,他让人打断了书生的双腿,将书生丢在了野外,任凭他自生自灭。
书生从来没有夜不归宿的现象,眼看着天都要亮了,书生还没有回来,小花妖心里升出阵阵不安,好在他是花妖,书生身上有他叶片的味道,他便一路追寻着这股味道来到了郊外,很快就发现浑身染血,面色铁青,奄奄一息的书生。
小花妖心疼坏了,他眼角含泪的生生将书生给抱了回来。
书生的双腿骨头都被打断了,大夫也说他这一辈子只能在床上躺着当个废人,残废的人是没有办法参加科考的,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王雪华被他爹嫁给朝中官员的公子,据说前途无量。
王雪华也试图反抗过,但当他爹说书生已经废了,这辈子就只能躺在床上当个废人,你若执意要嫁给他,就要做好一辈子照顾他跟他那个药罐子爹的准备。
王雪华迟疑了。
她并不是一个可以为了爱情放弃一切的人,当得知书生再也站不起来的时候,她终究还是妥协了,她穿上漂亮的嫁衣,风风光光的嫁给了那位前途无量的公子,当起了前簇后拥的少夫人。
得知王雪华嫁人的那一天,书生当场就喷了一口鲜血。
恰逢那个冬天,书生的爹终于药石无医,撒手人寰,书生万念俱灰,一心求死。
小花妖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他不想自己的恩公当一辈子的残废,他想让他活下来,站起来,重拾自信跟梦想。
于是他拼着半生的修为将自己一半的精元给了他,也成功治好了书生的双腿。
怕书生消沉,小花妖勉强用自己剩下的另外一半精元化形成了王雪华的样子,日日陪伴在他身侧,让他读书考取功名。
三年后,书生成功考中状元,成为天子门生,衣锦还乡。
听说公主看上了他,但他拒绝了公主,他用了一年的时间帮助天子整治贪官污吏,其中王雪华嫁的那位公子也深陷其中,被查抄全部家产,男的处死,女眷流放。
书生用自己的功劳向皇上求情,赦免了王雪华,且不顾世人眼光娶了王雪华。
王雪华一跃成为京城众多名门闺秀羡慕的女子,世人感叹状元郎的情深,也感叹王雪华的好命,能遇上这样一个对他不离不弃的如意郎君。
可怜了小花妖,他耗尽自己最后的精元欣慰的看到自己的恩人高中状元,他想,这样是不是就算报恩了?
只要恩公能够活着,能够幸福,他就心满意足了。
耗尽全部精元的小花妖重新变成了一株不起眼的兰花。
已经成为状元的书生举家搬迁到京城,也没有忘记带走那株陪伴了他多年的兰花。
状元郎曾经靠卖画为生的事迹已经传遍了京城,自打他成为状元,他曾经的画作便被卖出了天价,尤其是那几幅带着兰花香味的画作。
因着小花妖再也无法变成人形,为书生的画作涂抹自己的枝叶汁水,书生往后的画作便没了那迷人的兰花香味。
还是王雪兰发现他这株兰花能让自家状元夫君的画染上同样的香味,她便背着自己的夫君,将这株兰花连根拔起,将他的花心花叶,乃至茎秆全部捣碎制成了特殊的颜料。
此后的很多年,状元郎的画作都带着一股特殊的兰花香味,世人都说他是天人转世,一时之间受到无数人的追捧。
可是没有人知道,他后来的每一幅画作上面都留有小花妖绝望痛苦的嘶吼与泪水。
也没有人知道小花妖被连根拔起,捣碎全部的花心枝叶时是何等的绝望痛楚。
不过一切都不重要了。
没有人知道小花妖来过,也没有人知道世上还有一只无私奉献的小花妖存在过,为了一个救了他的书生,默默奉献了自己的全部。
更没有人知道他消亡的是那样的凄惨。
没有人注意,没有人在意。
接受完剧情的明代默默叹了一口气。
这可怜又单蠢又无助又傻瓜兮兮的小花妖哟。
但是现在默默付出无私奉献,为了书生送了命的小花妖成了他自己
明代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太好。
他才不要做默默无闻,牺牲自己成全他人的无名英雄。
他来的目的就是获取渣攻好感度的呀,这就注定了他不可能默默无闻,他也不会帮女主,他要做小妖精,俘获渣男的心。
明代定了定神,终于融入了自己的角色里。
他现在刚被这个位面的男主攻书生沉清越从悬崖边给救了回来,目前被沉清越放在院子里的一个陈旧的花盆里。
明代觉得这陈旧的花盆配不上自己兰花的名贵,等沉清越卖画赚了钱,他一定让沉清越给他换一个漂亮的青花瓷花盆。
只可惜他刚在悬崖边被风雨雷电给劈了个外焦里嫩,若不是他求生的意志顽强,光靠那差点被吹折了的根茎根本无法活下来。
他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养精蓄锐。
用系统的话来说就是他得养精蓄锐一百天,吸收日月精华,天地灵气,再靠着系统的辅佐,才能勉强在一百天内修复完体内的伤势,勉强化形。
好在女主出现的时间还早着呢,这段时间,沉清越的爹病重,他又没有钱去医馆买药,只能一边潜心苦读,一边出去采药给他爹治病。
沉清越是个孝顺的孩子,也是个肯用功的书生,他白天上山采药,回来之后便马不停蹄的照顾自己的爹,到了晚上还得挑灯苦读,日积月累下来,沉清越人长得清瘦,虽然算的上高挑,但终究因为经年累月的劳累,看起来有些病态,脸色也不太好,眼窝底下还带着大片的青黑,看起来着实让人心疼。
他脸上的这份憔悴多多少少也破坏了沉清越身上清俊的气质,这与后来那个意气风发,被无数人羡慕崇拜的状元郎不可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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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结wb小长衿刑水水穿成一只很弱的桃妖。为救朋友,她追着赫连生走过千山万水,目睹他无情收妖,见过他又凶又残忍的模样,还被不耐烦的他拽树上捆着,凶狠地威胁她别跟。这样凉薄的人,身上应当是没有温情的。邢水水从那天起就明白倘若有一天身份败露一定不能犹豫,必须对他下狠手才能活命。妖与天师本就是两路人。赫连生是灵山最优秀的天师。*刑水水身份暴露那天。春雨冰冷。她被灵山衆天师逼得穷途末路,奄奄一息地趴在地一上,被雨水浸透。谁都没想到,这个灵山成立以来最惊才绝艳的少年竟会拔剑对准昔日恩师,护在她身前,用满目疮痍的身体换她逃出升天。世人都说赫连生疯了,竟为了一只小妖怪背弃自己的信仰。到头来,他却被所护之人执灵刃捅进心口,毁了此生唯一的温情。*这麽多年,他们都说,赫连生在找一个人。待他找到,她一定会生不如死,谁都知道赫连生这人太过病态。可当他找到她了。刑水水缩着身子惊慌看他。赫连生没有像当年一样凶狠待她,而是手撑在她耳边对她说刑水水,我也可以很温柔。操,别躲了好吗,再他妈捅一百刀也不恨你。初见觉得他太过凉薄。可是这个世间最凉薄的人会为一人疯狂。也为她,与全世界为敌。可爱妹宝×超凶的霸王bking●HE双洁双初恋,那一刀是误会●男追女,前世今生,非救赎,有系统,但存在感低●谢绝扒文扒榜!!!!!!!!!预收还魂我死的那年雪下的很大。那时恍惚看着蜡烛灯芯好像做了两个梦。第一个梦是回到出嫁前,我最爱他的年岁。那时我还是京城名门闺秀,很容易撞邪。初遇少年修士时他对我不好,但後面悉心护着我,让我也能春夜平安出游,挑灯看尽人间烟火。要是梦停留在这就好了。我无数次想。这样就能忘了婚後所受的冷落。即便我拖着缠绵病体走到炼剑的火焰旁,期待他能挽留一声阿铃,别向前了。他会的吧。可我纵身跳下去,也没听见他开口。死太早就不知道,真正的少年其实早死在了我出嫁那年,我嫁的根本就不是他。我只记得那天蜡烛在哭,再也不要喜欢他了。满屋子的雪我第一次遇见他时也见过的。在我死後大雪不停不休,有一只魔发疯似地找我,将我那夫君丢进万魔窟化成血水。少年回来了,却早已物是人非。他坐在万千尸骨上抱着我流下血泪。他说阿铃别向前了,别向前了,再向前过了奈何桥就会忘记他了。这第二梦就是我出嫁那天了。我恍惚间看见那连绵十里的红妆,我的花轿曾与一名少年的棺材擦肩而过。那时纸钱满天飞。我什麽也不懂,还为这战死在魔手中的少年惋惜,那麽年轻,徒留满纸荒唐。听闻这段风月往事我也曾随他们一同叹息。那时我已将泪水还给人间,白日飞升成仙。听说後来,人间最阴暗的魔抱着我的尸骨,日日夜夜为我还魂。温柔名门闺秀×赤诚少年仙君●正文第三人称,没有失忆情节,女主跳火为渡劫,看似很BE实则HE●设定灵感来源红楼梦内容标签灵异神怪情有独钟穿越时空重生甜文史诗奇幻刑水水赫连生小水赫(hè)连喵。喵。喵。一句话简介为你甘愿赴死,为你与世界为敌立意面对生活积极努力,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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