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几世了,他还从来没听他唱歌。
他一直觉得覃牧的声音好听,却不知道他唱歌是什么感觉。
似乎是不想少年失望,覃牧最终拿过歌词看了一遍。
叹了口气,随后手指搭在了琴键上,悠扬的前奏响起,伴随着一个转折,一道低沉富有磁性的男声融入其中,低声吟唱。
声音很有特点,独具特色,却丝毫不突兀,很是悦耳。
没一会,歌声消匿,钢琴的最后一个音节落下。邵瑾眸中流光飞翼,他道:“我喜欢你的歌声。”
闻言,覃牧的眸中划过一丝光亮。
他并不清楚自己唱的究竟怎么样,但只要少年喜欢就好。
少年眉眼含笑,道:“我以后要写很多词给你,然后你唱给我听。”
邵瑾是真的很喜欢覃牧的歌声,这几年的时间,他要好好学音乐,未来和覃牧一起合作一首歌曲。
想想就让邵瑾心中雀跃。
覃牧呼吸停滞了一瞬,道:“好。”
他写词,他来唱。
只要他开心,一切都可以。
邵瑾从覃牧那里学了很多音乐创作的知识,像是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他对那里的一切都是那么感兴趣。
覃牧将自己能想到的都教给邵瑾。
他惊叹于少年对于音乐学习的天赋。
第六十二章我喜欢你的歌声(4)
没过多久,假期结束,邵瑾必须要去B大报道。
有覃牧在家,他当然不会选择住校。
邵家的庄园离学校车程较远,邵瑾提出不住校的要求后,邵父直接在学校附近买了一套精装修过的房子,让齐特助把钥匙给了邵瑾。
邵瑾让人将钢琴搬到了新房子里。
新房子有两百多平米,房间很多,足够两个人加一架钢琴居住。
覃牧本就是邵瑾的私人钢琴教师,邵瑾让他陪着他搬到新房子里,他没有理由拒绝。
大一的生活总是相对忙碌的,原主选的是经济学,邵瑾也不清楚是原主自己想学还是家人让他选的。
总之邵瑾并不喜欢,这门学科他学了两辈子,也没什么好学的了。
心中想着一些别的,最终邵瑾向学校递交了一个申请。
邵瑾白天有课就会去学校,他记忆里很好,学过的东西看一遍又能全部记起来,根本用不着课下再多复习。
因此多数时候他还是呆在房子里,让覃牧教他音乐。
他告诉过覃牧,想去做什么就去做,不用顾忌他,可覃牧到了这里后从来不出门。
每次邵瑾回家时,总有一盏灯为他留着,而覃牧则是坐在沙发上,有时手中会拿着邵瑾前一天写的词看。
他似乎是想透过那些词看到什么,所以总是经常看。
有时也会为邵瑾写的词编曲。
慢慢的,他也会教邵瑾。
生活很平淡,然而两个人对对方过分的关心又显得一切略带了些朦胧的暧昧。
邵瑾会在出门时问覃牧喜欢吃什么,虽然多数时候得到的答案一定是“你喜欢吃什么就买什么,我不挑”,可最后邵瑾买来的东西一定是两个人都喜欢的。
三个世界了,邵瑾记得他喜欢吃什么。
那么久从来没变过。
他不喜欢吃油腻的食物,不喜欢过分的辛辣,喜欢清爽的甜点,但不会吃太多……
然而每当邵瑾觉得两个人的关系可以更进一步时,覃牧总会有意无意地保持安全的距离。
让邵瑾一度怀疑是不是这一世的他真的不喜欢自己。
这样的生活维持了两个月。
邵瑾去学校上课了。
他让人弄来了一套完整的设备,覃牧每天就研究怎么编曲,以及唱一首完整的歌。
邵瑾说希望在自己生日的时候覃牧能为自己唱一首歌,一首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歌。
覃牧答应了。
很用心地在做这件事。
当他试着将之前邵瑾弹的一首曲子融入其中时,房子的门铃被人按响。
覃牧想了一下,这个时间邵瑾应该在上今天的第二节选修课,所以不会回家。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
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