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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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未知的旅途(第1页)

饭后,楚辞想了想,自己不可能一直呆在这,总要去找活人,了解所处的时间,寻找丧晶强化自己。

在这个末世淘宝,找自己需要的然后回到现实发展自己。

成为自己梦想里的所憧憬的大人物,但这都需要自己在这丧尸遍地,危险漫天的末世活下来,才能实现。

只有在这个世界成为强者,活下去,才能找到自己所需要的一切,所以努力变强,就是自己所能做的唯一事情。

大门外面的世界,楚辞仅仅知道在第一次来的时候走过的那条水泥路,似乎就是通往这里...

看着门口的汽车,楚辞还是忍不住的激动起来,他有钥匙,可以开车,但是没有胆子可以这么明目张胆的开出去,不熟悉路是一方面,如果遇到了大批丧尸,跑是跑不了了,杀也杀不过,就只能狼狈的回现实了,或者直接被咬死…

一想到这画面,楚辞脖子缩了缩还是步行出去,一路上小心点还是有很大可能活下来的。

出了大门,仍然是前天的情况,一辆小轿车,不过尸体没了,一辆开着门的小轿车孤零零的停在路旁,这要是现实,肯定是贴满了违章罚单或者小广告,不过现在却没有人理会。

漫漫长路,一条水泥地弯弯曲曲不知通往何处,路边的野草丛生,鲜花朵朵,不知道有多少鲜血滋润了这片大地,偶尔还能在草丛中看到一具尸骸,腐蚀的不成样子了,不知名的蠕动小虫从尸体里穿来穿去,空气中传出的臭味迎风飘扬。

不是每一个尸体都能变成丧尸,如果人被丧尸咬了块肉,或者啃掉了手什么的没有伤到大脑,就可以站起来重新开始。

如果被动物什么的变异生物吃掉,伤到大脑,甚至没有了大脑,就不能再站起来,这具尸体就是这样,被变异动物咬掉了一层头皮连带着还被喝了人脑...不但不能体会做人的快乐,连丧尸的快乐也没有了,可怜。

水泥路的尽头出现了一个小点,随着时间的变化小点在不断的变大,近了才看到原来是眉清目秀,长相酷帅的凶凶楚辞,穿着从现世带来的皮衣,里面依旧贴身带了一层书本,裤子肥大,但小腿腿部用绑腿绑住,显得身材修长纤细,末世人家的登山鞋,高筒的设计和厚重的鞋面完美的保护了脚面和脚腕,没有找到军靴,如果有军靴的话可能会更好。

上衣是穿了好多年的一件皮衣,仅仅是塑料皮衣,不是真正的皮,但一样有很强的防御,毕竟里面还有一层厚厚的书本,这可比皮衣的防御好多了。

背上是从家里带来的暖气管道的空心铁棒,没有了签子让它看起来正常了点,血迹也冲洗的干干净净,腰间还挂着一个短的,以备不时之需。

手里拿着长刀,不时闪过寒芒的刀锋让人不寒而栗,民国时期打的刀,还能在现在用上,不得不说是一把好刀,就算是没有吹毛断发的地步,但也是了不得的宝刀。

假装凶狠的脸上透露出视死如归的气势,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去打仗一去不回呢。

虽然现在楚辞的所为和上战场也差不了多少!单手握着长刀,强化过一次的身体不说达到特种部队的士兵,但是想来比普通人还是强上那么一点,虽然没有经过训练,但这也只能慢慢来了。

正午的太阳还是很毒辣,晒在楚辞的身上,走出屋子有千米开外了,但是没有见到任何活着的物体,只有路边不时出现的尸体才能让楚辞真正认知到末世的恐怖,还有丢弃的包啊,手机什么的,楚辞也挑了些好看的装上。

尸体已经没有完整的了,楚辞也不好意思去扒人家的尸体,虽然尸体上还有很多的好东西,不说手机之类的,但表啊,项链什么的还是很多的。

这让楚辞一阵不爽,以前没有的时候能看不能拿,现在能拿了还嫌弃恶心,不得不说,楚辞也是个小贱人,身为人的一部分良知,还在催促着楚辞挖个坑把人给埋了,但看着那蛆虫满身爬的恶心,还是算啦吧。

“乖乖隆嘀隆,烧饼卷大葱,这么多尸体,基本上都应该是小屋里面的人吧,真是惨,好不容易跑出来,还是没能逃过一死,哎,阿米头付,善哉善哉,老衲救不了啊”

一本正经的楚辞还做出手势,像极了以前来村里卖开光舍利的大和尚,一脸慈悲,不得不说一副好皮囊确实让人赏心悦目,不看那屠刀,不看那穿的乱七八糟的衣服,真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大和尚。

哎,善哉善哉,出家人不近女色,啊不,男色也不近。

慈眉善目的楚辞提着自己的屠刀,一步一步的向着水泥路的尽头走去,那一刹的风情,像极了一去不复返的大侠,就是天上的太阳有点出戏,要是个阴雨天可能会更好。

将近走了一个小时,太阳更热,下午两三点的太阳让人热的几乎要发疯,走了两个小时的楚辞更是汗如雨下,本来这个时候应该是穿着短袖裤衩人字拖的季节,偏偏楚辞怕死,穿的皮衣还装了书盔甲,不中暑算是身强体壮了。

“日啊,这天气,哎,脱了吧,不然还没遇见丧尸自己就先挂了。”

楚辞自

;言自语道,然后动手脱掉皮衣,扔掉一本一本用胶带连起来的书盔甲,这才让楚辞舒服了起来,大刀的刀柄也因为手心出汗弄的黏糊糊湿淋淋的,贴身的背心早已经湿透了,贴在身上很不舒服,索性都脱了,仅仅穿着一件休闲的长裤,带着武器继续走了。

还别说,这么一打扮,更像不良少年了,街上的混混大概就是这个样子了,如果让楚辞的爷爷看到,非得骂他个三天三夜,丢祖宗的人。

舒服了的楚辞可不管爷爷是怎么想的,反正自己舒服就行了,一路上没见到什么危险索性也大方了起来,不再走一步停三分了,冲着水泥路一路向前。

楚辞走的方向是山下的村里,小屋是坐落在山腰的一座避暑小屋,是有长跑运动员的一家盖的,本来人家都在大城市,不过今年好容易儿子赢了奖,所以召集亲朋好友相聚,因为老家在定乡,有钱了就在村子的山上盖了几间房,也好向村里人炫耀炫耀,结果人还没来齐,就末世了,结果便宜了楚辞。

定乡是G镇的三乡之一,又有三个村,分别为王寨,孙家沟,东里村。

现在楚辞所在的地方就是王寨的唯一一座山上,王家人不但在山上建了房子,还修了条水泥路,弯弯曲曲的正好到山顶,山不高,但路不好走,所以修了路,也算是件善事。

楚辞刚来的地方就是在山上,山顶之下,山腰之上,正好在水泥路的边上。

下山的路边又停了辆车,是个面包,也就是神车五菱…没有人,有血,似乎是人变成丧尸跑了。

楚辞没有停留继续往山下走,一米八的身高一百六十斤也不算很胖,但称呼为健硕也不为过,这让他看起来健康又强壮,手臂修长有力,握刀的手骨节分明,一看就不是干粗活的人,也不是握刀的手。

身高优势让楚辞走起路来不是一般的快,一步一米多,让他前进的速度很快,沿着水泥路已经远远的能看到房子了,村里的房子一般都是东一憧西一憧,倒也算不上是憧仅仅是栋了,都是一层的小平房,偶尔出现一栋二层的也是凤毛麟角,少滴很。

不都说末世很危险很危险结果除了刚开始也没有让楚辞大展拳脚的功夫,仅有的几个丧尸也让楚辞有惊无险的杀死,更加上强化,让楚辞对末世的危险看轻了几分。

不再那么小心翼翼,看到一个村庄让他比想象中的更兴奋,所以更加卖力的向着山下跑去。

正跑的难舍难分的楚辞没有发现,山下村庄远远望去却没有一丝活动的身影,显得怪异又静谧,不时的嘶吼又让他更显得诡异和恐怖,像极了一个正在等待猎物入场的巨鳄。

但楚辞一点没有发现,他正在为发现一个村子可以找人说话了解情况或者搜刮财务的欣喜当中。

“嘿嘿,来了来了,我的丧晶,我的钱钱,搜刮搜刮,我要拿走所有好东西,拦我者死…啊啊啊”

略显疯狂带点神经质的楚辞已经迷失在这突如其来的惊喜中,从小就喜欢冒险还有寻找好玩的东西的楚辞在发现村庄后就疯了,陷入了一种名为搜刮病的绝症当中。

每个人都有这种病,只是在现实中没有一个陌生的地方让人尽情的破坏,搜寻…来到末世的楚辞在所获的小屋里尽情的搜索,找到所有他感兴趣的东西,这让楚辞欣喜若狂,现在有一个更大的,更陌生的地方让他搜索,如何不能让他疯狂呢。

张牙舞爪的楚辞一手握刀一手拿棍,杀向了村子,临近山口的水泥路边有一排房子,足足有七八间有余,横排又有七八间,房子占地都很大,有一个大院子,整个村庄都是这种排列,有两条大路,横穿整个村庄,又有十几二十条小路连接整个村庄,显得错落有致。

一路杀到的楚辞终于快临近第一个房子,路边的尸体,还有不知名的毛发已经不能让楚辞害怕,见得多了,也就习惯了,不得不说,习惯这个东西就是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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