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文订阅比≥50%的能正常阅读,否则需延迟三日,补足可立看 ==第十二章==
是啊,大不了输了,她去找钱供他读就是了。本来不就是这么打算的?!
这么一想,招儿顿时想开了,道:“那你好好准备,能赢就赢,不能赢也不要怕,大不了姐去找钱供你读。”
招儿素来不是个喜欢自寻烦恼的性子,她扭头见屋里的牛屎还没清理,便去找来刷炕的毛刷子先把炕上刷干净,然后出去拿扫把和撮箕扫地。
外面响起鸡咯咯叫声,却是孙氏宰鸡让鸡给跑了。
薛庭儴顺着窗户往外看去,就见那鸡脖子还流着血,却是满院子乱跑乱飞,孙氏模样狼狈的跟在后面追着撵。
赵氏见实在不成样子,从屋里出来说了两句。孙氏更急了,也知道实在族长面前丢了人,可那鸡长了翅膀,她又没长翅膀。一直等那鸡没了力气,孙氏才一把抓住它,嘴里骂了一句:“跑跑跑,注定是锅里的菜,你往哪儿跑?”
薛庭儴没有再看,收回视线。
他知道他大伯为何会那么大方,提出让他和薛俊才比一场,因为若无意外,这一场铁定是薛俊才赢。
在那梦里,他就曾吃过这样的亏,却不是和薛俊才比,而是招儿千辛万苦弄来了钱,也将他送进清河学馆。那时候的他愚不可及,一直将自己不顺遂归咎于命运的苛责之上,觉得不是自己不行,而是所有人都不给他机会。
初入清河学馆时,他踌躇满志,他想自己一定会胜过薛俊才,证明自己才是薛家最出众的人,可现实却狠狠地打了他的脸。也是到那时候,一直没有见过世面的他才明白大伯的险恶用心,他确实教了他读书,他也确实‘读’了不少书,可只是读,不懂经义。
后来才知道,学童蒙学识字之后,以读经作为基础。
先学《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再是《千家诗》、《幼学琼林》、《龙文鞭影》等,读完这些,方可入大学,开始习读四书五经等。
而在这个阶段里,先生是不讲经义的,也就是说只是死记硬背,明字义而不明经义。因为时下人惯是认为小儿蒙学,懂不懂不要紧,只要记住就好,等读得多了,读得久了,自会明白其意。
这就是所谓的读书千遍,其义自现。
待你能将这些书全部背诵如流,到了可以学解经做文章之时,将是事半功倍。
这种省时省力也出成效的教学模式在整个大昌风行,上至名门,下至低层社学、村学,很多都是如此。尤其是乡间私塾,最是风行此道,因为塾师只有一人,却要教授数人甚至数十人,都去讲解经义也不太现实。
可实际上有些底蕴的世家大族,却从不会如此教自家孩子。因为这种教学模式一味强调死记硬背,却忽略了经通自然道理通的真理。
这是后来‘他’站在首辅之位,纵观全局分析出的利弊。
可彼时他刚入书馆,因为大伯拖延了为他解经义,不懂还有解经之说。因此在初入学时,先生问他可是读过,他答曰读过,却是解经解得狗屁不通,被先生斥骂蠢笨如猪,遭受同窗的排挤与嘲笑。
而如今,看样子大伯也清楚他本身的缺陷,才刻意提出比这一场,实则早已是成竹在胸,料定他输定了。
可惜啊,出了意外。
*
因为家里来了客,除了薛老爷子和薛青山父子俩陪坐,所有人都在忙。
等正房堂屋那边吃上了,厨房这边才开始做其他人的午饭。
期间,薛桃儿还被吩咐着去打了酒。堂屋的席上有酒有肉,男人们推杯交盏,根本看不出平时有什么机锋。尤其是薛族长和郑里正,两人喝酒喝得很是亲热,到最后都有些喝高了。
“好了,别送,抬抬脚就到了。”薛族长摆摆手道。
把所有人都送出了院门,这边才开始收拾桌子摆饭。赵氏本是想把吃剩的肉菜端走放着,却被薛老爷子制止了,说是给大伙儿加菜。乡下人都不富裕,贵客走了吃剩菜,这都是家常便饭。
大人们都还好,栓子和毛蛋吃得香喷喷的。
招儿本是想把饭端回屋去吃,却被薛庭儴制止,两人还像以前那样只管低头吃饭,什么话也没说。
薛俊才不屑地看了薛庭儴一眼。
他方才同薛青山一起陪席,桌上的好菜自然没少吃,此时见薛庭儴只能吃些残羹剩饭,自然满心讥讽。
他爹之前跟他说的话,他都记在心里,薛狗子不可能会赢他。
心里想着,他收回目光,对炕头上的薛老爷子道:“阿爷,我回屋看书了。”
薛老爷子点点头,他之前也有些喝多了,这会儿正歪在炕上抽烟解酒。
“狗儿,多吃些,五日后大哥还等着你赢我。”路过薛庭儴之时,薛俊才突然这么说了一句。
招儿当即站起来,瞪着他:“会不会说话?读这么多年书读狗肚里了。”
薛俊才没料到招儿会这么不给他脸,斯文的脸涨得通红,却不知为何看了招儿一眼,又隐忍了下来。
薛老爷子喝道:“俊才回屋去!”
周氏也忙站起来劝招儿,这事才算罢。
饭罢,两人回了二房的屋,招儿依旧气呼呼的:“狗儿你别气,等姐赚了钱,就带着你分家单过去,不跟他们在一处了。”
薛庭儴心里有些感动,同时又有些无奈:“你又叫我狗儿。”
招儿哎呀了一声,才笑嘻嘻道:“我给忘了,以后不这样了。”
他自然不可能生她的气,之后招儿拿着昨儿换下的两件衣裳出去洗,薛庭儴则又把那本《幼学琼林》翻了出来。
看着手里这本用最粗劣的竹纸誊抄,页脚已经磨卷了的书,薛庭儴心里有些犯愁。他其实不想看书的,但架不住招儿觉得他现在就该多看书,多看书才能更有把握的赢了薛俊才。
殊不知这书跟书也是不一样的,光看这一本也没什么用,不过这件事他是不会跟她说的。
他从炕柜里翻出招儿给他买的竹纸,这种最劣质的竹纸要四十文一刀,这么‘贵’的纸,实则连练字都勉强。即是如此他平时也十分宝贝,根本舍不得用,能在沙土上写就在沙土上写,不能用沙土就沾水在书案上写。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
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