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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总会忘记吃饭,人不吃饭就会死竟然是世上最真诚的话。
原筠忘了自己几天没吃东西了,他喝了不少的酒,抽烟?抽了,烟灰缸盛不下了。他无意折磨自己,只是忘了,他总是过得太随心所欲。
输液的时候,不属于他身体里的液体流进来,让他浑身冰冷,就像威士忌里的冰块。
他抬头,盯着输液,一滴一滴下滑到管子里,眼睛不眨的看上两个小时,一种本领,没什么用,说出来会被叫做怪胎。
桌子上的百合花,很香。原筠喜欢花,他看着新鲜的花,大捧的,用指甲能在花瓣上掐出水来,像人的皮肤。他总会在发呆时想起林秋笙,想起他,想起林秋笙按住他脖颈的手,亲吻时嘴唇的热。
林秋笙在床上,总像只野兽,兽|欲,眼睛里好像有蒸腾的欲望,他在他身体里的时候,会喘息,原筠觉得很性感,他偏爱林秋笙脸颊上的汗,迷离的神情,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屈服本能,从胸腔里呼出的热气,足以融化原筠。
原筠跟一只被钉死的蝶没什么两样。
他总是没什么欲望在这方面,他出奇的单纯,冷淡,像水一样,但林秋笙喜欢这档子事,赤|身裸|体,野蛮的干。
体力活,原筠多半都不喜欢。
他讨厌,在这场社交活动里的快乐,身体不受控制的快乐,短暂的什么都忘了,灰飞烟灭,太作孽了,蝴蝶标本也是,跟他一样的,从大概腹部的位置被贯穿,锋利的穿透他,是没有血的。
原筠只能动动四肢,林秋笙不肯放他走,总要搞上好几个小时,花上大半天的时间,简直是虐待,连口水都不给喝,原筠讨厌,躺在床上的自己,他会哭,林秋笙吻掉他的泪水,说爱他,然后继续干|他。
有时候,会恨这种懦弱。懦弱是透明的泪水,冰糖葫芦上的那层米皮,避免了黏连。
是皮肤,林秋笙吻过他的皮肤,上上下下,像鱼被刮下的鱼鳞,明知道要死,却只能等死,不住的,徒劳的,恐惧着…太靠近了,靠近真实,剥下他的皮肤,一个血肉之躯的原筠。
他为此等待太久,也徘徊的太久了,他肯细心呵护自己,也肯把自己铺平到林秋笙面前任他欢喜,只因为他是他的情人。
输液输了很久,原筠觉得厌烦了,他还穿着那件丝绸的浴袍,胸腔袒露,蝉翼似的皮肤娇弱而薄,骨头从皮肤里清晰的隔离出来,能数清楚是几根。
为什么时间过得如此缓慢?
本来不觉得痛,只是输液输得时间太长了,手背开始痛了,太阳穴跳动,一切裸|露,是他的心,原筠自己的心,长期以来,原筠都不敢去看自己的心,他怕它不是完整的,是密密麻麻,蛀空的,像蚂蚁窝。
手指因为冰凉的药液更加冰凉,皮肉的苦,是一紧一紧的,一跳一跳的。
原筠等的有点烦了,他去掐百合的花,他太闲,而时间富裕,他贫穷,时间富裕,他痛苦,时间还是富裕。原筠摘下一瓣,他用指甲掐,大肆的,掐出汁来,在他的指甲上流得哪都是,原筠舔了舔,发苦,像林秋笙给他的感觉,苦涩,苦涩的,自虐的从中尝出一点甜。
原筠揪花,一瓣一瓣,圣洁美丽的白色,他把他们咬碎,吞咽。百合有毒,他知道,他只恨自己死的不够快。
他吃得太多,身体不能承受,又呕吐。
他想念林秋笙的手,想让林秋笙叫他的名字,那是他仅剩的人性,尚存的良知。他从不知罪恶,罪恶该死,他也是,他让人恨,活该被拆得七零八碎。
可他不是老旧收音机,真被林秋笙拆碎,他还会感觉痛。
林秋笙不觉他是罪恶,只觉得他可怜,可怜的可恨,有几次,他看他的眼神,让原筠觉得陌生。让原筠觉得害怕,可林秋笙总会回来,给他做菜,第二天从他身边醒来。
原筠不知道这次他回不回来,如果不回来,医院下的病危通知书原筠希望是给自己的。
他一直都想安安静静的死,有点洁癖,想干干净净,大概是以前看了太多的尸块,太多的血。他知道这个愿望过于奢侈,他想干净的死,窒息或者淹死,不要血。
或者抽走他身体所有的血,去救人,去实验,他大可一死,却不流一滴血,也不流一滴泪。
多安静,他再也不用当个怪物,后天培育出的怪物,也不必爱人,也不必想要他人的爱。
电话响了。
是靳森然,他叫他的名字,原筠却觉得有点陌生,靳森然告诉他,他周一可以去上班,和林秋笙一起。
一起。
原筠挂掉电话,他忽然有些不耐烦,躺倒在沙发上,地上是他的呕吐物。原筠笑了,觉得好笑。
白鸟试探的跟他说话,原筠一个字都不想听。
白鸟说的对,总有他无法掌控的时候,他会虚弱,虚弱的时候,白鸟就出来,他迫切的想出来,因为林秋笙。
也是因为林秋笙,原筠才变得虚弱。
或许有一天,这具身体会变成白鸟的。
但不是现在,不会是现在。
原筠和白鸟,古怪的畸形儿,灵魂上的连体人。
却都以为自己才是身体的主人。
二分之一,残忍恶毒的诅咒。
白鸟说:本该是我的,留在林秋笙身边的,本该是我的,那双手抚摸的应该是我的头发,亲吻的是我的嘴唇,梦里呼唤的是我的名字。
其实他们很少交谈,多半时间白鸟都是沉睡的,如同那五年,林秋笙怨恨的那五年,沉睡的是原筠一样,生孩子的痛苦撕裂了原筠,因为这些事,他昏沉过去,像做梦一样,那时候,多半是白鸟占据着身体。
原筠厌倦和白鸟辩驳,像所有日子里的尘埃,积蓄成灰,呛出咳嗽,缓慢的撕心裂肺。但原筠还是说:林秋笙不会爱你,他是很懦弱的人,他会爱我,我是他麻烦的源泉,因为我,他才会有勇气活下去。?
第七十六章:永远美丽
包瑞打电话通知林秋笙要给警院尖子生上一周的课,林秋笙沉默了一会,包瑞没让气氛安静下来:上面的人决定的,会有其他省的小组队长也来上课,你知道,现在都在提升破案率,林队,你是我手上最好的警员。
林秋笙笑了笑,给林啾把早餐放在桌子上,他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表,戴着身上的围裙坐在椅子上,他没有拒绝,可能是因为包瑞是他的上司,也可能因为他休了太久的假。
也许是他想找个理由,名正言顺的从家里出去,好不必忍受林啾每天问他原筠去哪了,他爱的原筠爸爸…林秋笙好几次尝试开口,林啾却仿佛有预感般,用那双清澈的圆眼盯着他,像漩涡一样从原筠那继承的眼睛,林秋笙头晕目眩,只好笑笑,他无法跟林啾说,他和原筠要离婚。
“早,爸爸。”林啾个子又高了,他愈长大,林秋笙就愈能从中看到原筠的影子。又开始了…林秋笙自我厌弃,如同几年前,他每天透过林啾去想念原筠。
糟糕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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