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边厌恶自己,一边又破罐子破摔地活着。
那么多年,靳修臣没做出什么伤天害理反社会的事儿,都是因为周煜林的存在,像一根吊着他理智的蜘蛛丝。
从九岁那年起,他每次想做坏事,就会想起树下那个粉琢玉雕的小人,摸着他的头,夸他勇敢坚强,允许他哭,还给他糖吃。
那是他第一次收到,来自这个世界的善意,就像黑白世界里,忽然照进来的一道彩虹。
不想被那个人讨厌,因此他小心翼翼地活着,不让自己伤害到别人。
那时靳修臣总抱着,‘也许有天他能够站到周煜林面前’这种想法,所以在那之前,他尽量不让自己成为一个恶心的人。
一切都是为了,能靠那道彩虹再近一点。
靳修臣喉咙逐渐艰涩,他把周煜林抱得很紧,紧到手臂上的青筋鼓起:
“你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才真正地接纳自己的吗。”
周煜林安静地听着,温柔回应:“不知道。”
靳修臣:“从你喜欢我开始。”
“你愿意跟我在一起,你来爱我,我才觉得,啊,原来我这种人,也是有资格被爱的,也是有存在的价值的。觉得,或许我没那么恶心,没那么让人厌恶。”
从那时起,他才算是真正地开始活着。
周煜林睫毛颤了又颤:“你,很好。真的。”
他从未见过,有比靳修臣更加坚韧不拔的人。
靳修臣拥有比石头缝里长出来的小草,更顽强的生命力,那样生生不息。
哪怕是在十八层地狱,这个人也能满手是血地,扒着满是钉子的岩壁,一点一点爬上去。
他不仅自己爬上去了,他甚至腰上还拴着一个周煜林。
哪怕自己遍体鳞伤,鲜血淋漓,他却能把周煜林保护得很好。
这样的靳修臣,很难让人不动容,所以周煜林从来都不觉得,他爱上靳修臣,是因为鬼迷心窍。
靳修臣轻笑,又去吻他:“因为你喜欢我,你爱我,我才开始喜欢我自己,接纳我自己,才觉得,我可以好好活着。”
“后来你讨厌我,离开了,我失去的不只是我的林林,我也失去了我自己。”
失去了所有。
他嗓音哽咽:“我后来想,我果然很丑陋,我大概是没资格被爱的。我比你,还要厌恶和恶心自己。”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很恨,恨不得自己去死……”
靳修臣这辈子,经历了很多不好的事,遇见了很多恶毒的人,但他还没恨过谁。
他唯一恨过的人,就是他自己。
周煜林感受到他发抖的双臂,主动捧起他的脸,看着他,告诉他:“你现在很好,现在的你,值得我爱。”
想了想又说:“除了婚后那一年外,过去的十年你也很好。”
“臣哥,我不是瞎子,也不是很容易就能爱上别人的人,但我爱上了你,这就足够说明,你很好,起码在我的眼里,你闪闪发亮,让我无法忽视。”
于是靳修臣颤抖的身体停了下来,一颗被悬吊在半空的心脏,就那样被温柔又稳妥地托住,缓缓落了地:“谢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昆仑山巅两千年来,人烟罕至,无人问津! 曾有人形容昆仑山巅之险,立诗云细语惊凌霄,挽歌戏月老。浮云身畔坐,御马靴边逃。 然而,就是这荒烟渺渺的山巅,不知何时,却突兀的立起一座简陋的木屋,打破两千年来因有的平静。...
卧槽!没想到我顾清耀出个车祸还能穿越,不过这是哪个朝代?怎麽没在历史书上见过,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唉!别人穿越都是什麽王侯将相,为什麽我穿越就穷苦人家。想我一个富二代从来没为钱发过愁。丞相大人,皇上心情有点不好您可知为何顾清耀心想还能为何,不就是跟别的女的多说了几句话吗。阿耀,我禅让皇位给云霄,陪你出去游玩可好皇上这是何必呢...
这是一部淫书。 书中的主人公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存在的,但是,我们不是经常听人说一等男人家外有家,二等男人家外有花吗?三四等男人如何,就不必说了,我们的主人公,应该是他们所说的家外有家,而且是家外有很多家的人,因此,他可以说是一个特等男人。 书中的女人们的想法和做法,在现实生活中却是不乏其人。我们,特别是西方,叫妇女解放,提倡人权,叫了千百年,实质上却没有做到。那一夫一妻制,只不过是束缚妇女享受性爱的枷锁。...
19xx年,邹贝降生在没落的邹家村,大山很穷,大山谈不上交通,想去镇上唯一的办法是靠两条腿行走,老妈接受不了大山的苦楚,还没满月就丢下女儿跟人走了,从此父女俩相依为命,邹丰用尽了自己所有能力来宠爱自己的女儿。 邹丰不知道从什麽时候开始对着细小的女儿产生幻想,更不知道自己是从什麽时候对女儿的‘爱’在心里生了根,了芽,拒绝着外界的一切美好,独自带着女儿生活,终于有天在不理性的情况下压倒性的占有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