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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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很好,镜子get小灵通~

他可以放心大胆的准备步入网聊了【划掉】

第57章

虽然暂时惹得奚未央心软,重新把他带了回去,但顾鉴和奚未央心里都清楚,过了正月十五之后再十天,便是春考,最晚最晚到元宵之后,顾鉴总是要去一叶院的。

想顾鉴之前,第一次来心渊境的时候,他就空着两只手,什么也没有带,却就这样好好地住下了,浑然没有任何的不适应。可现在,奚未央每每想着,要给顾鉴收拾东西,都总觉得这也需要、那也需要,好像不把房间里平素顾鉴用过的东西搬空,他就不能放心一样。

顾鉴看在眼里,心中固然得意,却也多少感觉有些夸张了。他提醒奚未央说:“师尊,其实一叶院里有我之前穿过的衣服。寻常用的东西,一应也是齐的。之前弟子过去时,就有回屋看过,那儿所有的东西都被收拾的很好,一点灰尘也没落。您不用担心。”

“……这样啊。”

听见顾鉴这样说,奚未央一直焦虑着的心,总算是放下来了些。他又细细的思索了一番,最后道;“其他的东西不用带,也行,但你衣裳要带的呀。阿镜,你现在还小,身体长得快,每过一个月,就要变个尺寸,一叶院里几个月前的旧衣裳,你年后再穿,肯定不合身了。”

这话倒是合理,顾鉴没再反驳奚未央,这段时间就安静的欣赏着奚未央各处给他买回来新衣裳,——尺寸有正合身的,也有偏大些的。对此,奚未央的解释是,“我知道你现在穿了嫌大,但是这布料的样式,我一看就觉得适合你。阿镜你现在不好穿,等你长大一点,就能穿了嘛。”

顾鉴:“……”

顾鉴一连好几天,都像是换装模特一样的被奚未央打扮来、打扮去。仿佛是解锁了某种新的爱好一样,奚未央这几日玩得不亦乐乎,看见顾鉴就开心,顾鉴起初心里觉得烦,可看见奚未央那么高兴,顾鉴也舍不得去打击他,只能随他摆弄,如此被摆弄了一段时间,顾鉴也习惯了。——有什么可烦的呢?不就是换几套衣服嘛!只要能哄奚未央开心,别说一天换几套,就算是一天换几十套,他顾鉴也拼了!

……

越是想要留驻的时光,便越是走得飞快,半个月的假期转眼即过。因为是春节,所以奚未央也不去盯顾鉴的功课,只想要小朋友能够好好玩,因此,除却每天当变装娃娃的那一会儿,顾鉴其余属于自己的时间分配,可谓是十分的宽裕。

午睡后起来练剑,晚上入睡前打坐一个时辰,这样的习惯好像已经刻入了骨髓,即便没有奚未央的督促,顾鉴也依旧每天照做。至于其他的时间么……顾鉴主要在潜心研究阵法。

倒不是因为顾鉴本身有多喜欢法阵之术,说到底是因为奚未央送给了他那么棒的一个礼物,顾鉴喜欢的不得了,既然如此,那他肯定是需要有所“回礼”的。

而顾鉴所想到的回礼,便是让那对玉佩,从只能够“发短信”“发语音”的小灵通,变成能够“视频聊天”的智能机。

要想要做到这一点,从原理上看其实并不难,只要将那可以成影的几个阵法加入玉佩中即可,但问题是,那对玉佩已经是一个被奚未央做完了的法器了,若是他当时做的时候就加,自然简单,可等到现在,面对着一个成品,顾鉴再想要加,势必就要将这对玉佩里原本的法阵设置全部都重新拆开来才行,——原理不难,就是实践起来繁琐的很。

还不如依葫芦画瓢,重新做一对新的简单。

顾鉴画了一堆解析的阵法设置图,也曾短暂的动过重做一对玉佩的念头,但很快,这个主意就被他给否决了。——笑话,那可是奚未央送给他的玉佩诶!

虽然本质上不值什么钱,但这对玉佩,它们是一对儿的啊!

这怎么可以换掉!

顾鉴下定了决心,——他就算是熬成秃头,也一定要改好这两块玉佩!

功夫不负有心人,到了元宵那日,顾鉴终于大功告成。他也不晓得,奚未央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拿了他的玉佩,每日都在捣鼓些什么。奚未央从来也没有过问过,且凡是他放在屋中的东西,向来都是随顾鉴摆弄的,半点也不避忌。毕竟,要真是不能给顾鉴碰的东西,奚未央也不可能会明晃晃的摆出来,他既然放出来了,就不怕顾鉴折腾。

“今日元宵,阿镜想要去天瑜城看灯会吗?”

用过了晚膳,时辰却还早,好好的节日要就这样无所事事的过去了,莫说顾鉴如何,奚未央自己先觉得无聊了。顾鉴毫不留情的戳破他道:“师尊,是您自己想要去看灯会吧?”

“是又如何?”

现在的奚未央,日常在小徒弟的面前,已经随意到连长辈的架子都懒得端了。被顾鉴一眼看穿,他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反正真要是出门,顾鉴也是他的“同谋”。奚未央说服顾鉴道:“天瑜城虽不及长盈的底蕴,但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论起热闹新鲜来,天瑜又胜于长盈了。——其实,若不是因为长盈离得远了些,我是想要带你去长盈看一看的。”

北境长盈,历经上千年的古都,最难得的是,在四境都城于岁月中遭遇劫难,其他三境都城皆为后人重建的情况下,长盈城经历千年风雨,却始终没有遭受太大的破坏。虽然后续也有修缮,但大体还是很好的维持了古城千年之前的模样,肃穆庄重,如同一块屹立千年的丰碑,见证了北境数千年来的风云变幻。

奚未央道:“玄冥山的祖师,为了抵挡兽潮,曾在长盈城外斩下一剑,如今经历千年,剑痕已淡,剑意却是犹在。等到你们长大一些,如果有机会,很该去那长盈城外参悟一番的。至于现在,就先算了。”

小孩儿年纪太小,去了也悟不出个所以然来。元宵佳节,倒是大可不必如此苦大仇深。

于是最后,经历奚未央的一番“游说”,顾鉴很没定力的当场答应了。大抵也算是一回生、二回熟,顾鉴此次再随奚未央御剑,较之上一回,状态简直可以称得上是“自在”,只是他忽然想到,“师尊,我看书上说,可以驯养灵兽作为坐骑,有些擅行的灵兽,甚至可以日行万里,是真的么?”

奚未央道:“真倒是真。只是你所说的那样能够日行万里的灵兽,本便罕见,若要驯化,又少不得要费一番心力。再者,即便是被驯化成功的灵兽,也终究比不上能与你心意相通的灵剑。——有能力驯化那样灵兽的人,大多不屑于乘灵兽出行,无力御剑之人,又往往没有手段去得到那样的灵兽,更不必说是驯服了。因此这样的坐骑,八成都是长辈送给小辈的礼物,平日里养着做个伴,或是专程用来,叫你们这些小孩儿新鲜眼热一番。……只是玩归玩,终究不能真指望着灵兽来代步。乘风御剑之术,是决不能松懈的。”

原本顾鉴只是一时兴起的好奇,没想到又被奚未央“教育”了一番,他忍不住嘟哝道:“我本来也没想要……”

奚未央听见了,自然不客气,当场便回了一句:“放心,为师也没想着要送你。本来你便心不定,手里的玩意儿再一多,指不定成日里心思都放在哪里。我若是将你养的玩物丧志,将来九泉之下,可怎么有脸去见你爹爹。”

顾鉴:“……”

顾鉴险些脱口而出,想要说:你成日里都胡说八道些什么。话到了嘴边,又给生生的忍住了,只化作了一连串的“呸呸呸”。

奚未央见状,忍不住的笑了。他道:“生死之事,有什么可避讳的。长命短命,恩情仇怨,最终都要奈何桥头相会。枯骨一堆,哪里就不可说了呢?”

顾鉴老大不愿意听见奚未央说这样的话。他道:“话虽如此,可我常听我爹爹说,好死不如赖活着。但凡能有生机,总没有人是一心求死的。——师尊,你可还有我要养呢!就算是为了我,我想我爹爹,他应该也不怎么急着想要见到您。”

反倒是奚未央,顾鉴琢磨着他的语气,真是不琢磨还好,越琢磨越害怕。顾鉴总觉得听奚未央的意思,他好像还挺“盼望”着要去奈何桥头见顾砚的。这样的“视死如归”着实叫人害怕,顾鉴甚至觉得自己对此有心理阴影,——在那些模糊不清的记忆印象之中,奚未央便就是这样完全不计代价的“疯”。

分明退一步就是海阔天空,又何苦非要执着于非我族类呢?

想到这里,顾鉴的情绪不禁低落了起来,——若是等他长大以后,他体内莫名其妙存在的魔脉依旧被唤醒,那么此次,奚未央又会如何决断呢?

把人的经脉丹田剔除,成为废人之后养对方一辈子,从前顾鉴看见这些剧情,只觉得奚未央是个疯子、变态,可现在,他越是与奚未央熟悉,越是了解奚未央,顾鉴就越相信,奚未央是真的会做出这些事情来的。

奚未央或许会痛苦不已,会愧疚终生,但他却绝不会后悔。哪怕重来一次,他也一定会为了世间安宁,选择那一条既是彻底毁了顾鉴,又是唯一可以保全顾鉴的路。

就像是顾鉴刚才所说的:好死不如赖活着。但凡有一线生机,奚未央又怎么会舍得真的杀了顾鉴?

——难道,除却死和废之外,就真的没有第三种选择可行了吗?

顾鉴的情绪低落,奚未央只以为他是因为方才谈及生死之事,被吓到了。奚未央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去安慰顾鉴,毕竟他真正修的就是杀道,“不见”是奚云逸传给奚未央的佩剑,虽然“不见”同样承认了奚未央,但它终究不是与奚未央最为契合的那一柄剑。真正属于奚未央的剑,乃是这世间最凶的上古杀剑,“红妆”。

《逍遥游》中说,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在浩瀚的时间面前,无人不似蜉蝣,衣裳楚楚而朝生暮死。青丝旦夕如雪,红妆展眼成灰。

红妆剑下白骨如山,一旦祭出,剑意之下血肉顷刻枯萎,经年修行转瞬化作飞灰。既然要做这上古杀剑的主人,自当洞悉生死兴衰,一如花开花落,只是一个注定的过程而已。花期虽有长短,但却没有哪一朵花,能够常开不败,生命亦如是。

对于生与死,奚未央的心中同样会有意难平,但这样的意难平,更多的是对花期未尽便已凋零的惋叹,而非对其长留于世的执念。每个人的观念不同,生死之事在奚未央眼中,的的确确就是寻常,顾鉴却显然不这样想。因此,奚未央安慰不了顾鉴,——他若是开口,只怕两个人会各执一词,越说差得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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