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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那晚的惬意,让她出乎意料。于是便有了下一个周末的约会。
埃里克这个人,自有他的迷人之处,待人又极好。
梅梅喜欢他身上那股子笃定与自信,也喜欢他总能猜中她的心思——他仿佛晓得说什么话能博她一笑,做什么事能让她欢心。
从一开始,他便是那种事事替你拿主意的人,梅梅倒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乐得将那些决断都交给他。
那一场停车场的约会,竟牵引出一段近两年的牵扯。
他们起初那半年,一次次的约会,一次比一次更费尽心思,到后来,便顺理成章地住到了一处。
即便梅梅心里明白他有他的短处,可她认定,他是爱她的。
后来,在塔尼的再三催促下,梅梅终于将她写了多年的食谱自费出版了。
那本书,教人如何将寻常的家常菜式,做出高级餐点的格调来,字里行间都是带着温度的。
埃里克在这桩事上,没少费心,替她试菜,鼓励她完成这个他口中的“个人小玩意儿”。
食谱竟出人意料地畅销,几乎是一夜成名。
然而就在那本书冲上亚马逊畅销榜三个月后,梅梅开始察觉到埃里克对她的态度,有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转变。
一切都源于那本书带来的名气、声望与金钱。
总有人在路上认出她,上来同她讲说如何喜欢那本书,如何照着书里的法子做菜。
可来的人越多,埃里克待她的脸色就越难看。
起初只是些闲言碎语的讥讽,或是在她给读者签名的时候,他冷着脸,自顾自走开,将她一个人晾在那里。
渐渐地,那些讥诮演变成了刻薄的言语。
他不加掩饰地流露出对自己新晋声名的鄙夷,甚至指责她将那“不入流的写作生涯”看得比他们的感情还重。
梅梅想尽法子去弥补,却都无济于事。
她固执地不肯分手,即便塔尼一再相劝。
那点坚持,是出于愧疚,还是义务?
她自己也说不清了。
到头来,那了断竟不是由她做的。有一天她回到家,现他把自己大部分的东西都搬了出去。
原来,他一早就把行李收拾妥当了,就等着与她摊牌。
在客厅里,他告诉她,他再也受不了了。
他要分手,而且务必要趁这个机会,把积压在心里对她的种种厌恶,一一数落个干净。
“不就是一本破食谱么,你就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要不是我当初盯着你写完那玩意儿,你能有今天?”他这样奚落她。
若是他稍稍留心她眼底的伤痛,或许不至于此。
但他没有。
他对她的写作和烹饪百般挑剔,说那至多算得上平庸,这些话已经让她心里很不好受。
然而,这不过是些无足轻重的小刺罢了,真正狠毒的,是他对准了她心底里最自卑、最不堪一击的那个地方——她的体重。
梅梅心里明白,自己离模特那种纤瘦的身形差得远。
这一点,大半辈子都让她耿耿于怀。
即便是多吃了一片饭后派,或是在家附近那家甜甜圈店停了一下,心里都会生出些许罪恶感。
她也曾试过运动,多半还是因为埃里克的要求——就是这个如今嫌她胖的埃里克——可试了几天,她便觉得那不是她该过的日子。
当然,间或也有那么些时候,他对她的努力流露出些许的不以为然。
然而,当她亲耳听见埃里克管她叫“那个又肥又懒的婆娘”,说自己过去两年“不得不忍受”她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心里那点薄脆的自信,轰然就碎了,像一只打坏了的玻璃碗。
她只能怔怔地站在那里,听他一件件细数她的“罪状”她怎么吃东西,她对派和蛋糕有多么的热爱,甚至于她早上穿一条牛仔裤要花掉“多得惊人”的时间。
他的话,句句都象是不加缓冲的拳头,直直地打在她身上。
等到梅梅终于收拾好自己剩下的东西,打电话叫塔尼来接她时,一切都已经晚了。那伤害,已经造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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