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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榆也有点小嫌弃:“带回宿舍玩儿吧。”弹头痛苦的摇头:“不要啊,被那几个孙子知道我当了冤大头,肯定要传的全班都知道,全班知道了就全系知道了,全系知道了就全校知道了。我不想因为这种事出名,在大学期间被当成典型写进老师的防诈骗案例里,顺便再上个社会新闻啊!”陆榆:“……”陆榆:“行吧,下不为例。”弹头被打击的太惨,陆榆疯狂嘲笑后,终于良心发现,在饭后非常有担当的大手一挥:“行了,放着我收拾,你们先去打游戏放松一下。”弹头眼馋乌大少家的影音室很久了,三百六十度立体环绕,大屏幕,豪华沙发,不管是看电视还是玩游戏,都是极致的享受。弹头嘴上虚伪的客套道:“那怎么好意思?要不我帮你洗碗吧!”陆榆说:“上周让人改装了全自动洗碗机,我怕你不会用,更耽误时间。”弹头立马从沙发上一个弹射,露出真情实感的嫉妒嘴脸:“可恶的有钱人!”陆榆淡定笑纳了这一波。他说跟进跟出的乌若行:“一起玩儿去吧,胖子留下干活就行。”乌若行眼睛弯弯,觉得是陆榆舍不得他干活。要不是还有人在,他都能直接亲陆榆一大口。陆榆笑而不语。只有胖子任劳任怨,看透了一切,哼哼哧哧:“这个家,没有我这双勤劳肯干会劳动的手,迟早得散!”他算是看出来了,只要肯干活,这辈子就有干不完的活。哪像乌大少和弹头,命好哇。陆榆看了眼时间,解下围裙对胖子叮嘱:“我有个电话会议,你设置个时间就行了。”胖子摆手,叫他赶紧走人。陆榆那双每分每秒都在创造价值的手,给他们做饭,他都吃出纸醉金迷的味道啦。罪过罪过。胖子是个眼里有活的,静静欣赏了一下来自漂亮国的解放厨房好帮手是如何工作的,顺手拖了地,见垃圾桶满了,非常勤快的帮忙换了垃圾袋。想着下午带楼下丢掉,都是顺手的事。嗯?一个光盘进入胖子视线。胖子没有多想,小心翼翼捡出来,发现光盘盒子崭新,擦了擦拿去游戏室问乌大少:“别是把什么重要东西给丢了吧?”乌若行一脑门雾水,见包装上干干净净,连多余的一个字都找不着,纳闷儿道:“我也没见过啊。”胖子骨子里还是那个勤俭节约的小胖子,憨厚道:“要不放dv打开看看吧,万一有用呢?要是没用了陆榆打算丢掉,不如我拿回去存照片和录像好了。反正我每周都要花钱买这玩意儿,还省钱了呢。”乌若行自认为记忆力一流,这个家里就算阳台上的牵牛花多开了一朵花他都能记得清清楚楚。可是这个光盘他竟然真的毫无印象。于是也有点好奇:“那就瞧瞧!”等陆榆开完电话会议,冲了个澡换掉一身带着油烟味的衣服,清清爽爽推开游戏室的门时,对上了三双齐刷刷看过来的,意味不明的眼神。陆榆脚步一顿。胖子在陆榆这儿藏不住话,痛心疾首道:“陆榆,你,你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啊?有问题你直接和兄弟们说,可千万不能讳疾忌医啊!”弹头看看已经从头到脚都红透的,恨不能钻进沙发里的乌若行,再看看不明就里的陆榆,一双除了看文物频频走眼的智慧双眼,早已将一切看透。捂住胖子不停发射睿智言论的嘴,淡定的对陆榆点头:“没事,他在发癫。”但正沉浸在自己好兄弟有隐疾中,悲痛欲绝的胖子,是一条难摁的鱼,弹头那点力气根本就是九牛一毛,轻易被他挣开。胖子心疼的抱住陆榆,呜呜大哭:“是我不好,没有早点发现,这些年真是苦了你了。”陆榆的视线从弹头身上扫过,落在乌若行脸上。乌若行用嘴型给他说了两个字,指指已经断电的大屏幕。陆榆“……”陆榆几乎是一瞬间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千防万防,最终还是以最意想不到的方式发生了。陆榆表情堪称淡定,拍拍胖子:“起来。”胖子正沉浸在自己的悲伤中无法自拔:“陆榆,都是成年人了,今儿在场的全是自家兄弟,没什么不能对外说的。我就直问了,你是不是对女人那什么,不太行,所以开始研究和男人那什么?”陆榆:“……”陆榆走过去,打开dv,取出那张被他忽略了的光盘,当着几人的面扔进垃圾桶里,顺手打开房间所有的灯,在无比明亮的光线中,决定替乌伯伯背下这个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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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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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