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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相求所以撒娇?”裴于逍觉得这逻辑没毛病,非常合理。“不仅瞎了还得了癔症。”陶柚感叹。裴于逍微笑:“你有事相求的态度挺强硬。”陶柚顿了下,似乎借这短短片刻在脑瓜子里权衡了下利弊,裴于逍看着他晃动的眼珠子,忍不住想笑。这双眼睛就跟玻璃珠似的,瞳色浅浅的,亮亮的,透着不太聪明但很可爱的机灵劲儿。下一秒,这双眼睛蓦然变得坚毅:“大哥!”陶柚充分发扬着男子汉能屈能伸的优良品德,毫不避讳地抓住裴于逍的手腕:“不,是酸汤大老爷!”冰凉的爪子一下攀上手腕,裴于逍胳膊都僵了下。倒不是嫌弃陶柚身上冷,而是……裴于逍眸光极其短暂地动了动。而是他居然觉得这么冷的手抓紧他的手腕后,竟然让那一块皮肤奇异烫了起来,血脉一跳一跳喷张着。他掌心覆上陶柚的手背,稍作克制,将陶柚的手拿了起来,却又没忍住轻轻捏了下人家的指尖。“好好说话,”他板着一张脸:“你又想吃酸汤火锅了?”“不呀,”陶柚垂下眼睛,长睫毛一颤一颤的:“我最近都没有胃口你又不是不知道。”好委屈好委屈……像是被欺负坏了。裴于逍心里都抽了下,不由放缓了声线,“那是怎么的呢,还是没做好心理建设?”陶柚摇头,他原本就有点贫血,脸颊长期没有血色,最近又瘦了些,看上去更加弱不禁风。裴于逍甚至下意识将手撑在了他身侧,像怕他会突然站不稳似的。陶柚抿了抿唇,仰起脸,面颊苍白,眼睛却总是很亮,散发着一种仿佛不属于这副躯体的,旺盛的生命力。他抬手,忽然贴上裴于逍的肚子,在紧实的肉|体上拍了拍,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借你腹肌一用呀?”·五分钟后,陶柚坐上抽血的小圆板凳,一个猛子扎进了裴于逍的腹肌里。他甚至一眼都没看医生拿针的手,像小鸟躲进巢穴一样钻进了裴于逍怀里。裴于逍排在陶柚前面一个,刚抽完血,胳膊弯里还夹着棉签,对面陶柚如此主动的投怀送抱,一瞬间是蒙的。“哟,这么害怕呀?”医生奇道。裴于逍勉强回神,心脏还悬得高高的,扑通扑通跳着,他冲医生扯了扯嘴角,“他有点晕血。”“喔,这样。”医生了然。陶柚实在是埋得太紧了,裴于逍捏着他的后颈往上提都没能提出来,最后只能无可奈何地把自己捏红的地方轻轻揉了揉。腹肌确实是个好东西。但如果不是今天,裴于逍这辈子都不会想到,自己的腹肌第一次在陶柚身上发挥作用,居然是以这种形式。·“不愧是你。”抽完血,陶柚七荤八素坐在食堂里准备吃来之不易的早饭时,听到裴于逍这样评价自己。他动了动眼皮,投去一个疲惫的笑:“物尽其用罢了,不用谢我。”裴于逍:“……”他低头反思了下,并不觉得自己表现出了哪怕一丝一毫感谢的意思。陶柚脸还是煞白的,额头滚落豆大的汗珠,身上却冷得吓人,抽两管血就像扒掉了他一层皮。张晴语忙里偷闲来关心了下,看见他那副魂不守舍的模样,就咧嘴咦呀着:“瞧这脸白的,赶紧吃早饭,不知道的还以为抽的脑髓呢。”说完不等裴于逍的眼刀扫来,很自觉的隐身飘走。陶柚舔了舔干涩的嘴唇,伸手想去够粥碗,奈何臂弯夹着棉签,动作不方便,身上又没力气,碰了一下竟然没够到。这模样说实话怪招人疼的。裴于逍挣扎了足足01秒,还是拿起勺子,舀了一勺红枣粥到他嘴边:“别乱动了。”陶柚大约是真的有点难受,没再扯闲篇,乖乖张嘴任由对方投喂,咕噜咕噜咽了下去。几口热乎乎的红枣粥下肚,陶柚脸色勉强好了些,眼住址又开始乱动,到处瞟着,最后落在裴于逍胳膊上。他抽血的地方现在只剩一个小小的点了,一丝一毫的血迹都没有,如果不是针眼周围的青筋明显了些,几乎看不出任何刚刚抽过血的痕迹。陶柚呆滞一瞬,不由萌发出一丝老天不公的感叹。“好强悍的凝血功能……”他喃喃地。同样是人,怎么别人就能拥有怪物一样的身体素质呢?哦,俏哥不是别人,陶柚想起来了,俏哥是大男主。“别说我了。”裴于逍再给他喂了一口粥,看他神色恍惚,语速不由加快几分:“你怎么样,还能不能行,要不要晕,晕之前说一声,别冷不丁就自己咕噜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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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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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