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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旬感觉自己手掌下面的毛茸茸轻轻挠了挠自己后,就忽然消失了,知道落银天这是收回去了。手才依依不舍地从这对方头上挪开,最后还不甘心一般轻轻揉了揉落银天柔软的头发。和耳朵上面的绒毛手感也差不到哪里去啊!方旬心里感叹,美人不愧是美人,无论是拟体还是人形都是那么美!来到这里的第一天,以一顿饺子开始,吃过饭的队员们,困意逐渐上头。他们坐在沙发上,看着那边拿着抹布在餐桌上擦来擦去的落银天。“那个,落老师?”落银天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称呼,一时间差点没反应过来。转过头来,看见方旬自己独占这一整块地盘,以及旁边挤挤挨挨坐着的队员们,笑了笑:“有什么事吗?”金一抿了抿唇:“我们可以去休息吗?”落银天愣住了,这个需要问我吗?随后立即反应过来。“去吧,吃完饭后好好休息是一个很棒的习惯哦!”上一次落银天出任务,和幼儿园小朋友们一起生活时留下的习惯一时还没改过来,对着队员们说话的时候也忍不住偶尔用上语气词。队员们被他的语气所感染,纷纷点头。“好的,落老师,我们这就去。”落银天没有再回头看他们,只是专心致志地继续擦着面前的餐桌。直到面前的桌子重新光亮整洁起来,才松了一口气,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感觉自己也有点困了,才转身准备朝着自己的房间走回去。没想到一回头,差点撞到一面人墙。他连忙后退两步。抬头一看,是方旬!“你怎么没去休息?”方旬笑了笑,看着落银天亮闪闪的眼睛,说话的声音都不由自主地放轻了。“等你啊。”落银天被这直球一击打中,“等,等我干什么?”他的脑子里忽然之间涌上来了很多种想法,而每一种,几乎都让他耳朵爆红。方旬自然地帮落银天把手里的东西放好,随后回答道:。“跟你聊一聊关于向东的事情。”听到向东的名字,落银天才猛然反应过来,原来对方是有正经事要和自己谈得。顿时,他对自己脑子里刚刚出现的那些东西感觉愧疚。这还朗朗乾坤呢,自己的脑子怎么就这么多不该出现的东西呢?他闭了闭眼睛,用意念在脑海里清理了一番,随后跟着方旬往前面走过去。回到方旬的房间,落银天站在房间正中央,不知道该做到哪里?每个房间配置了一套桌椅一张床,如今方旬的椅子被背包放着,环顾四周,能够让他坐下的只有现在被方旬坐着的床。落银天清了清嗓子,尽量让自己表现得没有那么激动地往方旬旁边的位置坐下了。床铺并没有很柔软,方旬的职业也不允许他睡的床榻很柔软。方旬从旁边给落银天递了一杯水,随后靠着窗边给落银天慢慢说了起来。他们上一次出任务,其实是为了与城外的猛兽组织对抗,由于他们的拟体是猛兽,具有极高的高战斗力。按照规定,每一个进入到城市里面的拟体为猛兽的人,都要佩戴手环,以防突然暴起伤害他人。但是有一部分天性高傲的他们既不愿意独自美好地生活在城外,也不愿意佩戴上手环,在城市里面和平友好地生活。他们信奉武力值是最高标准,认为底武力值的人们就应该成为他们的奴隶,这不就是纯纯的城市内犯罪预备役吗?城市管理局自然不允许这种情况出现,于是外面的猛兽们自己组成了一个组织,与城市管理局相互对抗。上一次,是因为猛兽组织们不知道从哪里偷渡进城,并且绑走了首都医院里的一批专家,强迫这批专家给他们不为人知的试验提供帮助。收到求助信号的管理局意识到事情的重要性,连忙派遣首都的最高战力,方旬带领的首都护卫队出任务。但是不知道猛兽组织那边到底在研究些什么,反抗尤其激烈,甚至宁愿同归于尽也不愿意让方旬他们把医生救回来。过程有多么惨烈,落银天不知道,方旬说,他们最后是向东做诱饵把他们引走,才把医生们救回来的。但是向东,却再也没有回来了向东是一个很优秀的突击手,拟体也是整个队伍里面唯一一个猛兽,他是自愿戴上手环,加入护卫队的。方旬说着说着,情绪逐渐低落下来。落银天还想知道更多,但是此时也不是能够继续问的好时机,他伸手拍了拍已经佝偻起背部的方旬,安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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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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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