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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苑看着顾忆眼神温柔:“外面太危险了,我要把你藏在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顾忆皱了皱眉头:“你怎么知道我的命灯在这儿?”他记得这个命灯是他亲手藏在幻影殿的,藏了这么多年,不可能被发现。景苑看着顾忆,眼神闪过一丝失落:“你真的把我忘了……”顾忆:“???”“你还记得命灯上的缺口是怎么来的吗?”景苑看着顾忆,突然露出一个温柔的微笑:“这是你,自己亲手敲碎的。”顾忆:“(oo)。”这不可能是他做的。幻魔宗的弟子,加入宗门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有一盏命灯。而命灯里,有一丝他们的灵魂。命灯明,就代表人还活着,若是命灯灭了,那就代表人已经死了。因为是容纳灵魂之物,所以命灯是不可以轻易损坏的,人死以后那一丝灵魂就会自动回归了一同轮回。损坏命灯,若是一不小心伤了里面的灵魂,死后可能会因为灵魂残缺不入轮回变成孤魂野鬼,又或者灵魂受损,变的痴傻。顾忆一脸吃惊的看着景苑:“我自己敲碎的?我疯了?”随后他马上反应过来一件事。他穿越过来之前,这个命灯就已经缺了一块。景苑说,是他自己敲碎的,如果他没有说谎的话,那就还有一种可能。这命灯,是原主自己敲碎的。想到这儿,顾忆脸色瞬间难看起来,如果真的像他想的一样,那原主和景苑,说不定真的是一对儿……“阿忆,你想起来了是吗?”景苑手指轻刮灯芯。顾忆感觉自己心里瞬间升起一股无名的恐惧,是来自灵魂的颤栗。“景苑,别动它…”景苑在拨弄他的命灯,灵魂想通,他一瞬间瘫坐在地:“有话好说……把命灯先放下。”“好。”景苑放下命灯,来到顾忆身边,隔着法阵打量着他,眼神里尽是心疼,他缓缓开口,像是陷入了回忆:“幻魔宗向来强者为尊,从不在乎身份,是宗主的儿子,也和普通弟子无异。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便不受宠,我也是宗主的儿子。那时候你刚来宗门,灵力低微,受人欺负,是我救了你,你为了能跟着我,敲碎了自己命灯来证明你对我的忠心。你说过,永远不会背叛我。可是一转头,你就利用我爬到了宗主之位,还假装不认识我……阿忆,你可知道,我这里有多疼?”景苑摸了摸自己的心口,凄然一笑:“即便是这样,我也不曾怪你啊……阿忆……”顾忆:……妈耶,系统当时没说过原主还有个前男友啊。他不是假装不认识景苑,而是真的不认识。这么多年他忙着做任务,压根也没考虑过,原主还有这么一段往事。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已修)顾忆现在有点后悔了。当初刚刚穿书的时候,系统给过他一次机会,问他要不要了解一下原主的过往。当时顾忆觉得,他既然来了,那他就是他自己,没必要知道原主从前是个什么样的人。所以他就给拒绝了。可现在,顾忆突然觉得,他应该得知道……“嗯……”顾忆突然闷哼一声。景苑的手指又开始拨弄灯芯。顾忆难受的满头大汗,感觉自己就要虚脱了。景苑看着顾忆眼睛上冰蓝色的轻纱,他不禁皱了皱眉头:“阿忆你的眼睛怎么了……”顾忆看着朝他走过来的景苑,向后缩了缩:“别过来!”“阿忆……为何要躲着我?明明之前不是这样的……”说罢,景苑放下命灯,伸手抓住顾忆的手腕将他整个人都提了起来:“阿忆……让我好好看看你……”“你放手!”顾忆被阵法压制,无力地挣扎了两下:“别碰老子!”“阿忆……”景苑见顾忆反抗,眼神一冷直接将人按在自己怀里:“阿忆,别挣扎了!你是我的!”“你踏马……”顾忆感觉身体灵力调动不了,整个人软绵绵的。他一边想要推开景苑,一边把他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阿忆,看着我……”他使劲把顾忆按在自己怀里。顾忆别过头躲开他的唇:“滚开!”景苑轻笑一声,手伸到顾忆的脑后解开了他的冰凌纱。顾忆只觉得眼前的三千盏长明灯,霎时晃得他睁不开眼。“啊……”他痛呼一声,双手不由地捂住双眼:“煞笔吧你!”“你果真畏光!”景苑见他闭上了眼睛,不再反抗,反而更加肆无忌惮:“阿忆,你知不知道,我等这一天等了多久?从见到你的第一天起,我就幻想着,和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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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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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