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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会有巡逻的其他的队伍。一路沿着外围走,队伍沉默且寂静,除了走路和风声,再没有任何声音传来。莱西他们同样沉默的走在队伍中间,心想:要是没有这半学期的三十公里跑,她能不能坚持下来,这么长时间的走路?怪不得这些穿军服的没人胖呢!每天搁这酷酷做有氧运动。直到隐隐地传来了一股潮湿的味道。莱西耸了耸鼻子,仔细地闻了闻。还没等莱西反应,只见刚刚还有序的队伍,已经呈半圆形散开。莱西他们理所当然的被包围在了中心。莱西:……这不是拖人家后腿吗?莱西有些汗颜。几个人都默契的从自己的身上摸出匕首,挡在身前,用来防身。莱西很快就感受到了异样,这里的天一直是雾蒙蒙的黑蓝,好像有阴影靠近,被阴影笼罩的感觉很明显。可是周围的人都很静默,好像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他们像沉默的出鞘的剑一样,沉默却锋利。很快,莱西猛然的抬头,黑暗中有些看不清楚,可是巨大的身影却很明显。这荒郊野岭的,这个体形……除了虫子不做他想。莱西狠狠的眨了眨眼,我不怕我不怕我不怕……浓重的带着水汽的泥土味,三四层楼高的虫子,加上两辆车加起来能有个八个人?除了他们三个之外。莱西屏住呼吸,心中默念:不要怕不要怕,你可是天选之女,按照爽文的套路,你应该站出去杀掉所有的虫子,然后获得所有人赞赏的目光……只是很快周围的八个人如风一样的动了起来,速度快的莱西几乎看不清。她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天太晚了,所以她才看不清他们的动作。但是事实上,眼睛可以出错,可是她的精神力不会。八个人,三个虫子,莱西睁大了眼睛,他们手里的剑好像自带剑气。唰唰唰!大虫子变成了虫子块块儿,散落一地,同时还有一些黑褐色的液体散落在周围,散发着腥气。他们会武功!莱西的心里冒出的第一个想法居然是这个。但是想也不可能,这里有的只是精神力。莱西注意到,他们每个人全都轻装上阵,装备了少量的热武器,更多的还是携带的冷兵器。莱西没去问,早晚会知道答案的,她选择了上前观察虫子。黑甲壳的,圆脑袋,长了很多的触角,还有不易察觉的眼睛。很明显,这种虫子的主要感知器官是触手,眼睛以及退化了,很可能是生活在阴暗地方,或者是地底下的虫子。莱西看着虫子的碎片研究,其实她更怀疑这是变异版的蚂蚁。很像,只是蚂蚁不会长这么多的触角。阿瑟看见莱西认真的样子,递过来一副手套,“喜欢?抓一个做标本给你?”“啊?”莱西抬头,“不用了吧!我只是没见过这种虫子,学校里没有学过。”不料,这句话说完,大家纷纷都笑出声。阿瑟的副官,一个长相老实的温厚的中年男人,也许也没有到中年,只是长得中年而已。副官说:“这很正常,教科书教导的是大类,或者是大类里有代表性的虫子,我也是正式工作之后才知道,原来居然有这么多虫子。”阿瑟温和的看着他们几个,矮小的身影和懵懂的眼神,让他的眼神充满了慈爱。阿瑟说:“这个虫子,是一种巴曼。”莱西惊讶和疑惑的表情,和其他几个人如出一辙,这是巴曼?是老师养在花坛里,怕阳光、怕晒、怕药物、甚至怕污染的巴曼?有人开口解释道:“巴曼是无害的,指的是相对来说,不包括生物的本能。”“饿了,它们也会吃人,扩大洞穴挖掘人类的聚集地,集体搬家对人类聚集地进行踩踏……这是他们的本能,不能凭借这些就说他们是有害的。”“我们对于非巴曼的态度,一向是不择手段清除,而这种虫子只会在需要的时候进行估计觅食。”“我们在这儿清理,也是出于我们生物的本能,为了生存场所的安全,仅此而已。”莱西看着他们,觉得这理念有些超前,但是好像又很有道理……他们对这种虫子好像习以为常,又像没事人一样的继续巡逻。莱西不断地去看,那些被收殓起来的虫子尸体,这就是上战场要面对的?超乎想象的巨大和危险,她以后也会和他们一样吗?莱西想到了上课学到的那些非巴曼的虫子,五彩斑斓,色彩艳丽,剧毒……在失去机甲的外部防护下,也可以选择正面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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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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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