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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学校一直很低调,以培养出最伟大的指挥官而出名。所以这个学校主要是培养指挥、参谋的。没想到,今年会这么早下场。结果也很意外,不是一向以战斗力培养为长处的圣西尔赢了,居然是总参的学生赢了。场下一片哗然,对着圣西尔一片嘘声。圣西尔的学生并不生气,输了被嘘没什么,再赢回来就可以了。总参的学生看着稳重,实则在台上屹立不倒,干掉了好几位学生,上去挑战的就少了。没办法,大家的面子也是面子。总参学院的积分也是蹭蹭地往上涨。直到一位蓝琼星的学生上去。身形诡秘,下手凌厉,滑不溜秋,总参学院的学生胜在稳重。身手足够的同时,脑子好使。这位来自蓝琼的学生,明显是看出了对手的一些瑕疵。结果意外也不是那么意外,意外是因为总参军事学院输给了一个不出名的学校。不意外是因为,对决的过程中已经能看的出来谁落于下风。赢了的这位来自于兰琼大学,和他们所在的星球同名不同字,因为学校里长满了会发蓝光的兰花。所以取名叫做兰琼大学。那种兰花很有名,是和浴火玫瑰一样,唯二被虫子排斥的植物。不同的是,兰琼这种兰花只在兰琼大学里生长,而浴火玫瑰什么地方都能生长,哪怕环境恶劣。这位来自兰琼的学生,赢了之后还要嘲讽,却不是嘲讽总参,而是嘲讽在场的所有大学。年轻人隐约能看到出并不瘦弱,但是体态却很轻。站在竞技台上,笑了起来,笑声中不难听出嘲讽之意。“早就听说几大军校威名赫赫,怎么挑战都没人敢上台?是怕输吗?”“听说天策不擅长格斗,专门出指挥的天才,那其他的学校呢?也不擅长格斗?”“那你们擅长什么?鼓掌和看热闹?”莱西看着台上张狂的人,在心里“哇哦”了一声。出乎莱西意料的是,各大学校的学生不但没有愤怒,大家还给他鼓掌。甚至还有人笑着叫好。莱西:嗯?这不是竞技吗?不应该立马就让人上去决斗吗?人家说你们擅长鼓掌你们就真的鼓掌?绝活“我来!”这时候第一军校那边响起声音,莱西定睛一看,我去,居然是老熟人!正是白泽那个倒霉蛋。被莱西他们在小学的比赛上坑了一下子的那个。但是莱西他们也帮他骂他爸爸了……呃骂人家爸爸这种事,应该是帮忙吧?许久不见,白泽长高了许多,听说他和迈尔斯上了同一所学校,两兄弟出名的很呐!出了名的水火不容。白泽一跃跳上竞技台,看起来比小的时候阳光了不少。莱西看着心下稍安,她还是希望白泽过的好的。他们对当年坑了他的事情也是有点愧疚的,虽然不多。白泽依旧是那个完美主义者,只要上了台就不允许自己输,对方在他眼里根本不够看。可能白泽这辈子履历上唯一的败绩就是小学的时候,被莱西他们背叛,导致他输给尼诺。白泽站在竞技台上,身形挺拔如松,巍然不动。他的目光如同鹰隼般锐利,紧紧地锁住了对手的一举一动。面对对方的快速窜动和攻击,他显得从容不迫,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每当对方试图从某个角度发起进攻时,白泽总是能准确地预判到其意图,并迅速做出反应,挡住对方的攻击。他的动作简洁而高效,没有丝毫多余的动作,每一次防御都是恰到好处。不仅如此,白泽还善于抓住对手的破绽进行反击。两人的对局能轻易的让人看的出来差距,白泽真的是天才来着。莱西也不得不承认。兰琼大学的人却不肯服输,坚持纠缠了很久,直到力竭被白泽踹了下去。对方却没有不满,输了就是输了。他能赢了总参学院的人,已经引起许多人的注意了,起码今年的兰琼不会是默默无闻。倒是总参学院,应该想办法把自己丢掉的脸捡起来。莱西看了很多场比试,总结:他们现在不是第一个水平的,不能放在一起比较。不要自取其辱。她专心致志的在这里看了一天,甚至连午饭都是草草的解决。她看的出来能使用精神力和不能使用精神力的不同。这其中的差别太大了。但是看着他们拥有的那种力量,又十分的让她着迷。强大的仿佛所向披靡……那是她一直想要的,只有强大的力量才能让人摒弃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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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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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