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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oga茫然的互相看看,最后一个oga站出来问:“你是在找晚晚?我们这只有他叫晚晚。”说的指了指那个跑在家人身后躲着的oga,他上身一件粉色衬衫,胸口憋了个草莓卡子,像是在告诉别人,他的信息素是草莓味。沈煜弦看到他眼睛一下子亮了。谢过那个oga,跑到“晚晚”面前,声音又轻又柔唤着:“晚晚?”这个oga之前是喜欢过沈煜弦的,沈煜弦年纪轻轻就接手了沈家,在豪门继承人里可算是数一数二的。不仅又高又帅,还十分有安全感。但现在看着半只眼睛血红一片的沈煜弦,他太害怕了,瑟缩着身子躲在家人身后,怯怯地看着他。“你是在找我吗?可我不认识你。”沈煜弦定睛一看,发现眼前的oga并不是他的晚晚,虽然晚晚直播的时候开着美颜瘦脸滤镜,但他依旧能认出。咽下心中的苦涩,沈煜弦退后一步,让oga不要紧张。“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oga抓着长辈的衣服手指攥紧,他总觉得沈煜弦说这句话到时候很心酸。沈煜弦眼神扫过人群,眼中带着深深的无助,好像一只被无情抛弃的小兽,找不到他的主人。高大的身躯微微佝偻着走向一旁的休息区。许晚星咽了咽口水,不自然地挪开视线,他不忍看下去。他没想过沈煜弦会这么伤心,他以为晚晚对于沈煜弦只是一个网上解闷的小妖精,在他心中完全占不了什么地位。事实相反。沈煜弦难过成这样,他恐怕称得上沈煜弦的半个真爱了。到时候沈煜弦和陆宴白在一起,他俩的最大矛盾岂不就是他?rry,他真的是罪该万死。但能有什么办法,他只不过是一个走剧情的工具人。当着陆宴白的面,许晚星把沈煜弦拉黑删除了。陆宴白有些意外却也庆幸着,这样他的赢面就更大了。舔到最后一无所有许晚星心在狂跳,毕竟昨天挺对不起沈煜弦的,沈煜弦难过的样子让他觉得自己是个大渣男。眼神偷偷打量着边上的沈煜弦,忽然,许晚星敏锐地察觉到另一边陆宴白手中的动作停了,视线若有若无往这边飘。许晚星连忙管好自己的眼睛,默默埋头苦吃。老爷子昨天被老友拉着,一个劲的聊,聊到很晚,但老年人精神就是好,不需要很长的睡眠就能精力充沛。精神抖擞的老爷子打量着萎靡不振的沈煜弦,皱了皱眉。老人家最看不惯小辈没有精神的样子。“煜弦啊,昨晚又没睡好吗?这样下去可不行。”沈煜弦点点头,老爷子注意到沈煜弦有一只眼睛血红一片,“你这眼睛怎么回事?去医院看看吧。”“没事的,就是压力有点大,眼睛里血管破了,过几天就好了。”沈煜弦解释。老爷子犹豫着点点头,“行吧,你注意休息。”陆宴白忽然起身,出去打了个电话。打完电话回来走到许晚星椅子后面,许晚星仰着头看他,脸上沾着一点亮晶晶的汤汁。陆宴白失笑道:“小花猫,我给你擦擦吧。”说着抬起许晚星的下巴,拿纸巾轻柔擦拭干净。擦完后陆宴白将纸巾丢在垃圾桶里,手伸入裤子口袋,口袋里有异物。是昨晚那条带着红酒污渍的手帕。昨天换裤子的时候下意识把它拿了出来,放在了另一个裤子口袋里面。没想到正好是今天这条裤子。陆宴白的手不自然动了动,许晚星舔了舔嘴角被擦干净的地方,看到陆宴白裤子口袋边露出一点布料。有些干枯的暗红色泼洒在纯白上。好像是陆宴白昨天给他擦衣服的手帕。还没洗吗?红酒渍过了这么久还洗得干净吗?许晚星不自然地抿了抿唇,指了指陆宴白口袋,“老公,这个不拿去洗洗吗?”他知道陆宴白很喜欢那条纯白手帕,上面带着金线银线绣的暗纹。是他送给陆宴白的礼物。就这一小块,绣了点不明显的花纹就要他千把块钱。但他觉得这条手帕很适合陆宴白,纯白的色泽,精致高贵的暗纹,正如陆宴白给他的印象。陆宴白点头,“忘了,宝宝我有事要去公司,恐怕今天不能陪你了。”手指摩挲着手帕上稍硬的污渍,却没拿出来给保姆阿姨洗,在许晚星脸上偷亲一口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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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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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