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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骋侧头看他。阳光透过车窗落在他气鼓鼓的侧脸上,细小的绒毛都看得分明。像只炸毛又被强行捋顺的猫。池骋嘴角几不可察地弯了一下,没说话,发动车子。车里很安静,只有引擎低沉的轰鸣。吴所畏梗着脖子看窗外飞速倒退的街景,浑身不自在。池骋身上的气息无孔不入,让他坐立难安。麻的,说点什么啊!他偷偷用眼角余光瞥了池骋一眼。池骋专注地看着前方,侧脸线条冷硬,下颌线绷得紧紧的,好像也挺……紧张?这个发现让吴所畏心里莫名地刺了一下。他紧张个屁!吴所畏烦躁地收回视线。车子开进一片崭新的园区。人声鼎沸,空气里飘着爆米花的甜腻和烤肠的焦香。吴所畏穿着件洗得发白的t恤和牛仔裤,站在入口处,看着眼前花花绿绿的卡通城堡和尖叫着飞驰而过的过山车,只觉得格格不入,浑身别扭。麻的,真来了……这也叫……人少?池骋下车,换了件深色牛仔外套,衬得肩宽腿长。吴所畏只能跟上,落后半步,眼睛像雷达一样扫视着周围喧闹的人群和刺眼的阳光,浑身紧绷。这么多人……池骋这疯子到底想干什么?进了园,震耳欲聋的音乐和各种设施的轰鸣声瞬间包围过来。池骋似乎目标明确,径直朝着一个方向走。吴所畏跟在后面,心里七上八下。该不会直接去鬼屋吧?想吓死我?还是过山车?把我甩出去?他越想越觉得池骋没安好心。走到一片相对安静的区域,旋转木马在舒缓的音乐中缓缓转动,彩灯闪烁。池骋停下了脚步。吴所畏一愣:“……旋转木马?”就这?他看着那些粉粉蓝蓝、载着小朋友和情侣的木马,脸上表情一言难尽。池骋……你特么几岁了?池骋没看他,目光落在那些旋转的木马上,侧脸线条在彩灯映照下显得有些柔和。他忽然开口,声音不高,却清晰地穿透背景音乐:“小时候没坐过。”吴所畏又是一怔。没坐过?池骋?你看我信吗?他下意识地看向池骋。池骋已经转过头,目光落在他脸上,深黑的眼底没什么情绪,却让吴所畏心头莫名被刺了一下。他……一丝难以言喻的滋味爬上心头,冲淡了些许戒备。池骋已经抬脚走向排队区:“试试?”不是命令,带着点询问的意味。吴所畏看着他的背影,再看看那些慢悠悠旋转的、闪着廉价光芒的木马,又看看手里那张昂贵的门票。麻的,钱都花了……不坐白不坐!他梗着脖子跟了上去。队伍不长。轮到他们时,吴所畏挑了个最靠外、看起来最朴素的白色大马,手脚并用地爬上去。池骋没挑,直接走到他旁边那匹金色的高头大马前,长腿一跨就稳稳坐了上去,动作干脆利落。音乐响起,木马缓缓启动,上下起伏。吴所畏僵硬地抓着冰冷的金属杆,身体随着木马机械地晃动。他强迫自己目视前方,不去看旁边。但眼角的余光还是能瞥见池骋的身影。他坐得很直,侧脸对着他,目光似乎落在远处,彩灯的光影在他深刻的轮廓上流转。那姿态,不像在坐幼稚的旋转木马,倒像在巡视领地。装什么深沉……吴所畏心里嘀咕,却忍不住又偷瞄了一眼。池骋似乎察觉到他的目光,忽然转过头。两人的视线在空中猝不及防地撞上。吴所畏心脏猛地一跳,像被抓包一样,慌乱地别开脸,耳根有点发烫。他听见池骋似乎极轻地笑了一声,很短促,带着点气音,很快被音乐声淹没。吴所畏更不自在了,手指用力抠着金属杆,指节泛白。笑屁啊!没见过绝世大帅哥坐旋转木马啊?几圈转完,吴所畏几乎是逃也似的跳下来,感觉比跑了八百米还累。池骋慢悠悠地跟在他身后。哄小孩吗?“接下来去哪?”吴所畏没好气地问,只想快点结束这折磨人的“约会”。池骋没说话,目光扫过不远处尖叫连连的过山车轨道,又掠过阴森森的鬼屋入口,最后落在一个卖冰淇淋的小推车上。他抬脚走过去。吴所畏不明所以地跟上。池骋停在冰淇淋车前,扫了一眼花花绿绿的菜单,指着其中一个:“这个,两个球。”小贩利落地挖了两个巨大的冰淇淋球,堆在脆筒上,递过来。池骋没接,下巴朝吴所畏那边抬了抬:“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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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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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