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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话没说两句,又扯到利益关系。面对宁澈,他总是不愿意去权衡自小刻在骨子里的利弊得失。当一个商人不再重利,他多半是要完了。傅成昀盯着那人决绝的背影,自嘲般笑笑。而那人却全然不知他的情绪翻涌,径直向前走了两步,宁澈突然回过头问:“佳儿那孩子很怕他妈妈离开?”“嗯,姐姐一出差就会送他去学校寄宿。他爸爸去世的早,一直是姐姐独自抚养他长大,所以比较黏妈妈一些。”傅成昀用指节压了压眉心,略有些疲态。“而且他才六岁,送学校寄宿是有些孤单的,不喜欢也是正常。”正是天真烂漫的年纪,却被迫变得形单影只。那具胖胖小小的身影,好像和一具瘦瘦矮矮的身形重合。也是一样的孤苦伶仃,踽踽独行……宁澈不是养尊处优的小少爷,不能感受他由奢入俭的困难。但一人入世,独自面对陌生环境的恐惧,倒是能够感同身受。只不过他的陌生环境要更加危机重重罢了。宁澈回过身,向傅成昀的方向迈了一步,追问道:“他不喜欢,为什么要送?”“他爸爸去世了,姨妈身体不太好。也是没办法的事了。”两人之间只一臂距离。傅成昀只要稍微靠近,伸手就能拉住嫩葱似的指头。他身子比脑子快,抬手去够宁澈垂在身前的手。指尖微蜷,在微凉手背上划过。宁澈手臂微微动了下,抬腿就走。。转身间眼尾轻抬,给傅成昀的一记白眼中满是倨傲,全然不似席间的温和谦逊,没有一丁点礼貌可言。“呵!没良心!”自己殚精竭虑的保他周全,连个正眼都没换来。“就是个白眼狼!”车门缓缓关闭,傅成昀在座位上挪了挪。真皮坐垫上那人的温度还没来得及散去,他坐在上面,心底没来由的涌上股欢愉。再向窗外看,那人早已消失在电梯拐角处。电梯上到一楼,宁澈走进客厅。李管家正和阿姨躲在窗帘后,缩头缩脑的,露出个眼睛偷摸瞧着院外。刚进到家里,宁澈就迫不及待地解着外套。这个世界的衣服束手束脚,他始终穿不惯。手指绕着前襟的两颗扣子打转,他匆匆向窗外瞥了一眼。小院外,几名黑色西装的彪形大汉分别站在院落四角,面色严肃,站的笔直。这么快就到位了。看来傅成昀这位姨妈有些实力和手段。“不用怕,是傅成昀姨妈的人。”李管家和阿姨同时松了口气。阿姨碰到救星般拍着胸口进了厨房。李管家走到宁澈身边,接过他的外套,一脸骄傲。“小澈真棒呀!一出手就直接拿下白家掌舵人!”“那是自然!”。他从前为了上位,溜须拍马的事没少干,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更是练就的炉火纯青。嘴角勾着大大的微笑,宁澈昂着头一脸求表扬的架势“差点忘了,我们小澈已经是一教之主了,区区白家,自然是手到擒来。这回成昀不在家,我们也能放心了。”担心了一夜的事情终于有了保障,李管家心情很好的哄着宁澈开心。他笑的慈祥,催着宁澈上楼。“快去洗洗换衣服,晚上爷爷给你做好吃的燕窝。”“嗯。”听到滑滑嫩嫩的燕窝,他明显眼前一亮。宁澈前二十几年过的太苦了,到了这里,有人伺候有人哄,有人保护有人养。当真是乐不思蜀,人也在不知不觉间骄矜了不少。喜甜喜贵爱享受,甚至在思考,这里的人们平日里都有些什么消遣。他勾着嘴角缓步走上楼梯,李管家在楼下嘱咐道:“下午再给成昀送去一盅。”“啊?”小馋猫立马耷拉下头,十分不情愿。“您去吧。”“傻孩子,虽然成昀待我不薄,但说到底也就是傅家的员工。放咱们那就叫下人。哪有下人擅离职守去主子公司耀武扬威的。你就不一样了。”危机解除,他又接受了自己内力尽失的事实。现在一切尘埃落定,他只想踏实下来先过几天好日子再说。什么送饭啊,这种累人的活儿,他是一点不愿意干的。宁澈转身,还要分辩。“那您陪我一起去。”李管家站在楼梯下催他,“再说了,下午我还得去医院拿体检报告。听话,换了衣服就下楼吃燕窝。快去吧。”“好吧。”宁澈仰头叹气,就看在燕窝的面子上。傅成昀就没有这么好命了,马不停蹄赶到公司。林助理已经安排好出差法国的团队等在会议室,翘首以盼他们的傅总莅临拍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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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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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