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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变不离其宗,你想从头开始,我问问你,你有多少钱?”宁澈:“您在这生活了几十年,一点积蓄也没有?”“我这些年攒了不到一百万。”李管家指了指客厅门口的一只青釉冰纹花瓶。“喏!刚够买那个的。”“我、我可以不买这么贵的呀。”宁澈愣了一瞬,梗着脖子反驳。“可以一切从简。”“从简也行,你得买房子吧,一百五十万打底。再买几辆车,三十万打底。再雇人,最低工资标准是两千五。再给人家上五险一金,每人每月最低七百五,再供吃喝物业费水电费,营业执照。这点钱简直九牛一毛。”“啊?”宁澈惊的目瞪口呆,他只知道要勤于练武,善于攻心,不择手段将所有人踩在脚下。李爷爷口中这些成倍增长的数字搞得他一个头两个大。他结结巴巴的说不出个整句,“那、那为什么?”“为什么你以前可以坐上尊主之位。”宁澈点头如捣蒜。李管家捋了捋并不存在的胡子,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因为那时候有老尊主给你打下的根基,你要做的就是铲除异己,培植自己的力量,扳倒许伽。这些生杀予夺的事你擅长,但是真关起门过日子你就一窍不通了。”“是这样么?”眼神清澈如鹿,滔天的愤懑都不知道被创到哪去了。他低下头一根一根手指数着,口中念念叨叨的掰扯着。还在试图证明用不了什么钱就能重新振作。李管家摸摸他的头,“傻孩子,任重而道远呐。”“那我该怎么办呢?”触及到宁澈未知的领域,他像个天真的孩子拽着李管家的衣角不肯撒手,执着的要从爷爷这里找到答案。“等待时机。”李管家关上窗子,转身走了。只留给他一个充满希望但又不多的背影。“时机什么时候来?”宁澈跟着踏出一步追问。"别急,来了我告诉你。"李管家走进房间,关上房门,一屁股坐在床上,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小声嘀咕:“重振什么魔教,那就是黑社会!两口子好好过日子不比什么都强!”老人家费尽了口舌,那点心眼儿全用来糊弄这个傻乖孙了。难免有些乏了。他打开床头上放着的收音机,调到戏曲频道。靠在床上跟着咿咿呀呀的声调摇头晃脑。婉转曲调顺着窗子传出来,宁澈听的不大真切,只听到了‘悲声惨心中如捣’这一句。苦笑一声,惨现在谁还有他惨。花园内玫瑰开的正艳,暗香涌动,引得几只蝴蝶萦绕枝头。宁澈从窗子伸出手,轻抚花冠,只觉得自己和这玫瑰同病相怜。天色渐渐黑了,他无知无觉,仍坐在窗边发呆。直到大门处的保镖齐刷刷冲一个方向弯腰示意,也没有发觉。傅成昀今天是从小院正门回的家,手捧着九朵冰山玫瑰,一颗心砰砰直跳。刚下了车,从老远就瞧见落地窗前宁澈的脸。那人身着一套白色睡衣,真丝面料隐有光华。更衬的那人明眸皓齿,面若桃李。青丝随意披散在肩上,欺的小脸只有巴掌大小。傅成昀望着他长身玉立在花团锦簇后,只觉得满园生机全都黯然失色。美人倚窗,罗袖轻垂。傅成昀咂摸着,倒真有点翘首以盼夫君归来的味儿了。走到门口,他并不进门,而是绕到宁澈的窗前,敲了敲玻璃。宁澈猛然回神,吓了一跳。瞳孔聚焦,画面逐渐清晰起来。眼前是一张英挺俊朗的脸,眼角眉梢带着温和笑意。胸前一大捧白色玫瑰,娇艳欲滴,花瓣上的水珠比花园中的晶莹。他忽然就怅然不起来了。从窗内探出一截细白手臂,他拈起个花瓣,似笑非笑。“丽姿说他喜欢白色,莫不是送她的?”傅成昀学他的语速,慢悠悠的说:“我只关心你喜不喜欢?”嘴角弧度渐深,宁澈懒洋洋道:“凑合吧。”喉结不受控制地滑动两下,傅成昀一颗心像跌进了蜜里。他一只手抱住花,一只手去捉逗弄花瓣的手。捉住了,十指紧扣,拉到嘴边香一口。身子前倾,唇峰贴着那人鼻尖低声说:“你比这花香!”狐狸套装唇缝中漏出的气息潮湿温热,擦着侧脸晕过去。宁澈微挑眉,扬起只手指摁在那人的唇上。语调绵绵:“不准碰!”傅成昀早知如此,不怒反笑。刚要回击,被一声轰隆的引擎声打破了旖旎。丽姿下车,蹦蹦跳跳跑进小院。“成昀哥,你也在呀?”傅成昀拧眉看着她,心里生理都憋得慌。这是我家,我在很奇怪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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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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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