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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丽姿呆愣了两秒,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睡衣,表情更呆了。又一声叹气,宁澈感觉自己这一上午叹的气比这辈子的都多。李管家始终在一旁听着,见这孩子慢半拍不免失笑。他去冰箱里拿了冰袋递给丽姿,又让阿姨去储物间里找身女装给丽姿换上。在丽姿痴恋傅成昀的那些年里,她经常以各种理由出入傅家大宅,有时甚至会过夜。所以当傅成昀翅膀硬了,搬离大宅后,家里依然备了两套女装,都是款式简单的日常款。阿姨从储物间出来,手上拿了一套白色长款连衣裙。丽姿不情不愿的接了,嘴里小声嘟囔着;“这也太长了吧,一点露肤度也没有。”宁澈斜了她一眼,眼神威逼着她把衣服穿上。丽姿伸着胳膊将衣服拿的离自己老远,一脸嫌弃地说:“我都穿的这么土了,你可不能再拉胯了。要不我们不用出门了。”她二话不说拽着宁澈上楼,冲进三楼衣帽间尽情发挥自己的审美。丽姿的审美很简单,露的多就叫好看。但傅成昀的衣服除了西装就是衬衫,实在太过单调。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她折腾出一脑门汗,最终也只挑出了一身不是西装的衣服让宁澈去换。太阳由斜转正,高高挂在天空中,衣帽间明亮宽敞。微风从窗户钻进来,裹挟着些许花香。丽姿坐在房间中央的软皮长凳上,吃饱就困,打了个哈欠有些睁不开眼睛。换衣区传来细细簌簌的声音,宁澈拉开窗帘走出来时,眼皮似有千斤重的人只闲闲瞥上了一眼,就惊的张大了嘴巴。“哇!”“你也太好看了吧。”她为宁澈挑选了一件白色连帽卫衣,下身搭配直筒牛仔裤。上衣版型宽松,下身布料修身。一松一紧,更显宁澈身姿挺拔,双腿修长。白蓝色调清新脱俗,为那张妖异的脸添了几分青涩少年感。一头乌发高高束起,马尾从头顶垂坠而下,油光水滑犹如倾泻而下的墨色瀑布。丽姿从自己左耳上摘下一枚红宝石耳扣,走到宁澈身后,扣在了他的右耳上。三分清纯、三分高傲,加上四分艳丽。丽姿第一次知道原来简简单单的卫衣牛仔裤也可以穿出美艳不可方物的感觉。她忍不住围着宁澈转圈圈,啧啧称奇。“有没有人说过你好看的特别有攻击性。”“这还用说么?”宁澈神色淡淡,走到镜子前打量自己。他是美而自知的,要不也不会色诱的手段对傅成昀用的炉火纯青。但他甚少利用美色去诱敌,不是他清高,而且大多数敌人都撑不到色诱那一步,就被他斩杀在剑下了。他对着镜子扯了扯上衣,宽松舒适。又动了动腿,行动自如。最重要的是,衣着整齐,没有露这露那,他就放心了。宁澈很满意自己的一身装扮,比傅成昀让他穿的西装不知道舒服几百倍。“去哪?”“好地方!”两人乘电梯下到一楼,简单和李管家交代两句,挑了两个保镖,就上了丽姿的粉色保时捷。车子在宽阔的柏油马路上行驶,杨树茂盛,在车窗上飞快倒退着。春末季节,鹅毛般的杨絮在空中翻飞舞动。宁澈伸手出车窗,迎风接了一朵。轻飘飘的,随风而动,不知来处,更不知归宿。“风有问过你愿不愿意跟着它走么?”宁澈魔怔似的对着掌心中一抹白说话。杨絮没有回答,但他心中的另一个声音冷冷地说:“大概是不愿意的吧。”他小心翼翼地拢紧掌心,将这朵白塞进了卫衣口袋里。丽姿自上了车就拿出化妆包,着急忙慌的往脸上扫着,并没有关注宁澈的动静。车子驶进闹市区,停在一栋金色的三层小楼下。宁澈下了车还没来得及打量这是哪,就被丽姿拽了进去。乍一踏入大门,光线陡然变暗。不同于外界的阳光明媚,室内昏暗喧闹。霓虹在黑暗中切割出斑斓色彩,荧绿色激光自房顶上射出,扫过每一个攒动的人头。鼓点的震动从地板上直窜上脊椎,明快的节奏像被放大的心跳声。紧张和好奇交加,宁澈由丽姿拉着胳膊,在拥挤的人群中挤过去。他们穿过舞池,和每个沉醉舞动的身体擦肩而过。酒精味混合着甜腻、辛辣和别的说不出的香料味浮动在空气中。人影交叠,高举的手臂、扭动的腰胯在一闪而过的亮色中变成残影,爆裂的音乐催生出他心底一种久未复现的隐秘快感。丽姿拉着他上到二楼区,暗紫色的丝绒沙发足够容纳六七个人。两人刚一落座,服务生端上两杯鸡尾酒,躬身解释道:“左右两边卡座的客人送给这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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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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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