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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冉在等。但凡能有一个人回复她,她就把手从机器上挪开。当时钟的指针划过零点,频段依旧很安静,乌乐乐也没有再重复,而是忽然说了句:“73。”薛冉不知道什么意思,天然地以为那是在道别。此刻,她的手指就放在那小小的按键上,只要轻轻按下去,乌乐乐就能听到嘟嘟的电报声,一种原始的,被娱乐时代抛弃了的声音。一个人的打赌在宇宙的犄角旮旯落了空。心中有颗小石子缓缓滑下,经由脉搏,肌肉,皮肤,落在指尖。循着电码的轨迹,薛冉鬼使神差地敲出了一句回应。“icanhearyou”班长——嘟嘟。乌乐乐正准备摘掉耳机,空旷的频段上忽然传来摩斯电码的声音。她急忙拿起纸笔,将听到的内容刻在纤维上。“i……”——嘟——嘟嘟——嘟嘟嘟——嘟——嘟……“c……a……n……”“h……e……a……r……”“y……o……u……”乌乐乐的手指于黑暗中轻轻颤抖。暖色调的台灯灯光在空气中折射、发散,印在草稿纸粗糙的脉络上,于笔尖发出亮光。字迹清晰地穿透乌乐乐的瞳孔,让她读懂了那一行字:我能听见你。这是她第9999次向宇宙发出电波,也是她第一次得到专属于自己的回应。来不及辨别心中的喜悦,乌乐乐一跃而起,膝盖骤然磕到书桌上,留下一声惨叫。不好!她急忙捂住嘴巴,有些惊恐地扭头,看向身后的房门。屋外传来门把手旋动的声音。她急忙关掉功放和电脑,掐掉台灯,钻进被窝。男人的脚步声有些急促,不过弹指间就已经来到她门前。房门被骤然打开,混杂着香烟和酒精的乌糟气息瞬间袭来,将微凉的空调房侵占。乌乐乐闭上双眼,努力让自己的呼吸变得平稳。黑暗中,她听到男人在向她靠近,脚步声停在了床前。时间被拉长,像永无止境的空洞。不知过了多久,男人终于调转了方向,离开了。乌乐乐小心翼翼地从被窝里探出头来,热浪从男人离开的地方涌来——门没有关。门外是一片深渊,她凝视着那片深渊,手里紧紧拽着记录着那句话的草稿纸,几乎要捏进手心。她不能关门,她还在睡梦中,她无法持续被打断的通讯。她再次把空调被盖过头顶,感受着令人窒息的闷热,于不知不觉中睡了过去。第二天一早,乌乐乐是被厨房水槽的声音吵醒的。她掩上房门,换上校服,再出来时,乌泽森已经做好了早餐,正坐在餐桌前等她。她有些疑惑地看着他的脸,一时分辨不清父亲的喜怒哀乐。乌泽森也在看她:“坐,赶紧吃吧。”这是难得的早晨,父亲罕见地做了早餐,和颜悦色。乌乐乐把煎蛋和香肠夹起,一点一点地塞进嘴里。突然,乌泽森起身,身下的椅子在地砖上划出尖锐的声音,把她手上的半片煎蛋吓得掉了下来,落回餐盘上,溅起星点油污。乌泽森举起了手,拉开了冰箱,里面放着一个杯子蛋糕。蛋糕上缀着两颗草莓。他拿出蜡烛,卡在草莓中间,滋啦一声敲开打火机的开关,将它点燃。乌乐乐的心脏在砰砰乱跳,直到乌泽森开口也没有停歇。乌泽森笑得开心,说:“十七岁生日快乐!”乌乐乐有些紧张地看着他:“……谢谢。”“来,快吃!”她盯着那块小蛋糕,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吃。可乌泽森的眼神很真挚,给她一种莫名的信心:也许,不会有事。“好……”她将草莓摘下,微微揭开纸杯的边沿,咬了下去。草莓奶油的甜香钩动味蕾,让她感到愉悦。她很开心,可当她的眼神无意间看向乌泽森的时候,那抹开心又缩回了黑洞里。明明前一秒还是笑意盈盈,此刻的乌泽森却如深渊般让人捉摸不透。他的一切表情都是向下耷拉着的,无论是眼角的鱼尾纹还是不对称的嘴角,每一道皱纹都镌刻着深仇大恨。被咬了一口的蛋糕愣在原地,乌乐乐迟迟不敢再咬下一口。可父亲在盯着,让她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左右为难。乌泽森忽然问她:“你昨天玩电脑玩到很晚?”“没、没有……”“那为什么昨晚十二点多了,主机还是热的?”“……”父亲的话掀起狂风暴雨,乌乐乐捧着杯子蛋糕,紧张地往椅子深处缩了缩。吱呀一声,原木再次刮过地砖,乌泽森走到她跟前,居高临下,可以清晰地看到女儿头顶的发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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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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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