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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地不熟的,能赚一块是一块吧!乌军良还没来得及表示,王彩凤就已经把桌子拍得震天响了!「太欺负人了!这哪是婆家上门!这是土匪抢劫啊!」「就是!」乌军良赶紧跟上,「小许你放心!这些损失我肯定替你们讨回来!」已经从小沈媳妇儿变成小许了,沈非晚坐在小板凳上低着头翻着白眼。许玉枝直接当没听见这个称呼,对着王彩凤和乌军良说道。「王姐,乌科长,我那婆家挺难缠的,我想着还是明天先去趟派出所吧。」她不是真27岁的新寡妇,她是从农村杀到城里安家落户,把生意做大扯大女儿的三十年单亲妈妈。什么人没碰见过。就算还没见到沈家父母,她也知道这家人不处理干净了,她和星星都不会有好日子过。她打算直接以入室抢劫的罪名让警察介入,不管结局如何,应该能太平一段日子,起码给她一个新生活的缓冲期。至于那个叫沈瑞生的回来怎么想,那就不关她的事了,老婆孩子都被欺负到头上了,还要让她忍的话,直接离婚正好。「行!明天我陪你去!」乌军良表现的过于积极,惹得王彩凤多看了他一眼。许玉枝则没回乌军良的话,只盯着王彩凤看。明天周一要上班啊……不过王彩凤想到了家里俩油纸包,也爽快的点了点头,「行!我早上先去厂里请个假!然后陪你一起去!」好不容易送走了客人,许玉枝把桌上的碗都收到搪瓷盆里拿去洗,一转头就瞧见她那缩水了的闺女,嘴翘得能挂篮子。「你又怎么了?」沈非晚很不高兴的凑到许玉枝腿边,很不高兴的开口道,「妈,我不喜欢那个乌军良。」「嗯,我也不喜欢,你放心,他不会是你后爹的。」「我知道,但我瞅他那眼神,估计以后不会少着……」沈非晚和许玉枝的区别是,她对不喜欢的人,那是最好是连面都不要见着,而她妈则是再讨厌一个人都能笑着打招呼的那种。许玉枝斜了眼自己生的小炮仗,「地球又不是我捏的?你说不想见我就能给人扔哪个犄角旮旯里去?还有你这破脾气能不能改改?这年头可不兴你们那辈儿的个人主义,什么自己开心就好的事情你可别拉出来溜,我没法给你兜底的!」沈非晚撇撇嘴,她就是觉得那男人的眼神太讨厌罢了!「行了!明天还有一场硬仗要打,今天早点洗洗睡吧!」许玉枝这话,又给沈非晚抛了个难题出来,她今天上厕所都得去巷子口的公厕,以至于刚才都不敢喝水了。这屋马桶都没有,更别说淋浴设施了。「妈……去哪洗?怎么洗?」许玉枝又送了她一个白眼,「烧水用盆在屋里洗呗!」「那……洗头呢?也用盆吗?」沈非晚是个懒人,除了理发店会躺着洗以外,在家自己洗,是万万不会用盆的,腰酸!「不然呢?1976年你还想要啥自行车?好歹这是城里,还有洗发水沐浴露,我那会儿村里只有皂角!」许玉枝没好气的说着,「还有你脑袋上那么大一圈纱布呢!今天就先别洗了!免得伤口发炎!」这纱布戴着戴着就习惯了,许玉枝不说,沈非晚都快忘记了。淋浴用惯了,突然又要回到小时候蹲在盆里擦身洗澡,别说沈非晚了,许玉枝也觉得习惯不了,黏黏糊糊的,洗完跟没洗没啥区别。好不容易折腾完,母女俩往床上一躺,齐齐叹了口气。「想念空调马桶自来水花洒……」「那就只能努力赚钱了,其他你想了也没用!」关键是现在好像还不太能赚钱,赚了也买不到这些……沈非晚打着哈欠,翻了个身,背对着老娘迷迷糊糊的说道,「那妈妈你加油,我还是个孩子,我的任务是好好读书,你的任务才是努力赚钱!加油!干巴爹!」许玉枝:……「诶,这又是啥玩意儿?」沈非晚突然从草席底下摸出来一本小本本,一脸好奇的问道,这玩意儿刚才硌得她难受。竟然是个大学生许玉枝刚把电灯拉黑,这会儿又无奈伸出胳膊摸到墙壁边上的粗绳子一拉,昏暗的电灯泡在头顶亮起。「又怎么了……」「呦!妈!你还是个大学生啊!」许玉枝:……她抢过沈非晚手里的本子,其实就是本红色的证件本,里面就夹着一张纸,左边是一张一寸照,右边顶上四个大字——「毕业文凭」学生许玉枝系浙省越州人,现年20岁于1965年9月入本校中文系专业。学习四年,按教学计划完成全部学业,成绩及格,准予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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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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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