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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临当初来节目也是傲得很,摆明了目标就是宋词,谁的面子也不会给。他属于全能型歌手,在圈内有一定的地位,再加上家境富饶——不作妖的他偶尔上个综艺表现出真性情也是在可容忍范围之内的。“早呀各位。”鸾姜先看着任凌打了招呼,她笑着走到男人旁边:“昨晚给我发的短信我今天早上才看见,既然见了面就不用文字回给你了,直接说要有温度一些~”说着,她拉开任凌旁边的椅子坐下。而简临自然而然坐到了鸾姜另一侧。路凉星抽了下眼角——这女人本事还挺大,连简临都‘输’了。“嗯,早。”任凌声音偏柔,说话语速比较慢,“没关系,本来也就是顺嘴一问,你不用那么认真。”——有很多人嘴上说着‘你别认真’,表现得也是一副生怕别人当真的样子,实际上自己心底比谁都在意。任凌就是这种人。所以鸾姜‘诶’了声,不赞同道:“这个问题可不是顺嘴就能问出来的,你别逞能,我已经想好了。”任凌把新的人物小传发给她看了,鸾姜一眼就能找到熟悉的影子——自己。简临坐在鸾姜身边并不是光坐着,他也伸了个耳朵在听他们聊天。出乎他的意料。他昨天以为这两人凑到一起的话题肯定不多,在镜头面前做做样子都困难。直到接近了她才知道,两人之间说话最多的那个竟然是任凌——而且任大作家以一个非常谦卑的态度,询问鸾姜这里能不能写那里合不合理,俨然把鸾姜当成第一参谋了。有了任凌的例子在前,本来心底仍有些犹豫的简临瞬间不纠结了。跟鸾姜约会的任凌都能大大方方再跟鸾姜交流,甚至保持友好的关系,就证明鸾姜没那么糟糕。而且任凌是个比较讨厌麻烦的人——简临想,鸾姜大概是很不麻烦,才能跟任凌保持现在的关系。投票环节出了一件小事,任凌和简临都选择了鸾姜。宋词昨晚上可没找任凌——也就是说,任凌是自己想投鸾姜的。宋词紧紧望着任凌的背影,可任凌却在看着鸾姜。对上鸾姜愣怔地眼神,任大作家笑容温和:“没关系,你可以选择他。”“刚刚跟你聊完天,我就特别想回去敲电脑,看能不能把开头写出来。”任凌真诚道:“很感谢你,让我的新书女主有了脸。”开车半小时不到,这边有个市内最大的游乐场。鸾姜昨晚回来之后就买了票——她摁下简临的手阻止他付钱的动作别提多帅了。“我知道小临哥比较有钱,但这次可以白吃白喝节目组的耶,几年难有一次~”鸾姜笑着:“小临哥真想请我,不如改天?”“……可以。”鸾姜什么都能玩,不管是刺激的还是恐怖的,那种密室逃脱她也兴冲冲拉着简临进去了。简临的性格比较宅,很少在外面这么疯。游乐场在他眼中根本是小孩子玩的地方——昨天杨若亦也问了,他说的‘不’并不是撒谎。午餐也是在游乐场里解决,这里的饭比外面还要贵一点,但在场两位都不是缺钱的主,足足点了一大桌子,并喊了几位摄影师傅和随行的工作人员一起吃。就在吃饱喝足准备规划下午的活动时,鸾姜的手机响了。拿起来一看,是远在国外的吴圆圆。系统:【宿主这两天都要把她忘记了吧?】鸾姜:【怎么可能啊~那么可爱的小姐姐!】简临:“你接,我可以起身回避。”说着就要站起来——鸾姜连忙摆摆手:“没关系,是我朋友~说两句应该就挂掉了,她平时学习很忙。”简临点了下头,无声坐在椅子上。学习很忙?他想,看不出来啊,鸾姜这种人也会有还在上学的朋友。“姜姜!”一接通,吴圆圆的小圆脸就怼了上来。也是从她开始,鸾姜觉得圆脸特别好看特别可爱。鸾姜把手机拉远了点,故作嫌弃道:“哎呀,你都吓到我了。”“哼哼,谁让你不给我打电话呀!好不容易抽出来空,当然要吓吓你。”摄像师傅本来架着机子录着好好的,他越看越觉得鸾姜手机里那个女孩子很眼熟。于是低着头偷偷在网站里搜索了一下——我滴妈,还真是那位年纪轻轻就获得不少大奖的算法工程师!!摄像师傅倒吸一口凉气。令他震惊的还在后面,鸾姜跟着女工程师的关系非同一般,对面一口一个姜姜喊着叫着,肉眼可见的亲昵。而鸾姜态度不卑不亢,时不时还出言逗女工程师,两人关系就是比朋友更高等级的朋友,没有借机炒作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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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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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