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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人管的真宽。我倒要看看她还能活蹦乱跳到几时。等楼总的黑色路虎开远了,等鸾姜往别墅的方向走了两步——她才想起来地上还有个杨若亦。穿成恋综里的万人嫌36其实杨若亦的名字很好听,鸾姜还挺喜欢的。她没办法,总不能让可怜的小杨睡大街吧?所以无奈之下,鸾姜放弃散步走回去的想法,选择打车。刚到别墅,在门口等了半天的四个男人立刻围过来。——鸾姜此时肯定谈不上没事。她出门前穿着一条淡青色衫裙,从上到下都是直筒的,只裙摆微微有些宽。脚上踩着一双软底的棉拖鞋,头发更是简单用根发簪就挽了起来——很难得,她在别墅中经常用一根木簪或者简易发夹就搞定了发型,对外形要求一点也不高。组里的人说过好几次,她就仗着自己有张能驾驭一切发型的脸。此时,鸾姜的裙摆上好几处有血痕,她的头发显然是重新扎过的,比先前乱了几分。领口露出来的脖颈上星星点点有红的有紫的,不知道是怎么弄出来的——但随便想想,也知道不可能是鸾姜自己掐的。“你……”任凌不是个软弱的人,可他眼眶忽然就红了。他跟没看见陷入昏迷的杨若亦似的,丝毫不嫌脏,用自己的袖子擦了擦鸾姜脸上的血点子。“你,你没事吧?你身上还有哪里伤到了?”“……有没有搞错啊,你都成这样了还扶着她干什么?松手,让助理把她带进去。”“你平时看起来挺聪明的啊,怎么就想不开?不想离开这个节目你不能跟我们商量??”“……”男人们恨铁不成钢的说着。鸾姜眨眨眼,一脸无辜的在原地转了个圈儿,跟臭美一样:“我没受伤啊~就是英雄救美了一把。”“……”苏杭这才想到,宋词貌似也跟着杨若亦一起去了?那杨若亦在这里,宋词在哪里??他这么想着,却没问出口,他只想等下去查。现在的鸾姜需要休息,他不应该让她更累了。其他的三个人也是这么想的,他们带着鸾姜回别墅——还说这别墅暂时被他们包下了,鸾姜的房间不会动,她想在这里住随时可以回来。鸾姜有点不理解:“你们忽然对我这么好干啥?”“……说得好像我之前虐待过你了似的。”路凉星不高兴的说。“也差不多了吧~哈哈哈~”——听见鸾姜这么说,几个男人面色各异。确实,她刚来的那段时间几乎没人理,跟谁说话都会被赶走,要不就干脆得不到回应。他们连最基本的尊重也没给过她。所以鸾姜这句话虽然是开玩笑的语气,但他们都有些笑不出来。见自己一句话把气氛搞僵了,鸾姜想了想,又说:“好在你们能慧眼识英雄,在我最狼狈最可怜的时候一个个对我那么好~天呐,四票耶,做梦都想不到的程度!”这句话说得很巧。既给他们找了理由——因为之前自己名声不好是公认的,也不止他们几个对她不好。又给他们安慰——还是很厉害的嘛,在其他人仍不看好她的情况下,能给她四票的鼓励。最后撒了个欢儿——用搞笑的语气说出心酸的话,还让人不得不跟着笑。恐怕也就只有她了。任凌眼眸中一片暖色。得知鸾姜一个人搞定了包间里的几个男人,苏杭挑眉看她的小身板:“你还给人过肩摔?编的吧,肯定是编的吧。”——当然是故意这么讲,就为了逗逗她。洗完澡披着头发鸾姜正坐在餐桌前吃路凉星临时让助理给她买的晚餐,闻言小嘴一撅,是个很作很灵动的表情:“那你让我摔一摔呗,看我能不能摔得动!”“哈哈好啊,等你吃完了……”任凌则拿了吹风机给她吹着头发。这还是第一次这么认真的抚摸她的长发——尽管小说中用了很多词语描绘女主角的头发漂亮,但亲手触摸到‘女主角’带给他很不一样的感受。柔顺的发丝在指缝间滑来滑去,就像她这个人。明明看起来很乖很软,却有着自己的想法,能在很多时候坚定自己的见解。这样的人,绝不可能像传闻中那般肮脏。她是发着光的。“……你刚才说,宋词被谁接回去了?”简临沉默半天,问出这么一句。鸾姜直接说了:“楼珉呀,就是那个商业大佬。本来嘛我看着他有车,以为他会把杨若亦一起带上去……好么,人家抱着宋词就走了,害我那么远把杨若亦带回来,真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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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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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