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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的时候我看着她旁边的人,那个我自从入学起就悄悄藏在心底的人。他如同璀璨的星辰,光芒四射,优秀得令人仰望。而我,却像是宇宙间的一颗微小尘埃,默默无闻,黯淡无光,似乎与他之间有着无法逾越的鸿沟。此刻的他,似乎也已经找到了那个能够与他并肩而行、共度一生的另一半。他们坐在一起,就像是天生的一对,那么和谐,那么般配。我知道,这是最好的安排。我默默转身,踏上了自己的道路。我的道路不再一片黑暗,有人为我点了一盏灯。爸爸的病情,因为有了充足的治疗费用,得到了控制。房家的人找我签谅解书,但是我怎么可能同意,最后房浩宇也获罪入狱。我没有辜负这一路走来给予我帮助的人,我以优秀毕业生的身份,进入了萧氏实习,我仿佛离他们更近了。有时候还能远远看他们一眼。后来他们步入了婚礼殿堂,销声匿迹。而在商场上,我展现出了自己独特的一面,论狠劲,几乎无人能敌。我对于商业的敏锐洞察力和果断决策力,让我在萧氏众多员工中脱颖而出。我也进入了萧氏的管理层。后来,我重新去了大学打工的那家店。那个当初老板偷偷给了我一千块钱的店。老板已经退休了,现在是他儿子在经营着。我把装着一万块钱的纸袋递给了他,转身离开。他显然被我的举动弄得一头雾水,急忙追上来想要将钱还给我。我透过车窗的后视镜,看着他站在街边,脸上写满了茫然和无措,觉得很有意思。这一刻,我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仿佛卸下了沉重的包袱。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那空气仿佛带着丝丝甜意,直透心扉。到这个时候,我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生活。[-end-]学霸校草的小猫咪(36)白念深吸一口气,语气中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坚决,“要是进去有危险,你就跑!”萧宜修皱了皱眉,脸上写着不赞同。刚想说话,一只手直接捂住了他的嘴。直接手动闭麦。“别说话,听我的!”白念的手紧紧捂住他的嘴。她凶巴巴瞪着他,在萧宜修眼里可爱极了。萧宜修无奈地笑了笑,眼中却满是宠溺。他明白,这是白念在保护他。于是,他点了点头,示意自己会听从她的安排。至于是不是真的,谁知道呢,毕竟人都是善变的。萧宜修推了推眼镜,眼里闪过精明。白念看萧宜修点头答应,这才放心松开了手。萧宜修顾不得其他,只默默扣住白念的手。周围浓雾重重,白念小心翼翼地触碰了一下石壁,看见自己的手缓缓没入石壁,感觉不到疼痛。这种体验感无疑是新奇的。当她半个身子都没入石壁中时,周围风吹树叶的细碎声音仿佛顷刻间消失不见。萧宜修的手紧张得沁出了汗。两人完全没入石壁的时候,就看见周围的场景瞬间变化。白念本来做好了防御姿态,即使变成人形的她,爪子也警惕地露了出来。她站在原地不敢轻举妄动,半晌才松了一口气打量起周围来。周围是一片很大的草地,看不见边际。和石壁外面截然不同的是,这里面没有一棵树。甚至连高一点的灌木丛都没有,所有的草好像都维持在了一个高度。它们排得整整齐齐,在漆黑的夜晚发出微弱的蓝色光芒。抬头看去,也不像是一个正常的天空。准确来说,是美得太过分了。在这个时代,夜晚的天空连星星都很难看见,这个地方反而有着一大片一大片的星子。就像是太空中近距离观察的行星一样,周围还有着点点流光。白念和萧宜修对视一眼,同时抬脚向前走去。草地似乎有某种规律,当他们两人踩到部分位置的时候,这些草就会发出更亮的光芒。白念和萧宜修顺着这片光芒试探起来周围,发现这些光芒连成了一条线,仿佛在指引着他们往某个方向去。“宝贝,你在这待着,我先去看看。”说完萧宜修就大步向前走去。“回来,萧宜修!”白念想叫住他,“你以为你挺能的啊!干什么都要冲到最前面。”明明是没有法力的凡人,还总要跑到前面保护她。哼!明明她一只手就能把他撂翻。万一前面真有什么危险,萧宜修不就是送人头的那个吗?“停下!”白念小跑着追上他,“萧宜修,我会法术,你又不会,让我先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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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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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