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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也配不上少主。学霸校草的小猫咪(38)一旁的萧宜修还不知道自己被一只猫鄙视了,甚至这只猫还在心里狠狠拉踩了一下他。此刻的萧宜修正沉浸在白念的话中,简直是心花怒放。他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冲动,想要立刻将白念紧紧拥入怀中,深深地亲吻她,让那份甜蜜在唇齿间流转。刚想把白念抱紧在怀里,就感觉有东西勾住了他的腿。他低头一看,原来是那只刚刚还在白念身边蹭来蹭去的猫咪。此刻,它正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伸出锋利的小爪子,紧紧地扒住了他的裤子。萧宜修觉得自己拳头都快硬了。不能化成人形的猫还和他抢老婆。心中不禁涌起一股醋意,但看在白念的面子上,他还是强忍住冲动,没有将猫咪扔出去。他伸出手推开猫咪的脑袋,凤眼微眯。白念看着他这幼稚的行为,嘴角勾起一抹轻笑,缓缓说道:“一般这种在森林外围的黑猫都是巡逻的,猫咪动作敏捷,体型又比较娇小,就算遇到比自身还要强大的敌人也可以很好地跑掉。而且在晚上他们黑色的皮毛是非常大的优势。”白念有些遗憾地看着地上的黑猫,“看上去他好像还不会说话。”在099传输过来的记忆里面,虽然白念离开灵山的时候,所有族人都不能化形,但是很大一部分还是可以说话的。现在看来这灵山中似乎又变了个样,以往巡逻的黑猫皆是族中体魄强健、修为深厚的佼佼者。可是现在连出来巡逻的黑猫都不能说话了。她抿了抿唇,心里有些忐忑。“念念担心的话我们就快点过去看看吧。”萧宜修察觉到了白念的不安,温柔地握住她的手,轻声说道。白念点了点头,她紧紧握着萧宜修的手,两人一同向森林深处走去。旁边的黑猫“喵呜”一声,用爪子抱住白念的腿。“你说猫族迁徙到其他地方了?还是迁徙到了灵山外围”从白念的回答来看,萧宜修也隐约知道了黑猫说的什么。白念紧紧皱着眉,按道理看来说猫族应该是隐居在深山的,因为即使灵气凋零,修炼得再艰难,那也是成精的猫。所以选择地盘的时候都会尽量躲避着人类,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出山。现在居然轻易就搬迁了整个族群。白念抬头就看见黑猫走在前面软软“喵呜”了一声。和萧宜修对视了一眼,心领神会跟了上去。黑猫领着白念就往另一个方向走,这条路像是很多人来过,周围树伸出的枝丫被齐齐砍掉,脚下的土也被踩得夯实。走过一片灌木丛,视野就变得开阔起来。一片湖泊映入眼帘,湖面被撒上一层淡淡的金色。湖畔旁边有几排郁郁葱葱的树木。黑猫带着白念走到了一棵最大的树下面,白念这才看到树木上面都分布着小小的树屋。树屋的窗户半开着,几只小猫正在窗台上嬉戏。它们看到黑猫和白念过来,一个个都好奇地探出头来。白念甚至看见旁边不高的岩壁上面有几个小洞穴,里面同样有几个猫猫脑袋猫猫祟祟地伸了出来。好家伙,离开家这么久,这是所有猫都变成穴居动物了吗?白念站在这棵最大的树下,看着上面稀稀拉拉挂着好几个小树屋。黑猫一跃而上,轻盈地跳到了最高处的树屋门口,人性化地伸出爪子敲了敲门。接着白念便看见小树屋的门打开,走出来一只雪白色的大猫,大猫和白念长得很像,特别是那一双湛蓝色的眼睛。看着这只大猫,白念一下便知道了这到底是谁。“爸爸!”她脸上溢出笑容,下一瞬就变成猫形,三两下就跳上了树枝。萧宜修在旁边听到这一声,立刻站得笔直。但是又苦于他只是个凡人,确实爬不上这么高大的树,只能站在下面眼巴巴地望着。看着树上的两只白猫依偎在一起,稍小的那一只微微眯着眼,另一只低头轻轻舔舐另一只的毛发,萧宜修觉得做只猫也挺好的。如果他是一只猫,至少不用只在树下面看着了。看着小猫带着大猫准备跃下来,萧宜修才回过神,连忙把乱七八糟的想法赶出脑子。伸出手接住了跃下来的白念。他没有忘记这只小猫还是怕高的。旁边的白色大猫看到了,蓝色的眸子里面闪过一丝满意。等三人终于坐在一起的时候,天色已经亮透了。族里很久没有猫可以化形了,所以族中的一切东西都是缩小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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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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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