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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认真地听旁边的仙人继续说下去。“听说是准备了什么密药,就等着华渊神尊离开的时候下手,那密药无色无味,中了的人只要调动神力修炼,神力就会在看不见的时候一点点消散,而且据说无药可解。到时候华渊神尊就是个废人了。不过下药的时候,被华渊神尊的契约兽抓了个正着。人赃俱获,那人狡辩也没用了,直接被华渊神尊剃了仙骨,扔进天牢了。”“是啊,听说华渊神尊已经下令彻查此事,一定要将幕后黑手揪出来,这段时间大家做事仔细点吧。”另一个仙人补充道。白念听到这里,心中不禁一紧。这种手段极其阴毒,若是真的让华渊神尊中了这种毒,后果将不堪设想。无论怎么说,华渊神尊的存在对于整个天界乃至三界的平衡至关重要,他是不能出事的。一出事就没人镇压魔族,到时候还不知道会有多少生灵涂炭,天界和凡间都会陷入混乱之中。白念加快了脚步,回到了自己的仙宫。到的时候,赤焰已经回来了,正和玖玖在花园里面大眼瞪小眼。看见白念来了,两人都像是找到什么依靠了一样,纷纷朝着白念扑了过去。“主子——”“主子——”赤焰的腿比玖玖的长,他先一步跑到了白念的位置,“主子,你从哪里找到一只这么丑的仙宠啊!”白念看着赤焰和玖玖,脸上露出了一丝无奈的笑容。"赤焰,不要这么说玖玖。"白念温和地责备赤焰,然后转向玖玖,"玖玖也很可爱,不是吗?"玖玖也不甘落下风,直接跳到白念的身边,用头蹭了蹭她的手。白念轻轻抚摸着玖玖的头,从芥子空间里面取出了自己烤的灵兽肉。“看,我给你们带什么好东西了!”玖玖一看到白念手中的灵兽肉,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它发出了一声欢快的叫声,然后迫不及待地凑上前去,小鼻子嗅了嗅,一副垂涎欲滴的模样。赤焰看着白念手中的烤肉,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白念笑着将烤肉分成两份,一份递给了赤焰,另一份则递给了玖玖。“来,这是今天烤的灵兽肉,味道很不错,你们尝尝看。”他们芜湖一声,接过就开始大快朵颐。赤焰边吃边称赞:“主子的手艺真是没得说,这烤肉外焦里嫩,味道绝了!”玖玖抱着烤肉,小口小口地啃着,吃得津津有味,不时还发出满足的哼哼声。就是,这个味道怎么这么熟悉呢?它什么时候还吃过这么好吃的烤肉的?玖玖抱着一大块灵兽肉,晃了晃脑袋,想不明白。白念看着他们吃得这么开心,笑了笑,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她的梧桐殿里面全是吃货。……自从有人下毒毒害华渊神尊,天界的戒备就开始森严起来了。白念就是再想去百兽园捕几只小兽都没机会了。她整天都只能在自己宫殿里面喂喂鱼,喝喝茶。她发现这次涅槃之后,她居然还开始像人类那样睡觉了。之前她晚上的时间都是在仙宫里面打坐修炼,怎么可能躺在床上什么都不做。不过慢慢地她也发现了,睡觉原来是这么幸福的一件事情!前提是她每天都不要再做这些光怪陆离的梦了。这几天她都梦到各种奇怪的东西,让她的睡眠质量大大降低了。"真是奇怪,这些梦究竟意味着什么呢?"白念自言自语,她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思索着。她是天界最后一只凤凰,凤凰作为神鸟,自古以来就被认为拥有非同寻常的灵性和预知未来的能力。在梦里,她有些时候是在古代,有些时候是在一座座巨大的直冲云霄的建筑里面。还有那双……金色的眼睛,反复出现在了她的梦里。太奇怪了……那她的梦是想告诉她,这是未来的景象,还是这是曾经记忆?奇怪到她觉得这个世界都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她又想起来了自己前几天好像是要去找天庸仙君的,只是后面被百兽园吸引住了,又遇到了那个陌生的男人,她直接就把这件事情抛之脑后了。她收拾了收拾,就准备去天庸仙君的仙宫里面。天庸仙君是天界里面最会卜卦的人,白念认为,如果有人能够为她解惑,那一定是天庸仙君。到达仙宫后,白念被引领到了天庸仙君的接见大厅。“仙尊大人,您先在这等候一下,主子在见客人。”接引的小童把白念引到了大厅,恭敬地说道。白念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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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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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