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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往被子上的鼓包拍了一巴掌后就开始换衣服,楚竹君睁开眼睛,看杨知远站着穿裤子穿到一半没站稳狼狈地单脚跳。杨知远没有在家里做早饭的习惯,楚竹君也没在意,又睡了一会才爬起来找东西吃。冰箱的冷冻室里还有一些平时杨知远用来撒在火鸡面上的马苏里拉芝士碎和速冻猪排,楚竹君从上层的冷藏柜翻出来两片吐司和一个鸡蛋,将解冻过的猪排和鸡蛋用黄油煎熟,和芝士碎一起夹到已经先烤过几分钟的吐司里装入锡纸盘,放进空气炸锅里烤。几分钟之后芝士被完全烤化,吐司被烤得棕黄酥脆,芝士甜腻的香味混着动物油脂勾人的气息已经弥漫了整个厨房。楚竹君拿夹子把锡纸盘整个夹出来,給手机开机后拍照发给杨知远看。杨知远回复他:【我草,周末我想吃这个】楚竹君现在坐在杨知远的餐桌前,边吃边回复昨晚关机没看见的郑牧的消息,觉得这简直是这几天他吃得最放松的一顿早餐。杨知远比他高一截,好在楚竹君能勉强穿上杨知远的裤子,而且冷天的衣服稍微大一些也没有什么。他出去买了一部同品牌的新手机,将原来的电话卡取出来装上,报警说怀疑有人监听自己的手机。旧手机作为证物给了警方,新手机登录原来的账户后数据也同步得差不多,楚竹君准备回杨知远家再睡一觉。他从前周末不上班的时候作息基本都非常阴间,熬夜和白天很爱睡觉完全不冲突。等他睡醒已经是下午快四点钟,郑牧给他打的电话他没有接到,后面还有一条消息。【我回来了】楚竹君回复他:【我不在你楼下那,在杨知远这里】没几秒郑牧的消息就跳了出来。【我过来找你】郑牧说是一个人跑出来创业,实际上也是带着团队来的。他这天来找楚竹君前才下飞机,行李箱还是让人帮他送回的住处。“你那是不是只有一张床?”郑牧问杨知远。杨知远说:“是啊,提前体验晚上有人给暖被窝是什么感觉了。”“你俩不挤得慌吗?你不想回去的话要不先到我这边来住吧,我那有空房。”郑牧若无其事地道。杨知远怪叫道:“诡计多端的男同!我看你就是想把我们香香的竹宝骗上床。”楚竹君说:“……什么毛病,哪来什么香不香的……”杨知远说:“你自己没闻到吗,就你来睡了一天,我被子上就多了一股香味。”郑牧虽然清楚杨知远是说着玩的,还是被吓得心脏猛跳两下,搂过楚竹君的肩膀顺着说道:“这暖床的待遇是旁人都有,还是只有他一人有?是我不配吗?”楚竹君感觉郑牧的语气好像有点奇怪,不过他并没有多想,伸手勾住比自己高一截的郑牧的脖子,口气像选妃一样很配合地说:“当然是都有,今晚摆驾你家。”他来的时候是被杨知远拿大衣抱着扛过来的,围巾还是吃完火锅在商场里临时买的,没有什么东西需要收拾,郑牧的司机把杨知远先送回住处,之后载着他俩回了原来那个小区。司机其实也挺奇怪为什么自己老板那么有钱还住这种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小区的,不过他跟郑牧还没那么熟,也就没问。“我在这边买房本来是为了上班比较方便。”郑牧转头看向楚竹君,楚竹君看着电梯门里两人模糊的倒影,眼神垂了下去。“离这边近的公司还是挺多的。”郑牧安慰道:“再不济我那也不远啊,你跟着我……我每天上班还能顺带上你。”楚竹君似乎在想些什么,没有听到郑牧在说什么,电梯门打开后默默地跟着郑牧走。郑牧生怕他这副样子会平地摔或者没注意有转弯撞墙上,半握着他手腕一路牵着他走到自己家门口,打开门后说:“公主抬脚,有门槛。”楚竹君反应过来,抽出手拍了他肩膀一下,“又瞎叫什么。”郑牧拿出一双新拖鞋放到楚竹君脚边,头也不抬地道:“杨知远带的好头,你揍他去。要不要吃点夜宵?”“你还吃得下?”楚竹君换上拖鞋,找到沙发坐下。或许是因为刚搬过来不久,客厅里没有装电视。这套房子的户型和楚竹君那里不一样,多出来一间客房,郑牧去厨房拿了一瓶牛奶塞给楚竹君就去收拾客房。客房只有秃床板和空衣柜,郑牧铺床铺到一半似有所感,回头看向门口。楚竹君正站在门边,像一只刚被人捡回家的流浪小猫那样看着他。“怎么了?”郑牧不由得放柔了语气说道。“我晚上睡衣能穿你的吗?”楚竹君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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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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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