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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火车,长渊就看见了蒋二柱。上一回见面还是两年前,较之前相比,蒋二柱头上的银发更多了,但身体还不错。长渊走上前,喊:“爹。”蒋二柱一转头,疾步迎上来,嘴角合不拢的笑,一双眼睛仔细打量着他。“儿子,你咋回来了?”长渊辞职的消息还没跟家里说,闻言默了默,只说:“咱们先回去吧。”蒋二柱乐呵呵的,点头应下。“好嘞,先回家,你娘可高兴坏了,在家里弄了你最爱吃的红烧肉。”一路上,蒋二柱喋喋不休的说着这几年村里的变化,总体都是变好了。长渊默默听着,心里琢磨着,待会儿怎么跟他爹娘说辞职的事情,他娘估计得炸吧。唉!一进村,长渊就感觉到了村里的变化,以前的土墙砌的屋子很少了,现在的房子都成了青砖房。走到村末尾,蒋二柱指着新盖的青砖房说:“咋样,气派不?”“气派。”长渊附和。这时,杨小翠走出来,眼眶一红,慌忙抬手抹了两下。“你们爷俩站门口干啥,赶紧进来,菜都要冷了。”这顿饭就他们一家三口,许久未见也没因此生疏,聊天聊地,什么都说。酒足饭饱,长渊放下筷子,舔了舔嘴角。“爹,娘,我辞职了。”啪嗒!是蒋二柱的筷子。三目相对,震惊、傻眼、不敢置信,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蒋小军!你是不是皮痒了?别以为你读了大学老娘就不敢打你,这顿饭吃完你就给我滚回京都。”杨小翠骂完就开始收拾东西,晒干的蘑菇,做的咸菜……“娘,我真辞职了。”杨小翠动作一停,眼泪直往下掉,转头冲进屋,紧接着便响起号啕大哭。蒋二柱指了指长渊,欲言又止,最终什么也没说,回房哄人去了。人一走,长渊肩膀一踏,心底的大石头卸下,他眉宇间变得明朗多了。但之后的日子,他的待遇直线下滑,杨小翠不搭理他,也只给他吃咸菜疙瘩,试图用这种方式来逼迫他就范。为了以后的生活能够得到保障,长渊跑去县城中学毛遂自荐,幸好他那毕业证起到了作用,当天就被录取。得知他成了高中老师,杨小翠态度缓和了些。本以为能过两天安心日子,结果,新的难题出现了!杨小翠竟然要他去相亲,这事跟炸了长渊的尾巴一样,他打死不从。从此,蒋家天天上演全武行。譬如此刻,杨小翠双手叉腰,气势汹汹。“你瞅瞅你,除了读了个大学之外你还有什么用?二十好几的人,婚都没结,你娘我走出去是会被嘲笑的!”这场面长渊已经见多了,丝毫不慌,说:“娘,你不出去不就行了么?”“你不孝!”杨小翠跺脚。长渊摊手,欣然承认:“对,我不孝。”杨小翠深吸一口气,吐出重点:“我不管,反正你今年必须结婚,你瞅瞅咱周围的李婶子、杨婶子,哪个不是有孙子抱?”长渊恍然大悟,问:“您就是想抱孙子是吧?”“是。”长渊点头:“成。”杨小翠怒气一卸,还准备大战三百回合的她,没想到今天她儿子这么好说话,她脸上露出警惕。“你没骗我?”长渊颔首,为自己正名,说:“娘,您还不了解您儿子么,我说出口的话什么时候没做过数。”这么一说,杨小翠放下警惕,信了。过了几个月,长渊带回来一个三岁的男娃。屋子里,四人面面相觑,小家伙眼睛大,长的好看,萌萌的望着其他人笑,让杨小翠想发火都发不出来。等把娃哄睡,杨小翠揪住长渊耳朵就骂道:“这娃咋回事?你不会是偷的别人家的吧?你想死啊!”“娘娘娘!你先冷静,不是偷的,这是我领养的孩子,您不是想养孙子么?这不正好。”长渊一边解救自己的耳朵,一边解释说。“领养…你领养别人孩子干啥?”杨小翠懵了。旁边的蒋二柱也懵了。长渊揉着耳朵,望着孩子睡得那间房。“他父母是军人,都牺牲了,这孩子没人管,我刚好达到领养他的条件,就想着把人带回来。”杨小翠嗫嚅着嘴唇,脸上满是不忍,最终到底没说什么。这个男娃就留在了蒋家,取名——蒋立杰。有了孙子带,杨小翠也不再逮着长渊催婚,就是越来越偏心。这一世,长渊活到八十岁,一辈子教书育人,桃李满天下。终,在睡梦中离世。……………一次路过老蒋家,和村里格格不入的土屋,尽是萧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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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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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