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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恍惚时,人已经站在了他面前,胸脯起伏跌宕,安静的环境里能听见她的喘息声她开口,声音里还带着些许委屈,嗫嚅道:“小刚哥。”长渊掀起眼皮,眸色和黑暗融为一体,冷漠至极,并未开口。等了会儿,确定他不会出声,陈芊芊露出伤心的表情,声音更加委屈道:“小刚哥,我娘是说话难听了些,但她终究是长辈,你就不能让让她么?”陈家,陈芊芊肖父,不仅是样貌还有心机手段,而陈阳则是更像陈母,嚣张跋扈,做事不计后果。相较于后者,前者更难对付。见他依旧不说话,陈芊芊咬紧唇瓣,蹲下身体,离他很近,开口将呼吸吐在他脸上。“小刚哥,你说过要娶我的,难道…你要失约?”那一脸我见犹怜的样儿,换个男人肯定把控不住。长渊靠在树干上,随手捡了根树枝抵在陈芊芊肩膀上,将人推开。陈芊芊没准备,吃疼一声,紧跟着摔地上,一脸不敢置信。长渊收回树枝,随意在地上扫着玩,声音懒洋洋的,毫不怜香惜玉。“你也没提前告诉我啊,娶你就的养着你全家,我实在是养不起你家那几个饭!桶!”况且,眼前这位也不是玉,而是有毒的蜘蛛,一旦牵扯就会被死死缠住,万劫不复。从震惊中回神,陈芊芊感觉有什么东西脱离了她的掌控,眼底闪过慌乱。一直被捧着的娇娇小姐,突然被如此说自然忍不住生气,她气愤低吼。“余小刚!你现在去跟我娘道歉,否则我便与你退婚!”长渊真不愿意和这类女主交流,她们像是听不懂人话一样,你跟她说了一遍又一遍,她以为你在开玩笑。“慢走,不送。”陈芊芊冷哼一声,从地上爬起来,十分狼狈,临走时还不忘放话。“你别后悔!”……天未亮,长渊便跟族长告别,说明要离开的缘由。族长听了,浑浊的眸子里闪过一道精光,语重心长说:“余家小子,你一个人走可没和我们在一起安全啊,你再好好想想。”“族长,我已经想好了。”长渊笃定道。族长叹了口气,才说:“那好吧,不过粮食不能分给你了。”村里唯一的牛车上放着粮食,那是村里所有的粮食,是要放到最后才能动的。长渊本就没打算要粮,经过上次任务,他得到了充分的教训,特地将空间填满,他吃个一周还是没问题的。哎,一平米的空间还是太小了,得想想办法。告别完族长,就着夜色,长渊拎起唯一的家当——布袋子,独自上路了。一晃,天光大亮,村民们纷纷起身开始收拾东西,准备赶路。陈阳突然喊道:“余小刚不见了。”这话引起其他村民的关注,四周看了看,发现真没。此时,陈母大笑起来,得意道:“这狗东西肯定是遭报应了,昨日敢打老娘,定是被老狼拖走了。”其他村民满脸麻木,不笑也不跟着编排。或许他们心底还是好奇的,好奇陈家为什么在这种情形下还那么多戏。“胡说什么?”族长站出来,怒喝。陈母虽跋扈,但对族长还是怕的,立马不敢笑了,躲到自家男人身后。陈父笑着赔礼道歉,道:“族长,她妇人之仁,还请您莫和她计较。”族长冷哼一声,移开锐利的视线,朗声朝众人宣布:“余小子一个人走了,别乱瞎猜测。”此言一出,本是垂头丧气的村民们来了点精神,诧异出声。“他一个人?他怎么敢,外面世道乱的很,随处都能见到起义军,那些人可不讲道理。”“为何要一个人走?难道是为了躲陈家的婚事?”陈母害怕的情绪散去,那张刻薄的脸上浮现出欣喜,她小声嘀咕道:“傻东西,一个人上路,还真是找死,死了也活该。”最受打击的就是陈芊芊了,她神情落寞,不可抑制的想,难道真是因为躲和她的婚事?她就那么不堪么?宁愿去死都不愿娶她。渐渐地,陈芊芊心底升起一股愤怒,既然如此,那就去死吧。没错,在百善村所有村民眼里,长渊此举同找死没什么区别,或许是今天,或许是明天,但终归是死的。被议论‘找死’的主角,此刻倒躺在一头驴身上,驴前方还吊着一根胡萝卜,悠悠闲闲的赶路。说来也是缘分,长渊堪堪走出五里,恰好碰到一人卖驴,说是他媳妇儿快病死了,临死前就想喝碗白粥,他只好出来试试,看能不能用这头驴换些白米。于是,长渊花了五斤大米,换了一头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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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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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