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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陈父做主,将大部分东西扔掉,只留下重要的,陈母自然又是一阵哭天喊地,骂老天不公,怨长渊为何不继续做他家的长工。从此之后,陈家人可是把长渊刻在了心上,天天盼着他死无葬身之地。可以说,长渊自生下来到现在,都没被人这么惦记过。……马腰山。远远望去,那座山的山头似是马的腰,这便是名字的由来。山涧流水,树木成荫。如今,外面乱的天翻地覆,而这里,却像是世外桃源般,美好的让人觉得是在做梦。长渊躺在流水旁的石头上,身上换了件青衣白袍,远远瞧着,似是仙人降世。啪嗒!一颗石子打破了这样的美景,紧接着,杨青至从树上跳下来,用衣服兜着几个青涩的野果子。在长渊身旁悠哉蹲下,捏了个果子往嘴里塞,一大口咬下去,酸的他五官挤成一团,即便如此,他还是将果子吃完。“情况越来越不好了,山里的动物都在往深山迁,那地方咱们肯定是去不了的。”等了会儿,见长渊完全没搭理自己的意思,杨青至翻了个白眼,吐槽道。“我说小书生,自从你跟我们回来,大半个月了,你天天躺在这里,还记得你当初是怎么跟老子说的么?”没错,杨青至就是惦记着那一万张饼子。杨青至的寨子,也不能称之为寨子,就是几间简陋的瓦屋,下雨漏雨,刮风漏风,还十几个大老爷们挤在一起。要不是周围环境不错,这里也的确够隐蔽的话,长渊真不乐意在这待。长渊睁开眼睛,心里默算时间,差不多了。“今晚让你的人准备好,咱们出发。”杨青至眼睛一瞪,问:“去哪儿?搞粮食?”“弄到这批粮食,接下来半年不用下山,干么?”长渊扔出钩子。杨青至立马就咬钩,激动道:“那肯定干啊,小书生,你先休息,我让兄弟们先去准备。”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一行人从马腰山上下来,浩浩荡荡,他们熟悉地形,刻意避开人群多的地方,一路向南,速度迅猛。繁城,是这次长渊的目的地。也是百善村村民逃荒的必经之路,更是,原剧情中原主身死的地方。繁城,如它的名字一样,繁华、富贵,哪怕天下乱成这样,繁城却如从前一般,夜夜笙歌,醉生梦死。而这一切都是因为繁城的县守大人,他的亲姐夫乃是当今天下的蜀王,换一个说法吧,也是此次起义军的一支,有望得天下者。在蜀王的庇佑下,繁城便成了如今最奢华的地方,比肩朝都有过之而不及。可谁能想到,就在十天后,这座繁华的城市会迅速衰败,成为一座死城,再无人烟。原剧情中,十天后,梁王世子便会派人假扮山匪,进入繁城,劫走粮仓里的粮食,为了避免被人察觉,他们甚至在城里大开杀戒,无数百姓惨死于此。而长渊打的就是那批被梁军劫走的粮食。马腰山距离繁城约莫一百二十里路程,为了掩人耳目,长渊决定夜晚赶路,白天休息。这样一算,他们五日便能到达繁城。……六月的天,是越来越热了。白天,他们要么躲在林子里,要么躲在无人的村子里。倒是没碰上什么人,就是热的受不了。杨青至不知从哪儿弄了把蒲扇,一个劲的扇,他话多,睡不着就逮着长渊絮叨。“你咋能确定那繁城就有粮食?”长渊充耳不闻,一路上他不知听杨青至问了多少遍,耳朵都听出茧子了。“小书生,你跟哥说说呗。”杨青至厚着脸皮凑近。长渊皱起眉头,嫌弃道:“离我远点,你身上臭。”一旁的铁娃憨笑,道:“老大,小书生嫌你身上太臭。”一言出,众人跟着大笑出声。“哈哈哈!”长渊悄摸翻了个白眼,一群缺心眼。逃荒路上的炮灰6紧赶慢赶,他们终于在五日后抵达了繁城外。于城外三里处,有间破庙,长渊一行人便在此歇脚,离梁军动手还有不到五日,他必须在这之前弄清楚城里的状况,做好逃生路线的准备。他是有系统,可以作弊。但这件事光靠他一个人不行,所以,其他人也必须对路线了如指掌才行。次日,长渊独自进城熟悉路线,系统倒是提出帮忙,不过不是免费的。长渊就纳闷了,其他快穿者的系统也这么爱财如命么?他当然是拒绝啦,越干越穷说的就是他这个大怨种,还是自力更生吧。这个时候,长渊就不得不感谢当初在快穿学院认真学习的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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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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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