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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圈不大,拢共不到三平米,随着长渊的动作,那猪也跟着激动起来,一直拱他屁股,嘴里哼哼。长渊欲哭无泪,要知道,他现在就是个五岁的孩子,怎么可能和一头百来斤的猪对抗啊。如果他有罪请用法律来制裁他,而不是把他和猪关在同一个圈里。“统子,帮帮忙啊!”【宿主,我可以提供电击,电击后,猪会陷入沉睡,时效两个小时。】“电电电!你赶紧电!”【一次电击需耗费一块灵魂碎片……】“甭废话,你电!”不就是灵魂碎片嘛,他欠着就是了。滋滋滋~那猪浑身抽搐了几下,四只脚一软,直直瘫倒在地,豆大的两只眼睛翻着白,跟死了一样。长渊缓了口气,真他娘刺激。他靠着墙坐下,直勾勾盯着那头猪,稍微有点苏醒的迹象,就让系统电它。猪圈是用土墙砌的,屋顶盖瓦,一扇刻满痕迹的木门,到处都是蜘蛛网,就靠门的上面留了个小窗户。长渊看不到外面的情况,而屋内……他早以和那窒息的味道融为一体。呜,他脏了。一直等到窗口的光消失,屋内昏暗起来,门外才传来动静。几道杂乱的脚步声响起,时远时近。“把那娃放出来吧,瞧着挺俊的,可别被猪嚯嚯傻了。”是道苍老的声音。紧接着,门被打开,一道黑影晃过来,提着长渊的后衣领,把人提出去,扔在院子里。一抬头,长渊对上一道浑浊的视线,老人拘楼的身影,板着一张脸,黑灯瞎火的很吓人。“俺家买了你,以后你就是俺家的娃,不能乱跑晓得不?”长渊乖巧点头,声音软糯:“好。”暗地里,他默默给自己洗脑:这会儿呈英雄,待会儿就去跟猪睡,忍了!接下来的时间,长渊尽量表现温顺,让这家人放松警惕,期间他也获得了一些有用的信息。这个村子叫王家村,顾名思义,住在这儿的人都姓王,无一例外。隔壁是张家村,全姓张……这条信息没什么用。他现在待的人家叫王大壮,普通农户,靠种地为生。王大壮年轻时上山摔断了腿,后来娶了个媳妇,年到三十还没孩子。于是,王大壮他爹就拍板做主买了个孩子回来,养大了也能养老送终。这个孩子就是原主。相较于王家村的其他人家,王大壮家明显人少,加上他才四个。刚开始那腰粗膀圆的女人还时刻防着他逃跑。盯了几天,发现他压根不记事就不管了,任由他在村子里跑着玩,但也仅限于村子里。村口有人盯着,压根出不去。这天,长渊吃完饭照常跑出去玩,村里的娃他早混熟了,一起商量着去后山摘芭蕉叶。长渊面上答应,实际上在四周打量,这个村的人很警惕,无论是谁。靠山脚的小路边,有一间小木屋,途径时,长渊听见里面有声响,他仔细听了听,确定不是猪。更……像是人。意识到什么的时候,长渊下意识停下脚步,想去看看。这时,前面的娃朝他招手,“王二铁,快点。”“诶。”长渊加快脚步跟上。没错,他来的第二天王大壮就给他取了个名字,叫王二铁。这个地方的人取名似乎都很随意,跟做事一样。一进山就能看见芭蕉树,半大的娃冲过去扒叶子,很快扯了几块。长渊也被分了一块,他人没叶子高,拿着都嫌吃力。突然,他瞥见土缝里有个蘑菇,红头白杆,趁人不注意,他摘了扔空间里。刚扔完就被人抓住胳膊,领头娃是村长家的孩子,叫王一棒,十岁了。他知道村里很多事情,也知道长渊是王大壮家刚买来的,他平时带着土豆丁玩,主要还是为了看着他们。此刻,他锐利的视线盯着长渊,质问:“你刚刚摘了什么?是不是毒蘑菇?”长渊如一个吓坏的孩子般,眨巴了两下眼睛,大哭起来。“没…我没……”王一棒不信,立马让两个帮手一起搜。他们把长渊浑身上下翻遍了都没找到东西,只能放弃。王一棒还是一脸怀疑,他刚刚明明亲眼看见了,不可能没有啊。但事实胜于雄辩,没有搜到就是没有搜到,王一帮大手一挥,又警告道。“不要动歪心思,要是被我逮到,我就让大伯打断你们的腿,让你们一辈子站不起来。”一群娃吓得脸都白了,另外一群娃哈哈大笑,两边界限分明。长渊心底‘咯噔’一响,这一刻,他才知道,这些孩子都是拐卖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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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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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