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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睡觉,江渝都憋着不搭理他,长渊也乐得自在,毫不在意。月上柳梢,周围静悄悄。躺在软和的棉被里,长渊舒服的吁了一口气,很快就睡熟了。隔壁。山上没有通电,照明靠油灯。此时,屋内两男子对立而坐,中间隔着案桌,桌上摆着一副棋盘,黑白子交缠不休,已落下大半。一旁的油灯随风摇曳,忽明忽暗。啪嗒!一子落下,白衣男子叹了口气,道:“祈蒙,你还是太心软。”棋盘上,白子被黑子包围,已无路可逃。祈蒙山人倒不在意,摸着手里温润的棋子,笑道:“心软也无妨。”窗外拂过一阵风,掀起院中池塘内淡淡涟漪。“你先前捡回来那孩子资质不错,你可收徒。”祈蒙山人摇头,语气不明:“那孩子有些可怜,父母双亡,不知怎么走到这里,若……诶,明天我请人去查查,如果真是无父无母,养着也无妨。”白衣男子扯了下嘴角,露出讥讽。“什么都无妨,祈蒙,你究竟对什么有何妨?”祈蒙山人把玩着棋子的手一顿,眉眼处染上了几分郁色。一夜无话。长渊是被鸟鸣声吵醒的。床边放着一套和他身材差不多的道袍,也是灰色,他拿起往身上套,穿上俨然成了一个小道士。出门便见江渝正逮着一条小黄狗欺负,那狗‘嗷嗷’乱叫,烦的炸毛。偏偏江渝恶劣,两指捏着一块肉,见小黄狗不耐要跑,就将肉在它面前晃一圈,勾的小黄狗直流口水,又不跑了。余光瞥见长渊,江渝猛的偏头,眸子发亮,小黄狗趁机抢了肉就跑。江渝也不恼,挥了挥爪子跟长渊打招呼:“小鬼,醒了啊,快去吃饭,吃完哥带你去玩。”“山人呢?”自昨日回来后,长渊便没见过人了。江渝耸肩,老实说:“不知道,三叔他经常失踪,你习惯就好。对了,小鬼,你叫什么?”“我叫长渊。”接下来,一连几天,长渊都没见过祈蒙山人,倒是跟着江渝把道观附近跑遍了。半个月后。江渝要走了。学校即将开学,他得回去读书。临走前,他依依不舍的跟长渊‘促膝长谈’,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说,一个人睡。等江渝一走,长渊也结束了快乐时光,日日跟着祈蒙山人读书。山中寂寥,少了个人感觉很明显,长渊也不是话多的人,常常和祈蒙山人面面相觑,一坐就是一天。待久了,长渊得知,长潍道观这一代一共三人,除祈蒙山人外,其余两人已下山。山中无岁月,一晃,过去了十年。长渊从个小豆丁长成了翩翩如玉的少年,外表温润,让人忍不住靠近,可一旦靠近便能感觉到他的冷漠。这日,长渊砍树回来,刚进门就被祈蒙山人喊住。“长渊,你不能一直待在山上。”十年过去,当年儒雅的祈蒙山人蓄起了胡须,悠悠道。长渊不语,静等着下文。半晌,祈蒙山人才开口:“未入道家前,我姓江,家在宁市,我已将你挂在我名下,你去宁市读书吧。”“您不打算收我为徒?”长渊直言。“你知道啊。”祈蒙山人温和一笑,目光悠远,似在回忆。“当初,我一念起,将你带回来,查到你确实无父无母,有过收你为徒的想法,毕竟你根骨绝佳,适合走这条路。”“但你太小了,还未出去看过这繁世,连自己想要什么都不知道,不该草率做决定。”长渊垂下眼睑,他是遇到好人了吧。放在膝盖上的手指微微用力,可当初的事情本就是他一手策划。通过系统,他知道这里有个道观,也知道道主心善,无路可走,他厚着脸皮赖下也不是不行。但后面,一切都比他想的顺利。望着窗外熟悉的景色,长渊应下。“好。”显然,这事祈蒙山人琢磨了很久,他一答应,隔天就安排他走。长潍山下是个镇子,从镇上坐车到县城,再从县城坐高铁到宁市。出高铁站,江渝老早在这等着了,一身西装,收敛了骨子里的恶劣,配上那张脸,挺人模狗样的。一见面,江渝攀住长渊肩膀,话痨体质尽显。“小鬼,想哥哥没?”长渊推开他的手,严肃警告:“江渝,收敛点。”“啧。”江渝撇嘴,犯剑揉了一把长渊的脑袋,得逞扬眉。长渊蹙眉,横了他一眼,懒得计较。在宁市,江家算是老牌豪门。用江渝的话说,他爷爷的爷爷就是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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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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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