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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沈星遥到了!如神兵天降,傲然立于悬崖边缘。链钩镰长长的锁链用来对付巨鸟这样的怪物刚刚好。沈星遥将它舞得虎虎生风,锁链哗啦作响。巨鸟的飞羽还没发射出来就被她削到只剩下一层羽绒。“嘶,还以为沈星遥在陆地上失去控制技能会弱上不少……”哪知道人家压根不靠控流打伤害,林晓想到被逼到狼狈不堪的自己,不由自惭形秽。巨鸟眼看着继续和沈星遥打下去,鸟毛都要掉光了,不甘心的飞回巢穴。失去赖以飞翔的羽毛,对于一只鸟来说就意味着死亡。这时,林晓已经抓住降下来的藤蔓,在许苍的帮助下,手脚并用地爬上了悬崖。“你精神力回复了不少吧,把那个野猪也绑上来。”林晓手一指下面挂着的死猪。许苍嘴角抽了抽,“你还惦记这猪呢?”“这是我的猪。”理直气壮。被林晓打败了,许苍认命地去捆猪。巨鸟盘踞在巢穴里,瞪着偷猪的两个人,沈星遥静静站在悬崖对面,手中镰刀寒芒微闪,震慑着巨鸟。直到两人把猪拉上去。这不是喜欢野猪肉果然特别好吃,特别是抢来的。傍晚,四人围坐在高高的火堆边,开心地涮着火锅。一口大锅架在火堆上,乳白色的汤底热气腾腾地翻滚,几块硕大的野猪筒骨在汤中沉浮,筋肉酥烂,骨节分明,仿佛随时要散开。林晓迫不及待地夹起一片烫得微卷的肉片,送入口中,野猪肥厚的油脂在火锅的高温烫煮下早已化开,吃起来软糯胶黏,油香厚重却不腻人。细细品来,竟还带着某种山野的余韵。饿瘦了十几斤的许大医生,此刻已恨不得把头埋进锅里去吃,“豪次!不愧是噎住肉!”她嘴里塞得鼓鼓囊囊,含糊不清地赞叹着。沈星遥没急着吃,给小女孩夹了满满的一碗菜,然后开始翻旧账,“钢羽鹰在繁殖期需要长时间孵蛋,几乎不会离开巢穴太远,你们是怎么招惹上它的?”林晓撇撇嘴,“它抢我们猪。”“抢东西,坏人。”一个稚嫩的声音突然响起。林晓和许苍惊讶看向第一次说话的小蝌蚪,女孩睁着水灵灵的大眼睛,手里捧着碗,盘坐的腿边放着一个金色的海螺。想必是沈星遥拿来哄孩子的。“看着别人干嘛,五六岁的小孩了,会说话很正常。”小女孩嗯嗯点头,“希希会说话,希希要找妈妈。”“希希?!”这名字如同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瞬间在几人心中激起涟漪。互相对视一眼,沈星遥的嘴唇无声地抿紧了一下,眼神凝重:“就是那个‘希希’。”林晓连忙打开面板,调出数据书籍,书页上悄然多了那么一小段话,正是她们从鸟巢中得来的羊皮卷。“月亮!月亮变成红色了!要出事了!上帝啊,我是不是不该来这一趟!储藏室让人撬了!全空了!腌肉、面粉、酒……连根毛都没剩下!桶底干净得能反光!厨子瘫在地上嚎,跟死了爹似的。更要命的是,在这海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东西怎么可能会凭空消失?”“血月!”三人几乎同时低呼出声,一股寒意顺着脊椎爬升。林晓突然想起,前面得到的羊皮卷中写到那些海底蠕动的像蛆一样的触手,不正是她们遇到的那些变异八爪?正当三人心中疑云密布,思绪翻腾之际,小女孩希希已经吃完了她碗里的菜,放下碗,抱起身边的金海螺。小小的脸上写满了哀伤和期盼,“海螺海螺,我可以找到妈妈吗?”“可以。”“我去,林晓,你们哪里来的还会说话的电动海螺?”许苍惊讶道。“……”林晓一言难尽,“大人的事少打听。”许苍瞬间觉得拳头硬了。不对,林晓反应过来,跑去查看放着猪肉的冰桶。“食物数量不对!”林晓大喊一声,脸色苍白,“之前没数,我们上次钓的大白猪,只吃了两只猪脚,还有两只不见了,肉也少了很多!”一切都像羊皮卷上面说的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沈星遥沉吟片刻,果断道,“把所有食物都放进储物面板里。”“早知道之前就不该嫌麻烦放外面,不知道丢了多少。”林晓懊恼道。“没关系,既然已经发现了,迟早得抓住那东西的狐狸尾巴。”沈星遥冷笑,“到时候让它连本带息还了。”真可惜呢。她们不是羊皮卷上面那样信息闭塞时期的人,她们不相信宝藏,只相信劳动;不相信物资会凭空蒸发,只认同万事万物都会有迹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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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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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