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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了港口的喧嚣,四周渐渐安静下来,只剩下潺潺水声。“你那个,母亲和妈妈是怎么回事?”林晓一把攥住犹自看着河水呆愣的凌风,“为什么一个人会同时有母亲和妈妈?”凌风没反应过来她这个问题,“因……因为一个人没法生小孩啊?”这不是常识吗?两个人叽里呱啦沟通了半天,林晓终于明白,这里和地球不一样,任意两个人都是能孕育后代的。真好!林晓不禁感叹。凌风则对面前这位来自遥远海外的客人只能有一个妈妈表示了深切的同情——在这里的世界观里,有一个母亲和一个妈妈的家庭是最豪华的配置。“你给我收起这个眼神。”林晓磨着后槽牙,“话说你妈妈是干啥的,怎么没见她?”说起妈妈,凌风不再是面对母亲那样的畏畏缩缩,而是眼睛一亮,“妈妈在研究院工作!她可温柔了!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对我特别好!”语气里满是孺慕和骄傲。研究院……林晓则是注意到了这个词。她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了,在船上时,凌溪谈及希希的病就提起过这个地方。直觉告诉林晓,这所谓的研究院必须去看看。“我可以去拜访一下吗?”林晓立刻问道。“可以呀!”凌风毫不犹豫点头,“刚好我好多天没看到妈妈了。”研究院位于远离港口的郊外。凌风计划先回城休息,明天一早再出发。她归心似箭,满脑子都是明天可以见到妈妈的喜悦,把她那老姐抛到了九霄云外。旅店里,沈星遥早已醒了过来,十分懊恼昨夜的放纵。她出门已经是午时,刚好赶上凌风的母亲回家。“夫人。”“过来吧。”贵妇招了招手,将她带入餐厅,早上还坐了好几人的圆桌,此时只有沈星遥和贵妇两人。“贵客如何称呼?”“沈星遥。”“我姓凌,星遥唤我凌夫人就好。”凌夫人姿态优雅地搅动着杯中饮品,“昨夜小风……多有叨扰了。”“小风是至情至性之人,凌夫人教导有方。”凌夫人敛下眉眼,“若是真有方……”话音未落,管家端着餐盘进来,恭敬地将一道香气扑鼻的肉排放在凌夫人面前,同时俯身在她耳边低语了几句。沈星遥默默旁观,只见凌夫人那一直维持着优雅从容的面具瞬间碎裂!她几乎是失态般“腾”地站起,椅子与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这个……逆女!”凌夫人匆匆向沈星遥道了声歉,便与管家步履急促地离开了餐厅,留下满室凝滞的空气。沈星遥垂眸看向自己面前那份新上的、煎得恰到好处的鲜嫩肉排。她拿起刀叉切下一小块送入口中。甜辣口,是林晓爱吃的口味。她放下刀叉,转而端起手边的海鲜汤,小口啜饮起来。还是这种鲜味更合她的心意。汤还没喝完,餐厅门口就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林晓和凌风风尘仆仆地冲了进来。凌风抬手招呼人再上两份餐。林晓则毫不客气地挤到沈星遥身边,顺手抄起她盘边的叉子,精准地叉走了她盘中剩下的一大块肉排。“这是我吃过的!等下要给你上的!”“那你等下吃我的。”林晓嚼嚼嚼,油盐不进,理直气壮。新的两份餐食很快上了上来,凌风一边吃,一边喊住人问,“母亲呢?”那人眼珠子看天看地就是不敢看面前的二小姐。“不,不知道!”溜得比兔子还快。“干啥呢,我又不吃人……”凌风发泄式的咬了一大口肉排。沈星遥则将刚刚发生的事情,如实和凌风讲述了一遍。逆女两个字咬得十分的重。凌风快速进食的手一顿,哭丧着脸看向林晓,“不能等到明天了。马上就得去找我妈妈。不然我可能见不到明天的太阳。”林晓也是十分震惊,“你干嘛了?”凌风快速叼了块面包,“最近没干什么,之前的不记得了。总之赶紧走。”她丢下餐叉,翻身跃下露台栏杆,攀着墙壁麻利地滑进马厩,牵出她那匹枣红马就要往外冲。动作敏捷得如同演练过千百遍。林晓目瞪口呆,这是犯过多少次错……“走呀!”凌风在马背上急不可耐伸出手。林晓下意识看向沈星遥。沈星遥正倚在栏杆边,好整以暇地看着这两个准备畏罪潜逃的家伙,嘴角噙着一丝玩味的笑。“这马,能坐三个人吗……”凌风瞪大眼睛,“开什么玩笑!”林晓咬咬牙,小声凑到沈星遥耳边,“我和她去研究院看看,之前在船上听凌溪说起过的,总觉得不太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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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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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