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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拽住许彻,把东西塞到他满得不能再满的包里。真不错,要是换个人背这么多东西,肩膀都要压矮三寸,许彻还是板板正正的,不敢想象他的脚要是没被压住,她现在能躺得多平。“竟然有全家桶?”熟悉的老头纸桶映入眼帘,空气中隐约有炸鸡的芬芳,二十年了,二十年了,林昭手脚并用爬到后座,伸出手,指尖都绷紧。还差一点就够到了,还差一点!怎么回事,她那么努力,为什么没有前进,反而倒退了?林昭猛回头。窗外,许彻绑着带子,在跟她,拔河。啊啊啊!她的心在尖叫。名画呐喊都不可能比她会喊。怎么死了都不让她吃垃圾食品?许彻,你真的死透了吗?!林昭往手腕挽两圈带子,双脚蹬住座椅,脸都跟着用力。许彻踉跄一下,顿了顿,似乎在用死去的大脑思考为什么不能前进,可能是史努比的印花确实能附魔,他竟然握住腰间的带子,往后拽。林昭惊住。身体一倾,头撞在座椅。好你个许彻,林昭捂住额头,爬出去调整他的方向,结果许彻又磁铁似的转回去,继续跟她作对。林昭有些许崩溃。“哥,我叫你哥行吗?我就吃两口!不会影响健康的,你别跟我爸一样!”许彻不理,只是一味前进。林昭顺着他行进的方向看过去,没有活物,倒是有两具困在绿化带里的丧尸,他是想去救同伴?……林昭没来由生气,猛拍许彻屁股。“我才是你的同伴,不是它们,再乱动,我就拍烂你的屁股!”许彻条件反射捂住臀部。被林昭打一次,能硬控他原地捂屁股至少三十秒,谁知道呢,贞洁烈尸罢了,记不得她,就记得自己的屁股。林昭争分夺秒爬进汽车,饿狗扑食向全家桶,炸鸡的芬芳涌入鼻腔,口水先一步分泌,等大脑意识到不妙时,想收回口水已经来不及了。林昭脸色寡绿。纸桶里面是鸡骨头和用过的餐巾纸。不是,怎么吃掉了?林昭不信邪地抖动,真的一块也不剩。一、块、也、不、剩。她失魂落魄爬出来,蹬了副驾驶绑住的丧尸一脚。许彻还在捂屁股。林昭不客气地拽住带子,硬拉84kg的丧尸和不知道多少斤的两个大包,人无语的时候,真的会笑,她边走边嗤笑,将跑过来求助的人都吓到弹射起步。“……同学,你还能听懂人话吗?”矮个子的雀斑女孩小心翼翼在两米开外询问。林昭点头,让她说。雀斑女孩松了口气,问林昭有没有卫生巾,她下公交发现来大姨妈了,还被两个莫名其妙的人追逐,打电话给朋友也没人接。“今天真是倒霉透顶,室友不接电话就算了,报警电话也占线,还好两个疯子后来追着车跑了,我躲在配电箱后面,等到现在才看到你一个人,今天是怎么回事啊?徳南有什么大型活动吗,怎么都没人出来?”林昭翻出卫生巾,递过去。还给了女生矿泉水和食物,对方连忙摆手,说吃的就算了,怎么好意思。林昭也不勉强,试探着说明现在的情况,对方尴尬而不失礼貌地点头,频频看向林昭身后用书包蒙着脑袋的高大男生,下意识拉开距离,大概是觉得今天精神病院放风吧,送走两个疯子,又来两个。“你是说我刚才见到的是丧尸?”女生侧过身,笑着略微皱眉。林昭说道:“我身后的也是丧尸,你要看看吗?”对方摇头,重新打量林昭,用打量电诈人员的眼神,对她头上的黄色安全帽产生大大的疑惑。这类型的人林昭也不是第一次见。每个人对危机的认知是不同的,反正能做的都做了,至于对方要怎么做,是对方的自由,而且以她的经验,天然呆的人运气意外的好。搞不好林昭死了,面前的女生也不会。林昭耸肩,朝女孩挥挥手,带着许彻离开。选择从外面绕路是正确的。里面的事态升级了。校方反应过来,组织学生避难,用广播召集幸存者到体育馆集合,他们没有可靠的感染者筛选机制,但凡放进一个丧尸都是毁灭性的,不敢想象傍晚徳南大学的尸群会有多庞大。南门停车场。车场几乎没变化,看来很少有人逃到这。林昭找到车,打开车门,先将许彻绑到副驾驶,自己才坐进去,她将书包甩到后面,摸摸马甲里失而复得的消防锤,颇为欣慰。关上门,世界都安静了。许彻也安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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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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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