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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时候多“孝顺”啊,为什么死了会是这个无组织无纪律的样子?叭——叭——身后传来汽车鸣笛。林昭转身,是一辆小型svu,停在她几米远的地方,驾驶员打开车窗,探出头,是个看起来很精神的小伙,黄头发、金属耳钉,戴着块天蓝色的儿童手表,干瘦干瘦的。“没受伤吧,要不要搭你一程?”林昭摇头。小伙拍拍车门,“别客气,现在活人不多了,互相帮助是应该的。”林昭冷冷看着。她有一双漂亮的琥珀色杏眼,可惜含情脉脉这个成语永远用不上,反而不止一次有人说过林昭的眼睛让人联想到鳄鱼和蟒蛇,古老的变温动物,有种食物链顶端的危险气质。小伙一愣,关上车窗,灰溜溜开走。没往山上去,而是向城市进发,车牌是外地的。倒是识相,没有杀回马枪,浪费林昭半小时站岗。没过多久,来了三辆车。彼时林昭已经拿到想要的物资,准备离开,一个面善的中年女人拿着食物下来,和气地朝林昭问路。“明市往这边走。”林昭没要食物,指了黄毛走的路。阿姨笑笑,问林昭身后那条路通向哪?林昭没有正面回答,只是提醒他们,这条路很危险,有不少丧尸。“哎,看起来不像啊,如果有很多丧尸,你一个小姑娘也敢在这里拾荒啊?”“不是一个人。”“哦,还有同伴,你们有几个啊?附近的营地吗?”“我脸上写着很好骗吗?”谈话中止。中年女人站了站,爬上车,朝里说两句,两个膀大腰圆的男人拿着麻绳跳下来。这种组合林昭见得多了。通常都是让看起来和善的女人去搭话,能骗就骗,不能骗就来硬的。目标一般是女性,也有年轻男性——某些幸存者营地会用性资源招揽成员,愿意出物资收购,专门有人掳去卖给他们。人口买卖是贯穿末世各个时间段的高收益项目,也许不止是末世,只是末世不遮掩,更猖獗。两个壮汉逼近。林昭摸出匕首投掷,到底是有点手生,一把偏了,第二把才中。一个壮汉捂住脖子倒地。另一个见状不妙,跑回去,拉上车门。司机当即撞断护栏,开下公路,朝林昭冲过来,林昭掀开雨衣,抬枪,不剩几发子弹了,得准一点啊。砰!车玻璃应声而碎。司机死了,脚还踩着油门,车丝毫不见减速,后排和林昭搭话的中年女人惊慌尖叫,方才跑回去的大汉涨红着脸往前爬,企图刹车。不刹车的话,林昭撞死了,他们也撞死了。林昭站定不动。电光火石间,从天而降一头羊,炮弹一样砸到车上,雨水横着飘,一道腥风闪过,身披墨绿雨衣的许彻站到车前,一脚蹬住前车保险杠,一手掏出驾驶室死透的司机,扔到一边,车停了,但是死神的脚步没停——许彻在中年女人和凶恶大汉震惊的目光中,徒手砸碎侧面的车玻璃,将两人像虾线一样扽出来。“你还知道回来。”林昭走到公路,从尸体摘出匕首,血都不擦,回来对着大汉的脖子就是一下。宽恕不是留给人贩子的。整整齐齐到地府团建吧。中年女人头发披散,朝林昭不停作揖。说她有眼不识泰山,以后再也不敢了。林昭用匕首拍拍女人的脸,后面两辆车想跑,林昭一个眼神,许彻闪身过去。“只杀想跑的。”她交代。雨淅淅沥沥地下。地上是淡红的血水在横流。女人听着同伴的惨叫,瞪大双眼,惊恐地捂住耳朵。“疯子……”林昭漂亮的面孔和冷静的姿态,让女人如此控诉。浑身是血的许彻站在雨中,同样冷漠的灰眸显示异类的身份,女人指着他,咒骂道:“怪物!”“说得真是难听。”林昭松开中年女人,来到两辆车旁,依次打开车门,来的人,最小的穿着校服,角落有两个鼻青脸肿,没穿衣服,。车里的人动也不敢动,警惕地看着林昭,林昭离开,她们面面相觑,胆小的探出头,胆大的则下车,跟在林昭身后,来到中年女人身旁。林昭们的。”话音未落,一个鼻青脸肿的女孩便扑过去狠狠掐住中年女人的脖子,歇斯底里叫起来。“我好心给你指路,为惨,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干嘛要等到做鬼。”,和连绵的雨同质,她站在那里,却像一把浑然的剑。任何人都有成为剑的权力。大家默不作声拿起石头和能找到的武器,就连最胆小的躲在车里的人都探出头来,用目光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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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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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