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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昭说是外面来的幸存者。迷彩服2号问他们来做什么。林昭说换物资。迷彩服1号带人走向许彻,还没碰到,林昭一声冷笑,把人震得不敢动。欧佳怡忍不住探出脑袋观摩,果然瞧见西格玛林昭脸上挂着三分凉薄三分不屑和四分从容不迫的笑,她笑成这样,使得所有人都忽视那张惊人漂亮的脸,只困在不可名状的王霸之气里,不敢轻举妄动。“例行搜身。”迷彩服1号低声解释。林昭态度散漫,眉眼却透着冷厉,“这就是你们对待异能者的态度?57号营地现在就你们几个在管事?”在场的没有一个异能者。自然无从判断林昭说的是真是假。但她不可一世的态度,还有身后“气焰嚣张”的保镖太典了……比之叶舟成还要拽出一个大气层。迷彩服1号抹掉额头的汗,以为是上头派来巡查的,胆子都要吓破。迷彩服2号疑心略重,朝手下使眼色。偷袭的人只是摆个姿势,就连人带刀飞出去,跟拍电影似的。许彻动手的同时,周围人感受到一股深入骨髓的寒意,鸡皮疙瘩不受控制地冒出。跟进了尸巢似的。到此为止了吗?当然不。侧边的人突然朝林昭举枪,这次不是飞出去,而是人和枪原地融为一体。场面可怖。胆小的直接尿了。这个力量和速度……绝对不是正常人。能让他甘心跟随的女人……林昭的脸笼罩在阴影中,仿佛任何事都无法搅动她的心绪,像一朵沸腾地狱里开出的宁静莲花。动手的男人固然可怖。不动声色的女人更是悚人。迷彩服1号和2号双双后退,不管两人什么来路,他们都没办法吃下,与其发生冲突,不如原地滑跪。人群默契让出一条路。欧佳怡垫后,只觉得众人目光沉重,不是她一个粉毛能承受的,于是小跑溜到许彻和林昭中间。呼,还是当夹心小饼干有安全感。刺激,比她玩刺激战场都刺激。许彻盯着她,抬手。欧佳怡像苍蝇搓手一样疯狂作揖:大哥,亲生的大哥,您就容忍我这次吧!欧佳怡会报答您的!……能看到森林公园了,欧佳怡收回视线,问林昭会不会有人跟踪。林昭说:“正好。”“啊,正好什么?”欧佳怡有多爱林昭的冷酷就有多恨她的寡言。车拐弯驶向森林公园。在车辆之后——丧尸从两边护栏爬上来,潮水似的在公路铺开。欧佳怡懂了。跟踪的越多越好,正好给丧尸哥的小弟打牙祭……好地狱。好残酷。好有……安全感。欧佳怡看许彻的眼神充满感激,中途弃车转成索道,她识趣地拉开距离,让丧尸哥独享林昭,以此报答刚才不撵之恩。老实说,欧佳怡当初离开储瑜和顾家兄妹时,心情是忐忑的,她也没想到自己的生活能过得这么怪异这么爽……三人到家,冬瓜不见了。家里整整齐齐的,没有一丝“犯罪现场”的痕迹。林昭说它可能是回小木屋喂主人了,欧佳怡进入主控室调取记录,还真是叼着耗子往那个方向走了,耗子还是在家里抓的。“你说,它到底是烂狗还是好狗?”欧佳怡陷入沉思。“吃里扒外狗。”林昭翻看食谱,漫不经心道:“抓家里的耗子喂外面的丧尸。”欧佳怡沉默几秒,爆笑。天呐,要死了,她逐渐能听懂林昭的冷笑话了。……家里别的都不差,就差黄油。林昭馋甜点很久了,翻食谱点了好几个。欧佳怡哐哐点头,说都能做,充分发挥暑假在蛋糕店打工学到的手艺,做出曲奇、奶油蛋糕,还做了两杯时髦的黄油拿铁,分别拉了个比格犬和僵尸的花在上面。林昭两杯都不想喝。最后用勺子搅乱图案才肯喝。欧佳怡以为林昭是膈应这两个生物放到食物,从来没有怀疑过是自己抽象派的画技让两个图看起来都很像屎……做甜点和拿铁用的牛奶是保质期一年的全脂牛奶,林昭完全不心疼,她似乎很有信心能过上比现在更好的日子,这使得欧佳怡也信心大增,猛猛跟着炫。该说不说,还是糖油混合物好吃。吃完人都幸福了。“偷得浮生半日闲~林昭,这首诗前半句是什么来着?”欧佳怡挺着肚子躺在沙发,悠哉发问。林昭把人拎起来,“快点来跟我种菜。”那个。不要胡乱篡改古诗词啊!……卖种子的说,八月份适合种植白菜、生菜和萝卜,尤其生菜,发得快,顺利的话一个月就能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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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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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