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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昭说:“我爱你,前世今生加起来已有百年。”增生物迅速回缩,枯萎凋落,他终于肯用原来的面目见她,缺了一边臂膀的身体,灰眸掉在地上,颅骨和牙齿暴露在她眼前。他说:“你的爱,我不稀罕。”林昭拉住许彻仅剩的手按在前额,引导他感受她的晶核,林昭的晶核不是灰色,而是从未见过的璀璨金白,精纯的能量源源不断,远远超过目前已知的人类异能者最高的s等级。这样的晶核举世无双。她只要想,能做人类的王。“拿走吧。”林昭说道:“诸葛路易的晶核我没拿到,现在用我的晶核修复你。”猩红的空间变成一片朗朗的金白。万事万物,皆在光中。林昭将许彻拉进她的意识。金白的珠状晶核悬浮空中,如同太阳,她轻轻抬手,摘下太阳,送到他手中。女孩的身影逐渐稀薄。就像蒸发的晨露。她温柔地看着他,满脸遗憾。踏进火焰时林昭便做好了决定,大树重生需要能量,唤醒许彻也需要能量,再也没有比她更适合的人选。能和绿洲融为一体,应该能一直幸福吧。她喜欢这里的一切。更何况,还有他。“阿昭……”太阳般璀璨的晶核进入许彻破烂的胸膛,他单手搂住她,猩红的血泪变成透明颜色,亮闪闪的,像山泉,像大树的叶子,像他们昔日浪迹天涯的笑颜,一瞬,光芒大作。肆虐的三色火焰化作金白的光羽。倒塌的大树化作河流,河水中翻涌闪光物质。焦土还是焦土,但是河流所过之处,蹒跚而行,被饥饿驱使的丧尸停下脚步,开始欣赏身边飞过的鳞片闪闪的蝴蝶。………………“守护乐园的大树从此变成宽阔的光河,唤回了丧尸,也唤回了人类的神智。”“妈妈,后面的故事呢?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吗?”扎着双马尾的女孩摆动双腿,不依不饶揪着母亲的袖子追问后来的故事,女人露出神秘的微笑。门扉吱呀打开。一只丧尸闯进屋来,青白的手臂伸向懵懂的小女孩,女孩尖声叫了一声“爸爸”,紧紧抱住丧尸的手臂撒娇。女人收好故事书站起来。她只有一条手臂,大家都管她叫花姐。她和丈夫小张相识江津基地,丧尸病毒爆发三十六年后的一场边境战役,小张不幸感染,沦为丧尸,有意识的丧尸,她不顾周遭人的劝阻,毅然决然和小张顺着光河往上走,来到传说中人和丧尸能和平生活的土地。传闻这里曾有一棵通天大树。是一个丧尸为守候心爱的女人化成。居住在这里的人和丧尸都知道大树和光河的故事,他们将故事制成童话书,讲给混血后代听。当然小花没有讲下去,不是卖关子,而是因为她和女儿一样也在学习文字,后面的还没学会呀。………………林昭睁眼,一片灿烂星光,银河横跨夜空,延伸到山峦坐落之处,许彻的脸悬在银河之前,面孔已然修复,就连眼睛都变回昔日做人时候的黑,只是头发,染上星光的颜色,变成时过境迁的白。“你怎么在这?”林昭眨动眼睛,面露疑惑。失去晶核后,她应该是死了,怎么死后的世界会有许彻,难道他也死了么?淡漠的声音传来,鼻音浓重,“你又要抛下我吗,林昭?”“怎么可能……”林昭坐起来,环视四周。波光粼粼的湖面飞着淡绿色的萤火虫,明灭的绿光照耀下,隐约看到湖底长满青苔的古塔以及摇曳的铜铃。这是他们封存葡萄酒的地方。她还活着。林昭内视,晶核还在。她又看向许彻,除了头发变白,皮肤、神态和微弱起伏的胸膛似乎都昭示他变回人类。她触摸他的脸。许彻垂眸,隐忍片刻,蹙眉贴住她的手掌,呼吸间全是潮意,“没有变成人,只是……”他抬手,橘蓝紫三色火焰依次点亮后,一簇白色的火焰闪现。白色火焰能治愈一部分被丧尸病毒感染的细胞,和大树化成的光河中的闪光物质拥有相同的效果,人类沾染会清醒心智,丧尸沾染会唤回神智,他们的相遇,从此造就了世界上的第三种人——能吃饭也能吃活物的混动丧尸。林昭猛地抓住许彻。确认他的身体都是完好的,终于松了口气。许彻沉声道:“有第三种人,就会诞生第四种人,人和混动丧尸生下的后代……”“好厉害!”林昭惊喜道:“你能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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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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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