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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你爸的准没错!”白杏子强调。聂家的四个孩子齐齐哦了一声。去郊区的路上,毕家四个人慢慢走着,才刚刚过了吃饭的点儿,路上也没什么人。几个人摇摇晃晃的,毕春柳嘴角含笑,觉得自家几个人现在这样有点儿像街溜子出街。毕秋果从路边儿扯了两根草,手里甩来甩去的,嘴里还哼着歌。毕春柳看向她,“咱家秋果今天这么高兴?”毕秋果重重点头,“高兴!今天吃了好吃的饺子,大姐你还带着我们一块儿出去玩,我当然高兴啦。”毕夏荷幽幽开口,“如果你的作业写完了,你会更高兴的。”“啊啊——三姐,你讨厌!”毕秋果撅嘴,三姐也太扫兴了!毕夏荷一笑,“我不讨厌你~大姐,咱们今天能往那个山林子里面走走吗?我之前听我们班的一个人说她舅舅家的那个村想吃肉的时候还能去山林子里面找野鸡什么的,咱们能不能去?”毕卫国嘿嘿笑,“三妹,今儿中午刚吃了肉,你又馋啦?”毕夏荷看他,“二哥不想吃肉?”毕卫国挺胸,“我是想吃,但是我也逮不着啊,咱们就带了两个筐,总不能那野鸡傻的自己跳到咱们的筐里吧?”毕春柳打个哈欠,揉揉肚子,比刚吃完饭的时候好一点儿了,“等到了再说吧,能逮到就是赚了,逮不着咱们就多整点儿野菜,也算是没有白来。”“好!”越往郊区走,一大一小两座山就越来越清晰高大。远远看去,甚至可以看到隐藏其中的绕山路。郊区的这座山原本叫什么名字大家都不知道了,因为它旁边还有一个小一点儿的石头山,也为了区分,后来大家就管这个大得多的叫大山或是绿山,小的那个叫小山,也叫石头山。小山上面石块多,草被植物少,除了离两座山近的那几个村子盖房子会去小山搬石头,其余的时候大家不常去小山,实在是一眼望去也看不到什么可以吃的东西。明明两座山离得很近,就像是两个肩挨肩的人,但是不管是外观还是山上的东西都有着明显的不同。小山石头嶙峋,大山郁郁葱葱。曾经有人这么形象的比喻这两座山,如果把小山看做一个乌龟壳,那大山就是一个长了毛的乌龟壳。毕秋果看着越来越近的山,问道:“大姐,三姐,我看书上说东北地区山上东西多,人参啊什么值钱的东西都不少,你们说,咱们这山有吗?咱们要是能找到一个不就发财啦?!那得能买多少肉,到时候咱们不仅能吃饺子还能吃红烧肉,吃一块,看一块!”说起好吃的,小姑娘的眼睛亮晶晶的。“……”毕夏荷不确定道:“应该也有吧,人参又不是只能长在东北。”毕春柳点头,人参这东西谁都想挖,关键在于不是谁都有那好运气能挖到。毕卫国皱眉,“老四,你怎么不问我?”他觉得自己被看不起了,自己都初三了,毕老四一个初一的小孩问问题居然还跳过了自己,自己怎么都比她强吧?毕秋果闻言诧异的不得了,满脸都写着:我不问你你不知道原因吗?“嘘——别说话了。”毕夏荷压低声音喊,“大姐,你看那个灰色的是不是兔子?”事实证明,有的时候人的手比脑子的反应还要快。在毕夏荷说完那个是不是兔子的时候,毕春柳就用自己最大的劲儿,冲着那边儿连飙出去了两块儿石头,第一块石头惊到了兔子,兔子吓得没来得及跳走,第二块石头就到了,“啪”的一下,正中兔头!看到兔子倒下不动弹了,毕春柳还有点儿不敢相信,哇哦~自己还有这准头?!我这手不会是回来的时候让哪路神仙开光了吧?毕卫国:“我去捡!!!”说完朝兔子飞奔过去。“大姐!!你好厉害!!!你是我永远的姐!!!”毕卫国举着兔子,一边喊一边跑跳着回来,高兴溢于言表。毕春柳:“……”不知道的,还以为谁家的猴成精了……毕秋果这下眼睛里的光都要发射出来了,“大姐!你真的太厉害了!!”毕夏荷跟着点头,俩手比大拇指。大姐真的,越来越牛了!“哈哈哈,低调低调,也是巧了。”毕春柳喜滋滋地摆手。接过来毕卫国拿着的兔子,嚯~还怪肥的嘞,这得有个四斤多了吧。这下满脑子都是五香兔,麻辣兔头,冷吃兔,吸溜~兔子的后腿猛地抽动了两下,毕卫国两手递过来一个石头,恭敬地说道:“大姐。”干脆地给了兔子两下,四个人围着兔子蹲了一圈,默默观察了会儿,兔子没再动弹。四个人放心了,这下兔子应该是死的透透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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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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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