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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良凭空出现在大厅中央,悄无声息。白荼漠然地给姜濯筠泡了一杯茶。姜濯筠绷紧心弦,“晚辈见过言长老,不知您召我来有何贵干?”言良是昆仑山钟离掌门的亲传弟子之一,为人温和,在西界风评良好。传言他十分看重自己的弟子,不论有多忙都会拨冗亲自教导。虽说不能单从外表来判断一个人,但第一印象往往源于皮相。言良在一众长老里相对年轻,圆润的面部轮廓毫无攻击性,那双狭长的眼睛总是盈满笑意。室内的烛火闪烁着温暖的光,姜濯筠的紧张慢慢地缓解了。“希聆小道友,世人皆知你惊才绝艳。我却发现,在天才的盛名之下,你还是个艰难求索的有心人。”姜濯筠的眸光闪了闪,没有接话。言良似乎没有注意到这点,他自顾自讲起了昆仑的趣闻轶事,仿佛这次谈话只是为了拉近前后辈之间的关系。白荼静默地侍立在一旁,仿佛一只无悲无喜的木偶。偏殿中其他两人说说笑笑,气氛变得颇为轻松,仿佛挚友重逢后的畅谈。言良眸中微不可见的紫火悄悄燃起,他自然地说起了一桩旧事。“我有个师弟,他是我师父最看好的弟子。”“我师父曾说他是剑道的天才,是我们几人中最适合修习《玉墟剑》的,将来也会把这套剑诀传给他。如果二十年前他没失踪的话,现在或许已经比我们这些师兄师姐还强了。”“师父给他取的道号是‘步穹’,希望他有一天能自由行于天地间。我那位步穹师弟是个十足的剑痴,众人皆当他天资傲人,其实我明白他付出了多少辛劳。”姜濯筠静静听着,有些入神。“只可惜,他受伤之后,境界大跌。师父说他伤到了剑骨,实在不宜练剑。步穹师弟逐渐变得郁郁寡欢。”“当时我只是疑惑,他平日向来豁达,为何会变得……如此不堪一击呢?”言良叹了口气,似乎对自暴自弃的师弟十分惋惜。“后来我才发现门中有些弟子,对我师弟态度的转变伤到了他。不过也不是不能理解,如果我师弟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天才,哪里需要和那些平庸之辈打交道呢?说到底,那伤受得太过不值当了。”“人都是一样的,你高高在上,不如你的人表面上对你婢膝奴颜,背地里恨不得找机会把你拉下来。我那师弟一路顺风顺水招人眼红,这么一遭,多少人想看他跌落神坛,又有多少人在背后拍手称快呢?”“也怪他自己,没能好好维持住天赋,让那些人找了笑话他的机会。”言良漆黑的瞳仁中映照着幽暗的火焰,深邃得仿佛能把人吸进去。姜濯筠听了这些话不由得心神动荡,她闭上眼迎来的不是黑暗,而是一张张扭曲狰狞的脸,耳畔嗡鸣声夹杂着尖利的嘲讽,指责她嘲讽她,要从她身上踩过去……“天才,不过如此!”这是平日里最崇敬她的师妹,原来内心深处是这么想的吗?“炉鼎就要有炉鼎的样子,炉鼎这辈子就只能是个炉鼎!”这是她的舅舅,原来支持她找到改换资质的办法未必是真心的?“天资作假,欺师灭祖,你今后就不必再来了。”这是她的师父。……言良看时机差不多了,轻轻排了排姜濯筠的肩膀,“希聆小道友?你怎么了?”姜濯筠识海中的剧痛如潮水般散去,脑中徒留胀痛,思维变得十分滞涩。她艰难地从思绪里抽离一部分意识,但作用有限。言良轻笑一声,“希聆小道友,我这里有一个音修的器具,可供你赏玩,也算是我言良作为长辈赠与你的见面礼了。”言良手一翻,掌心中静静躺着一枚精巧的铜制风铃,光洁无锈,在烛火下熠熠生辉。姜濯筠有些木然地接过,铜铃铛和她手指接触的部位浅浅地爬上了一层淡青色锈迹。(三)魇城“陈药师,魇城其他居民也会像你一样醒来吗?”戴月把药寮收拾了一下坐到旁边休息。“应该吧,我也不是很确定。”陈药师回答她,“你下一步准备怎么做?”“等人。”戴月叼着一根六叶青闭上眼假寐。六叶青茎中空,汁液有些甜丝丝的,最适合当零食。药寮外传来响动,估计先前去报信的魔兵要来领人回去。“陈药师,他没事了吧。”戴月掀开眼皮,两个穿着盔甲的魔兵杵在平躺的亲卫旁边,把本来就不大的药寮衬得更小了。“……”戴月沉默一瞬,随即找到自己的逼格,“他已经没有大碍了,再休养两三天就能上战场,你们把他送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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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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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