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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新的朋友了,他说他讨厌我。”这一句话庄秋念得又轻又慢,和他平日里冷淡的声音有些许差别,但却令祁星竹终于忍不住按住了少年的手背,几乎是溃败一样地咬住牙:“别念了。”庄秋又将这句话重复了一遍,还是想不太通,正打算抬头,却被alpha猛地扯住手臂,一个翻身扑倒在了床上。“别、别念了。”祁星竹伸出手捂住了少年的嘴唇,自己也将脑袋埋到了他的颈脖处,气息滚烫颤抖:“别念了庄秋……”这些愚蠢又刻薄的想法,只是自己想想都觉得难堪羞愧的事情,更不要说被庄秋知道了会怎么样。他一定会生气吧,被一个人莫名其妙地说了那么多坏话,被一双阴冷的眼睛暗自注视了三年,连和朋友的正常交往都会被人窥视。这么恶毒丑陋的姿态……庄秋……庄秋快要被身上的alpha压死了,滚烫呼吸喷洒在耳边,又被捂住了嘴巴,实在是令人不舒服。于是,主席下意识地推了推。并不太重的力道,却令校霸浑突然就炸了毛,他猛地从庄秋的颈脖处抬头,漆黑的瞳孔里面满满盛满了各种很难让人看懂的情绪:“随便吧随便你怎么想,厌恶也好害怕也好,是你非要来招惹我的,别想再把我推开。”祁星竹你说你……讨厌他难受两个字直接就让祁星竹刻意做出来的狠厉被打破了,他很快就挪开了手,紧张地打量着少年的脸色:“我弄疼你了?”嘴巴上的束缚消失后,庄秋就干脆利落地开口:“我什么时候说过讨厌你。”祁星竹没想到庄秋会问这句话,沉默了几秒后,才垂下眼说:“算了,都过去了……”庄秋真的觉得很困,每一次精神领域旧伤复发,就容易觉得疲惫困倦,这样一个姿势躺在床上,简直就是一闭眼就能昏睡过去的程度。勉强撑开眼皮看了上方的校霸一会儿,确认不会等到这家伙的主动回答后,便面无表情地推开他的手臂:“既然这样,那就继续讨厌。”“去年夏天的集训营。”庄秋的最后一个字还没有落下来,嘴里嚷嚷着“过去了”的校霸就急冲冲地拦住了想要起身的主席。肩膀再次被按住,庄秋打了个哈切,没什么情绪地继续看着面前少年,示意他继续说。祁星竹的情绪很不好,精神力波动明显,被关到了门外的利尔能够感受到主人的异常,有点焦虑地扒拉着门,喉咙里发出呜呜声。“十分钟,说不清楚我就回去了。”狠心绝情的主席让兔狲赶走了来捣乱的小狗,对着小狗的主人眨眨眼:“没有谁会在讨厌的人家里过夜。”本来还想要酝酿情绪斟酌用词的校霸,只能被迫停止脑中各种不相干的联想,绷着一张脸尽量精简语句:“当时集训营要挑选搭档,本来说好了要按排名分,你却拒绝了,而是选择了那个姓俞的家伙。有人问你为什么不和第一名组队,你当时说,你说……”祁星竹只要一想到那句话还是会呼吸急促,就像满腔热情被冷水泼灭般的无助和愤怒:“你说你和那名alpha的磁场不合,你说你……讨厌他。”而那一年夏天,本来对理论考试完全不上心的校霸,为了争到和庄秋的这个搭档名额,破天荒地熬了好几周夜,拿到了第一个综合第一。那时的俞晏方已经黏在庄秋身边好一段时间了,祁星竹隐隐有了些危机感,好不容易才说服自己主动跨出第一步,想要和曾经的同伴冰释前嫌,结果却得到一个“磁场不合的讨厌alpha”的评价。换做是谁都会觉得伤心难过,怪不得从集训营之后庄秋就很少在身边发现祁星竹的身影了。只不过……庄秋认真地回想了一会儿,平静地得出一个结论:“那一次的搭档不是按综合成绩分的,而是各项目小分排名。”在庄秋仅有的记忆中,的确有人问过他为什么不和第一名组队这个问题,不过如果按照年级上的分配标准,艺术插画小项的第一名并不是祁星竹,而是一名精神体为翠青盲蛇的alpha。“他已经持续半年来训练室堵我,送了很多诸如用过的计生用品,带着蛇类黏液的手套的恶心礼物,还有各种字迹难看的告白信。”庄秋很难会在想到一个人时皱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那家伙也算是“有所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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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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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