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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边说着,一边疯狂地按着手中那个按钮。高大瘦削的男人出现在不远处,碧绿的瞳孔痛苦地挣扎着:“不、不要……”但在palioy的一次次高声紧逼下,凯森慢慢地站直了身体,手腕一翻就握住了一把轻巧的小刀,瞳孔慢慢变得无神。palioy的尖叫平缓了一些,或许是因为激动,他的脸上浮现了红晕:“是的,就是这样,乖孩子,抓住他们,我们会成功的。”男人沉默着越靠越近。庄秋没有让精神丝线攻击凯森,只是轻声询问:“papa,他就是这样欺骗你的吗?”凯森没有说话。少年的眼眶红了一圈,呢喃着小声说:“papa,我很想你们。”凯森停住脚,冰冷的刀刃已经抬了起来。你呢,你疼不疼凯森早就没有了以前的记忆,睁开眼睛从实验室里清醒过来的时候,他甚至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名字,站在身前的清秀男人弯着眉眼蛊惑道:“小首领,很高兴你能醒过来。”脑海中迷迷糊糊地有一些古怪的光影,看不清楚模样的一群总穿着白大褂相互打趣的熟悉家伙,以及一个粉雕玉琢一般的,脆弱又可爱的小孩儿小孩儿是东方人的长相,发色和眸色却很浅,像是小时候营养不良的小可怜模样,只是安安静静地呆在床角,都足够令人心疼。但是他能在哪里呢,罗伊雪山中全是绿色眼睛的人,哪里都没有他。这样脆弱的baboi,他要如何独自在雪天存活。凯森的意识有时候清醒有时候迷糊,迷糊的时候占了大部分,他知道善良的族人们在背后一次次地帮助自己,也知道自己偶尔被那名清秀男人带走的时候会变得很奇怪,也会丢失掉那段时间的记忆。渐渐的,族人们开始恐惧他,就像是恐惧近年来出现在罗伊雪山中的那些招募拳手的外乡人。那些外乡人中也有一些长着黑头发黑眼睛,说着有些耳熟的东方人腔调,凯森总是会兴奋地靠近,着急地比划着像他们打听。但打听了半天,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寻找什么,大多数的情况都是以被狠狠揍一顿再赶到雪地里结束。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了很多年,那名清秀的男人再一次找到了他,说着让人听不懂的话:“为什么不帮我呢,明明只剩下我们了,凯森,只有我才是你真正的同伴。”不是这样的。凯森总是会在心中反驳。不是这样的,他的同伴并不是眼前这个人,他还要找到他走失的baboi。在某一次的夜晚,他们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准确的说,是那名男人单方面的发火,凯森不太能听懂,也不太愿意和他交流,只能被动地接受着怒火。本来干净的房间被砸得乱七八糟,一切终于安静下来后,那人却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你不是想要记忆吗,我还给你。”他没有撒谎,至少凯森再一次从实验床上醒来的时候,已经能够清晰地回想起每一名同伴的模样,以及那个总是怯生生揪住自己的衣角,小声喊“papa”的小孩儿。凯森终于确定了,这个小孩儿就是他的孩子,是他的baboi。而那些年轻的面孔,都属于曾经的同伴们,在一场罪恶的入侵中,他们为了保护baboi而凄惨地死去。男人说自己将他们的躯体和灵活都小心储存了起来,只要能够获得凯森的帮助,就能够将他们成功唤醒,也能够找回他的baboi。他们会重新回到以前那样的快乐热日子,回到他们共同的……家。“凯瑟!你还在犹豫什么,抓住他们!”十多年来,这道声音操纵着他糊里糊涂地做了很多事情,大部分的事凯森都记不清楚了,只能嗅闻到清醒过来时手指缝里的血腥味。他害怕那些味道。凯森的视线落到了前方少年垂落的手臂上。好不容易才重新包扎好纱布,终于不再流血的伤口又被崩开了,鲜红的血投过纱布一滴滴地往下落。那么多的血,红得几乎刺眼。让凯森的心脏几乎都被攥紧了,大脑恍惚着闪过了十多年前在庄园里的最后一个夜晚,也是这样刺目的猩红,擦了好久的地板也擦不干净,血腥味深深地嵌入了庄园的每一寸土地当中。身后的命令还在不断地想起,控制按钮被一次次地狠狠按下,残忍地催促着他对他的珍宝竖起屠刀。祁星竹一见他靠近,就警惕地瞪过去。但等了好久,却也没有等到他的下一步动作。不知道沾过多少鲜血的短刀终于还是垂落下来,瘦削的男人颤抖着唇瓣轻声问:“baboi,你疼不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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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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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