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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看的那些小说剧情在脑海里划过,感觉分家居住都是有点故事在里面的。不过想想早晨过来给他弄药弄食物的大嫂,宁归竹把脑子里的联想全部丢了出去。可能是因为当捕头比较挣钱,所以单独修了个房子吧。熊锦州洗完菜,端着进入厨房,宁归竹下意识跟了上去。见他跟上,熊锦州动作多了几分拘束,他顿了会儿才想起下一步要做什么,抬手从角落里取出钥匙打开了橱柜门,拿出油盐,低声道:“我不太会做饭,你要是不喜欢,等晚些去那边再吃些。”宁归竹微微一愣,居然从对方的脸上看出些许羞赧来,他咳了一声,上前道:“那,要不我来做饭?”距离拉近了。熊锦州抿紧唇,稍一垂眼,就能看到新夫郎那张好看到美艳的脸。他声音低沉:“好。”宁归竹被他盯得浑身不自在,听到这一句,心里总算是松了口气,伸手去拿熊锦州手里的东西,同时问道:“这些要怎么用?”问完发现有歧义,宁归竹忙补充道:“我的意思是需要省着些吗?我做菜可能比较废油盐。”熊锦州避开他的手,端着东西走向灶台,听见这句话摇头:“不用。可以再买。”“好。”宁归竹挽着袖子坐到灶台前,弄了些引火柴堆进灶膛里,在周围找了找,坐下来才在灶台烧火口的旁边,看见了一个凹陷进去的小凹坑,里面放着两样东西。引火石?宁归竹伸手取出来,看清了上面的划痕。熊锦州本来在往桌上放食材,见他找出了石头,伸出手来,说道:“我来烧吧,明天我买个火折子回来。”宁归竹下意识地将东西放到他手上,听到这话摇摇头道:“不用了,这个我会用。”熊锦州闻言有些意外,但很快就反应过来,宁归竹会用这个才是正常的。战乱结束还没几年,日子刚刚安定下来,以前日子不好过,宁归竹进大户人家干活前也要生活,自然会用这些东西。心里的思绪一闪而过,熊锦州把火絮撕碎了些,将火镰子插放在中间位置,用另一块石头快速击打着,很快就有火星子落在火絮上,将其点燃。宁归竹见状,弯腰把折断的细树枝放在上面,等到将其引燃之后,才又放上粗一些的木头。等弄好火,炒锅也放到了灶台上,旁边的桌上放着食材。熊锦州道:“家里就一个马勺,想要什么明天去县里买,我给你拿钱。”宁归竹反应了下才想起来,长柄炒锅在古代有马勺的别名。他应了一声,起身看见桌上的食材,除了刚弄好的青菜之外,还有两个鸡蛋,熊锦州还在切肉。这个伙食……出乎意料的好了。小火炉烧着瓦罐,粥咕嘟咕嘟响着。炒锅烧热放入食用油抹在锅上,宁归竹将调好的葱花鸡蛋液倒进锅里,他握着锅柄缓缓转动炒锅,蛋液在锅内滑动,被摊成一块大大的圆形蛋饼。宁归竹看着煎蛋表面没有明显的蛋液后,锅铲顺着边缘铲入,分开蛋饼,手腕一翻,锅铲就带着蛋饼翻了个面,这一面不用煎太久,两三秒过去就盛出来放在了碗里。仅仅是鸡蛋和葱花。浓郁的香味充斥着厨房,熊锦州忍不住地去看碗里那金黄的煎蛋,心中对宁归竹说的“会做饭”有了准确的判断。宁归竹心里还是想着节省一点,见肉里有不少肥肉,就没有放油,就着煎蛋剩下的那点油星,把肉片放进去翻炒。片刻后将炒出的油盛出放在一边,加入蒜末食盐炒香,然后再用炒猪肉出的油炒了个青菜。熊锦州见他炒好青菜,拿着饭碗盛了两碗米粥,跟着宁归竹一起坐下。餐桌就是灶台边的小桌子,比较高,也挺宽大的,熊锦州坐下来刚刚好,宁归竹坐着就有些不太方便了。熊锦州注意到他的情况,顿了下,放下手里的碗筷起身。宁归竹疑惑抬头。就见熊锦州拿了两块木板过来,“你起来。”宁归竹:“?”没察觉到恶意,宁归竹起了身。熊锦州拎起宁归竹坐的凳子,将木板垫在下面,放上凳子后,他抬眼看向宁归竹,“坐吧。”宁归竹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谢谢。”听到道谢,熊锦州的动作顿了下,只低低“嗯”了一声。材料不足,弄出来的饭菜味道一般,不过这具身体先前饿了挺久,早上又只吃了碗糙米粥和些许野菜,这会儿有肉有蛋有正经青菜,就连主食都是米粥。宁归竹还起身添了两回碗。吃完才想起来,这不是粮价低廉的现代,他下意识看向熊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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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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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