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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片拆了还能用吗?要不砍了做柴火吧?回头我再弄点竹子回来。”听熊锦州这么说,宁归竹收了点没忍住的笑意,说道:“不用,虽然是粗糙了点,但用来晒菜还是不错的。”也是。熊锦州很快又认可了自己的手艺,第一次做能有这样已经不错了。两人洗干净手回到厨房,锅里煮着的肉丝汤也烧开了。“好香。”熊锦州没忍住惊叹。宁归竹嘴角上翘,心情愉悦了些。做出来的饭菜有人捧场,也是个很不错的体验。肉丝汤里肉少汤多,但是有肉香有油水,酱油香和咸度又刚刚好,喝一口鲜得人心情舒畅。宁归竹端着碗肉汤坐在桌边,将糙馒头掰开后放到汤里面泡着,先夹了一筷子炒蕨菜吃。蕨菜是脆口的,有一点点滑,吃起来很香。吃了两口菜,宁归竹夹起一块糙馒头送入口中。馒头还是那样,但沾满肉汤后,味道就格外香一些,以至于让人忽视了馒头粗糙的口感。挺好吃的。再看熊锦州,他吃习惯了糙馒头,也就没折腾,直接一口馒头一口汤地吃着,偶尔夹一筷子菜塞到馒头中间再咬下去。他吃饭的动作大开大合,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吃什么珍馐佳肴呢。宁归竹垂下眼喝了两口肉汤,将肉丝拨开留到最后,伴着蕨菜和些许馒头碎送入口中,满足感油然而生。两个人起身盛了两回汤,将锅里的肉丝汤吃了个干干净净,糙馒头也没了,倒是蕨菜感觉又会剩一些。想到这个可能,宁归竹不由蹙了下眉。他不爱吃隔夜菜。就在宁归竹走神的时候,熊锦州将菜全部划到了自己碗里,“没多少了,我干脆全吃了啊。”见他这动作,宁归竹蹙起的眉头松开,笑道:“好。”饭菜吃得干干净净,熊锦州动作麻利地收好碗筷,舀了点草木灰到外面去洗碗,宁归竹简单擦了遍厨房里的桌椅和灶台,抹布洗干净搭在一旁。走出厨房,看着天边摇摇欲坠的太阳,宁归竹挽起袖子把晒着的蕨菜收了起来。“一会儿把箩筐和布袋子给前头屋里送去吧。”宁归竹说着,将搭在竹枝堆上的布袋子收了回来,又将几个箩筐摞在一起,把布袋子放到了最上面的箩筐里。熊锦州应了一声。沾了油星的木碗清洗起来很费力,熊锦州搓了好半天,才将碗筷搓洗干净,从旁边的提水桶里舀一勺水,将碗筷上的草木灰冲洗干净,放回橱柜里。等他再出来,宁归竹都已经收好蕨菜了。熊锦州见状大步上前,端起装满蕨菜的笸箩,将其放到了堂屋的桌子上。家里的门窗全部关好,熊锦州拎着箩筐走在宁归竹身边,还没有到家门口呢,就看见熊石山蹲在院门口跟人闲聊。看见他们俩带着箩筐过来,熊石山站起身笑呵呵道:“你们留在家里用就是了,怎么还带过来?”“家里有笸箩了,暂时用不着。”听到这话,旁边那人酸道:“你们这两天买的东西可真多,听阿叔一句劝,这过日子啊还是得省着点用,又不是地主老爷,哪里有那么多钱买东西哦。”只看这话像是好心,偏偏语气让人心下不爽。熊石山跟没听出来似的,乐呵呵道:“锦州又不是不能赚钱,花了就花了,两孩子感情好就行。”熊锦州语气平静:“阿爹说的是,几两银子能买个开心也值了。”那人:“……”他欲言又止,被熊锦州看着,愣是不敢再多说什么。熊家日子过得不错,熊锦州又是个捕头,背地里不知道多少人羡慕嫉妒呢,当面说酸话也不是什么稀奇事。过去还能笑熊锦州再厉害,还不是娶不到正经人家的孩子。前两天听熊锦州成亲了,对象还是个会刺绣会读书的,这些人心里就更嫉妒了。好不容易找到个太能花钱的平衡点,谁知道熊石山和熊锦州是这个态度。讨了个没趣,那人讪讪走了。宁归竹收回视线,问道:“这也是家里的亲戚吗?”“不是。”熊锦州道,“姓刘,遇着了叫刘阿叔就行,不想叫就当没看见。”听到熊锦州这么说,熊石山面不改色,跟没听见似的拎过熊锦州手里的箩筐,走在前面进了屋里,招呼道:“快进来。”见熊石山这幅态度,宁归竹轻轻挑了下眉,低声问熊锦州:“咱们家跟刘阿叔关系不好?”“勉强。说话烦人得很,喜欢挑拨别人家吵架。”宁归竹闻言蹙了下眉,不是很理解这种人。他以前日子虽苦,但运气好,遇到的都是些正常人,会怜弱会爱老,平日里也只会盼着他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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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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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